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寒假「VIP1對1 全託管班 量身定製補習方案」你參加了麼?

原點課堂 發佈 2020-01-10T16:48:31+00:00

2018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自上到下,從校內到校外,從線上到線下,一場立體化減負行動逐步推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超綱補課、強化應試的亂象,清

「VIP 一對一」「全託管班」「量身定製補習方案」……

隨著寒假臨近,校外培訓機構又忙著打出各種招生廣告。為加強和規範2020年寒假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四川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寒假期間校外培訓管理工作,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各地應要求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在本學期末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引導家長儘量不安排孩子參加各種形式的課程補習,多帶孩子參加社會實踐和動手能力訓練。(1月9日 四川日報)


2018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自上到下,從校內到校外,從線上到線下,一場立體化減負行動逐步推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超綱補課、強化應試的亂象,清正了教育風氣,營造了減負的氛圍,減輕了學生負擔。

但是,在減負政策極為嚴格、公辦學校辦學行為較為規範的大環境下,家長和學生的焦慮不減反升,提前補習、強化應試、集中訓練的渴望愈加強烈。而校外培訓機構的存在則順應了家長和學生的需求,這也增加了校外培訓結構治理的難度。

切實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是中小學減負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不能止於一紙文件,不能停留於提醒、警示、禁止層面。規矩好立,執紀卻難,為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抓好落實與執紀環節。


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准入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應有嚴格的准入制度,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在准入環節明確要求、講清規矩、嚴明紀律,讓其熟知相關政策文件,明確教育教學的規定性要求以及違規辦學的潛在後果。同時,要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行業標準,促進校外培訓機構有序發展。

建立、完善常態督查監督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點多面廣,治理重在平時。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完善常態督查監督機制,實施隨機督導,核查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現場,發現問題立即查處、嚴肅處理,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合法依規辦學。同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不能僅盯辦學門檻,無辦學資質、無證辦學、家庭式辦學同樣應當列入監管範圍,杜絕一切非法辦學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杜絕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發生。

嘗試推行校內課後服務機制


校外培訓機構的發展有其潛在土壤與溫床,即家長以及學生的需求。學校減負後,將學生的課後輔導工作推給家長,沒有輔導能力的家長,只能轉手推給校外培訓機構。教書育人是學校的職責,學校教育要面向每一位學生,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為滿足這一需求,可以嘗試實施校內課後服務機制,讓學生在校內接受課後輔導。

明確違規辦學處理懲罰機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減負政策能否執行到位,關鍵在於其能否落實。就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而言,建立相應的處理懲罰機制不失為一個重要抓手。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處罰不痛不癢,無關大局,自然很難保證治理工作的推進。為此,教育、工商、綜治等部門要制定嚴格的處理懲罰措施,建立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將辦學行為與機構年檢掛鈎,讓校外培訓機構依法辦學、依規教學、心生敬畏、自覺遵守、嚴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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