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心神探:FBI心理側寫術》罪犯背後 是安全成長環境的缺失

教練思維 發佈 2020-01-09T18:15:46+00:00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馬克·奧爾謝克約翰·道格拉斯,是美國FBI罪犯個性側寫專家,也是FBI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創建者。馬克·奧爾謝克,是美國電影製片人,1994年憑《羅馬城》一片獲得艾美獎最佳編劇獎。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馬克·奧爾謝克


約翰·道格拉斯,是美國FBI罪犯個性側寫專家,也是FBI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創建者。


馬克·奧爾謝克,是美國電影製片人,1994年憑《羅馬城》一片獲得艾美獎最佳編劇獎。


本書是作者實踐的產物,在FBI多年的研究與實驗中,作者熟練運用側寫技術,幫助FBI破獲各類離奇的案件。同時,也證明了側寫技術實踐方面的強大作用。


本書主要講了三個方面,分別是FBI心理側寫術,罪犯的共同特徵,以及心理側寫術在現實中的應用。(PS:書中羅列了大量美國刑事案件,膽小者慎重。)



一、FBI心理側寫術


1、側寫術


側寫術指的是根據犯罪行為,推測出罪犯的心理狀態。


文中指根據從犯罪現場收集的信息,來給兇手畫像,即,通過案發現場搜集到的證據材料,推理出兇手是個有什麼特性的人。


2、如何做好一份心理側寫?


第一,必須能夠理清形形色色的證據材料。


驗屍報告,了解傷口的性質和類型,死亡原因,是否受到性侵犯等基本情況。


警方的初步報告,從這份報告中儘可能地了解到案發現場兇手離開時的狀態。


例如,誰第一個發現現場,當時他看到的現場是什麼樣的?屍體身上蓋住的衣服,親屬為保全死者尊嚴放在上面的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犯罪現場的照片,驗證側寫師腦海里勾畫的畫像。


犯罪現場的簡圖,查明是否有任何物品從被害人身上或者現場取走。


第二,必須設身處地從作案者和受害者的角度思考。


從作案者角度思考。


以攻擊者的思維方式進行思考,隨他一起謀劃,理解和體驗他的滿足感,在那一刻,攻擊者壓抑多年的幻想終於實現了,他終於可以控制局面,完全操縱他人了。十惡不赦的罪犯都有一種對捕獲的獵物隨意支配的需求。他們注重決定受害者生死的權力,或者是決定受害者該以什麼方式死去。


只要受害者的身體能夠承受,他們就不會讓受害者輕易死去,他們會盡其所能地折磨受害者。他們要向受害者顯示他們擁有完全的控制權,他們才是占絕對主導權的控制者。此種變態行徑,並不是一般人能在腦海里想像的,而側寫師必須能夠站在罪犯的角度進行思考,揣摩在罪犯在犯罪過程中的內心感受。


從受害者的角度思考。


設想她在受到威脅時可能會做出的反應。為此,側寫師必須把自己置身於被攻擊者持槍、持刀、揮拳脅迫的處境之中,必須感受到受害者被毆打、強暴、刀砍時的痛苦,還必須去理解受害者的尖叫是怎麼回事。


受害者越是喊叫,痛苦地哀求罪犯手下留情,罪犯可能就越囂張,越能滿足他們的變態幻想,甚至激發他們想出更慘無人道的折磨方式。因為,受害者跪地求饒的畏懼行為,會使罪犯變本加厲地施虐,直至受害者死亡。


第三,必須在大腦重塑犯罪現場。


把在此案中了解到的犯罪因素,在腦海重新放映犯罪的全過程。


思考問題包括: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會以這種方式發生?為什麼沒有取走貴重物品?為什麼要分屍?犯罪過程中出現的有重要意義的行為要素的原因是什麼?是哪個人會出於這些原因犯下這一罪行?


例如,十九世紀50年代中期,有個瘋子專門往紐約市的中央火車站、無線電城音樂廳之類的標誌建築上放炸彈,鬧得人心惶惶。他也因此被稱為「瘋狂投彈者」。


警方抓了十多年都沒逮住他,於是在1957年請來了格林威治村的精神病專家詹姆斯·布魯塞爾博士。布魯塞爾博士研究了爆炸現場的照片,仔細分析了投放炸彈者寫給報紙的那些嘲弄性信件。


從觀察到的總體行為模式出發,他得出了詳盡的結論:兇手患有偏執狂,仇恨父親,深戀母親,家在康乃狄克州。他讓警方尋找一個出生在外國,信奉羅馬天主教,身材魁梧的中年單身漢,他可能與一個兄弟或姐妹同住,常穿雙排紐扣的西裝,會把紐扣全扣上。


從一些信件涉及的內容來看,他分析出投彈者可能在愛迪生聯合電力公司工作過,對工作並不滿意。


警方利用這一份側寫逮捕了喬治·梅特斯基,爆炸案發生以前,他為愛迪生公司工作了好些年,與側寫惟一有出入的是:他不是與一個兄弟或姐妹住在一起,而是與兩個未出嫁的妹妹住在一起。他被警方帶走時,身上穿的正是一件雙排紐扣的西裝,紐扣是扣上的。


3、側寫術的發展


1841年,埃德加·愛倫·坡創作的《停屍間的謀殺案》,這是側寫術的前身。


期間,有代表的要屬阿瑟·柯南道爾創作的《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可謂是偵探推理的鼻祖。


1957年,詹姆斯·布魯塞爾協助抓捕「瘋狂投彈者」,讓大家意識到側寫術的重要作用。


1972年,霍華德·特頓開設了應用犯罪心理學這門課,開始講側寫術進行理論研究。


70年代末,FBI設立獨立的心理側寫諮詢機構。


1981年,運用側寫術偵破的「亞特蘭大兒童謀殺案」。


1982年,FBI開始培養專業的側寫師。


這期間,有個重要的事情,就是FBI特工道格拉斯(本書作者)偷偷進入監獄,訪談還活著的系列殺人案犯。


通過了解罪犯的案件卷宗以及跟罪犯面對面地交流,了解罪犯的人生經歷,從中捕捉犯罪形成變態心理的原因。


通過與罪犯的交流,探索到罪犯在犯罪過程做的那些叫人難以理解的行為,有怎麼樣的心理活動。


從罪犯的表達和監獄表現,評估出罪犯在被關押後,有沒有悔改心理和悔改行為。


同時,監獄訪談讓特工們從施暴者的角度知道,罪犯做了什麼壞事,罪犯為什麼要那麼做,施暴者的犯罪細節,被抓後,他們在監獄的「改造」成果等。


總之,監獄訪談,讓作者知道了很多不為人知的豐富的信息,為側寫術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與此同時,社會犯罪形式的發展,也從一定程度上,推動著側寫術的發展。


在單憑法醫證據,不足以偵破一起作案手段極其殘酷,且看似缺乏動機的案件的時候,側寫能有效地幫助警察縮小調查範圍,甚至抓住兇手。


正是罪犯們的不同作案手法和他們留下的反映個體個性的蛛絲馬跡,才使我們獲得了一種新型武器——犯罪個性側寫。


因為犯罪個性側寫是從研究罪犯的行為中發現罪犯的特點,在現實偵破系列殺人案時,兇手在犯罪過程中的行為,會留下指向具有某類特徵的人的痕跡。簡單總結來說,就是一起越離奇的案件,反而越好用側寫抓住罪犯。


但是,心理側寫對大街上的偷竊、搶劫案等普普通通的案件,沒什麼效果。


總之,側寫術伴隨著犯罪發展而來,從罪犯的角度思考,從而實實在在幫助警方破獲各類複雜的案件。



二、罪犯的共同特點


在作者與罪犯的多年打交道中,總結了罪犯一些共有的特點。


1、罪犯在生活中的共同點


第一,童年有不好的經歷或者是有不幸福的家庭。


童年時的糟糕經歷,會對小孩的心理成長造成不好的影響,孩子容易「長歪」。


第二,「殺人三合一」。


即,縱火,超過正常年齡的尿床,孩童時代虐待小動物。


第三,不健康的「幻想」不斷發酵。


他們的行為思想均是以有助於充實他們過於乏味的生活為導向的。


一個守法的人發展為連環搶劫犯或殺人犯的過程中,最關鍵的一個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


如果想阻止他們犯罪,就必須是在萌芽階段,即在由幻想轉變為現實之前。有人對他年幼時的行為採取過有效的正面干預,情況可能會不一樣。


總之,支配、操縱、控制,是罪犯「幻想」的代名詞。


2、罪犯的心理


捕獵的刺激感會促使他們去玩殺人遊戲,他們就像在草原的豹子,隨時觀察者病弱的羊,伺機而動。


同時,在罪犯的心靈和心理當中有些東西是根深蒂固的。


在大多數人的普世價值觀中,人心是向善的,作惡多端的人,能被教育好,能被感召轉變成一個奉公守法的人。


可事實上,一旦潘多拉寶盒被打開,便一發不可收拾。人作惡的天性被釋放了,往往難以收回。


3、阻止罪犯


在他還小的時候,就給他正確的干預。


引導孩子去做那些正確、刺激、有成就感的事情。


總之,罪犯們通常生活在有問題的家庭中,小時候的不良行為,將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因此,從小就為孩子們打造健康的成長環境,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所有人都應該努力去做的事情。



三、心理側寫術如何應用在現實中


1、在誘捕兇手方面有效


根據罪犯心理和案件發展,設計出有效的手法誘捕罪犯。


前攝,是一個心理學術語,在文中指的是利用心理暗示來誘使兇手落網。


比如,銀行把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改進,故意留下一個漏洞給搶劫者,當搶劫者進入銀行後,立馬對外發信號,然後警方前來實施抓捕。


這種出其不意的手法在至關重要的場合下顯得特別管用。


例如,在聖迭戈地區的小山上,一具女屍被發現,女屍脖子上套著狗項圈和牽狗繩,看來是被勒死的,而且被強姦過。她的汽車停在一條公路上,油箱裡沒油。顯然,她因為自己的汽車沒油而上了兇手的車,被帶到了案發地點。


心理側寫師建議警方對外公布案情,表達警方破案的決心,還有最關鍵的一點是女子的汽車拋錨的公路,車流量比較大,應該會有人看到了罪犯。警方暗示大眾已經收到了相關的舉報,希望公眾提供更多的信息。


側寫師之所以那樣建議,是因為他判斷如果兇手會出來,跟警方解釋清楚他為什麼出現在那裡。


最後,兇手果然如預期那樣被誘入調查網,被警方抓獲。


2、在審訊過程中發揮作用


在審訊中,側寫也能通過抓住罪犯的弱點,加上心理暗示等,讓罪犯開口招供。


人人都有弱點,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每個人都可以被制服——只要能設法找出弱點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會暴露弱點。


識別標誌法,指的是兇手為了滿足自己的願望而不得不做的事情。


在罪犯犯罪的過程中,作案手法可能會發生改變,但是某些特定的東西不會變,這便是標記識別,可以幫助確認不同的案件是不是同一個罪犯做的。


3、罪犯的「聰明」


第一,罪犯會假裝自己有精神病。


法律意義上的精神病人犯法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殺人兇手如果因為精神失常而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對還是錯,那麼,他在法庭上會被判無罪。


第二,假裝自己在接受了監獄改造後,身心都好轉了


精神病醫生以及心理健康諮詢人員都習慣於,根據案犯自我報告中的一面之詞,來跟蹤案犯的康復進展,而這是以病人自己想要變好作為假定的。


但結果證明,要想愚弄精神病醫生實在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


就罪犯行為而言,依靠自我報告是有其局限性的。


就罪犯本性來說,系列殺人犯具有操縱慾或者自戀癖,全然以自我為中心。他會告訴一位假釋官員或者監獄的精神病醫生,任何他想要聽到的東西,任何若想出獄或遊蕩街頭所必須講的東西。


4、面對暴力犯罪的對策


第一,防範於未然。


提高安全意識,降低自己的遇害風險。不跟個性極端的人爭執,不在深夜獨自出行等。


政府需要配備更多的警察,加強人員監管,改進辦案技術。


健全法律法規,對違法犯罪行為絕不輕饒。


建立更多的監獄,不輕易把有危害性的人員放出來。


第二,所有人絕不能接受和容忍我們的家庭成員、朋友和同事犯罪。


罪犯研究顯示,沒有一個罪犯是在良好的環境裡長大的,或者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


這意味著在罪犯長大成人的某個階段,有人給他造成了深遠的負面影響。


反過來,這也說明如果有人對他產生深遠的正面影響,他也許不會犯罪。


在古代,如果一個家族要興旺,往往與長輩對晚輩言傳身教,約束後輩離不開關係。但如果長輩開始縱容後輩,允許其欺男霸女,搶占良田,往往是敗家的開始。


在現代,這個問題也是一樣的,當子女犯錯的時候,家長不應該一味的包容,說什麼孩子還小,不懂事,應該正視這些問題的嚴重性,有意識地做好疏導。


總結一下,側寫術,指的是根據犯罪行為,推測出罪犯的心理狀態。根據推測出的罪犯心理狀態,從抓捕、審訊、勞動改造等各方面對罪犯進行審判。不錯過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與此同時,經過對罪犯多年的研究,作者找到罪犯們的一些共有特點,那就是,沒有一個罪犯是在良好的環境裡長大的,或者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在他們小的時候,可能伴隨有縱火、超過正常年齡的尿床,虐待小動物等。從這個角度來看,對於孩子們的健康環境的塑造,是多麼的重要。


總之,側寫術的誕生,不僅對罪犯的抓捕,起到了的推動作用,同時,也揭示了罪犯們隱藏在內心深處的心理活動,對於犯罪的預防,為社會起到了警示作用。即,為孩子們提供安全的成長環境,不僅是父母的責任,更是整個社會的義務。


以下是筆者整理《讀心神探:FBI心理側寫術》的思維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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