寶馬車與高中女生相撞發生肢體衝突,寶馬駕駛員被行拘

閃電新聞 發佈 2020-01-12T06:38:43+00:00

1月12日,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發布警情通報,涉事寶馬車駕駛員已被依法行政處罰。1月9日晚10時07分,畢某駕駛其黑色寶馬汽車,沿振興路自西向東行駛至振興橋時,與騎行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穿越機動車道的高三學生李某相撞。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2日訊 1月11日,一篇《寶馬,誰給了你在茌平如此囂張的權利》的文章,引發微信朋友圈的高度關注。1月12日,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發布警情通報,涉事寶馬車駕駛員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1月9日晚10時26分,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接到報警:茌平區順河街振興橋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雙方人員動手打架。振興派出所及交警大隊事故科接警後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經過現場勘察、調取監控視頻和詢問案件當事人,警方查明了案件事實。1月9日晚10時07分,畢某(男,31歲,茌平個體商戶)駕駛其黑色寶馬汽車,沿振興路自西向東行駛至振興橋時,與騎行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穿越機動車道的高三學生李某(女,17歲)相撞。

事故發生後,畢某及其同車人員郭某勇(男,30歲,茌平區馮屯鎮人)、趙某(女,27歲,茌平信發街道居民)下車詢問李某傷勢情況,雙方車輛及人員均停留在現場。李某用其同學母親的手機聯繫自己的父母趕往現場。

在等候過程中,路過的行人郭某(男,34歲,與雙方均不相識)走到現場詢問李某被撞情況。李某的父母及家人到達現場後,郭某向李某的家人描述現場情況。畢某及郭某勇認為郭某的敘述與實際情況不符,雙方發生言語衝突。畢某對郭某進行推搡和踢打,致使郭某眼鏡掉落摔碎,嘴角蹭破出血。李某的父親在勸解分開雙方時,臉上被畢某搧了一巴掌。

經過勸解後,雙方人員分開。李某的父親撥打110、120電話報警求助。畢某的妻子呂某隨後趕到現場,在處警民警未到達現場時,駕駛肇事車輛載乘畢某、趙某駛離現場,留下郭某勇處理情況。

當晚10:26接到110指揮中心處警指令時,振興派出所110民警正在城區溫馨家園32號樓處置一起警情。處置完畢後立即趕赴振興橋事故現場。民警現場詢問相關情況後,將肇事方滯留人員郭某勇帶至振興派出所調查詢問。

受傷的李某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醫院檢查,傷情為左腿腓骨骨折,左腳踝錯位。畢某的妻子呂某當晚到醫院看望了受傷的李某,11日上午到醫院墊付2萬元用於手術治療費用。

經過調查核實,畢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1月12日,茌平公安分局對畢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事宜正在進行中。

閃電新聞記者 左新新 聊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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