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8億餘元 5公司走私6萬噸洋垃圾 10名被告獲刑

楚天新傳媒 發佈 2020-01-11T13:43:30+00:00

據廈門日報1月10報導,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涉案金額3.8億餘元、涉案廢物6萬餘噸的特大走私廢物案,依法對5家被告公司判處罰金500萬元至180萬元,對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七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和緩刑,並處相應罰金。

據廈門日報1月10報導,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涉案金額3.8億餘元、涉案廢物6萬餘噸的特大走私廢物案,依法對5家被告公司判處罰金500萬元至180萬元,對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七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和緩刑,並處相應罰金。

2014年以來,被告人翁某濱、劉某強、周某明等共謀,商定由翁某濱等負責在境外聯繫貨源並支付貨款、稅費等,劉某強、周某明負責在境內聯繫固廢進口許可證,先以許可證記載的進口商、利用商的名義,將國家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6萬餘噸固體廢物廢塑料進口入境後,再交由翁某濱等人在境內銷售給許可證記載的利用商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以逃避海關監管,牟取差價、通關費等非法利益。

該案承辦法官葉青介紹,該案是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走私廢物數量最多、人員最多、犯罪時間長、跨省作案、犯罪分子相對固定的團伙型職業化特大走私廢物案。為保障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國門利劍2018"行動,及時懲治洋垃圾入境犯罪,廈門中院進行了依法高效審理。

本案中各被告單位、被告人同謀合作,非法轉讓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行為,部分廢塑料還被無環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利用,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依法應予以嚴懲。(記者譚心怡、通訊員廈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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