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恢復錦衣衛詔獄權?明成祖:這都是為了鞏固皇權

十點烏托邦 發佈 2020-01-09T19:23:57+00:00

其實,並不是不知道錦衣衛的壞處,而是當時面對「不得人心」的局面,明成祖為了鞏固皇權,事出一時權宜,只好恢復錦衣衛的詔獄權。

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太祖深知錦衣衛的權力過大,怙勢作威,於是罷黜了錦衣衛的北鎮撫司,除去其詔獄權。

可是,在明成祖通過靖難之役登上皇位後,一改明太祖的安排,迅速地恢復了北鎮撫司的權力,「專治詔獄」,使得錦衣衛權力往往是凌駕於國家司法之上。

難道明成祖不知道錦衣衛的權力過大,會對國家的司法造成破壞嗎?其實,並不是不知道錦衣衛的壞處,而是當時面對「不得人心」的局面,明成祖為了鞏固皇權,事出一時權宜,只好恢復錦衣衛的詔獄權。

錦衣衛的設立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據記載,錦衣衛主管「巡察、緝捕、理詔獄」,「巡察」就是守衛值宿;「緝捕」就是偵察與逮捕;「理詔獄」就是專典詔獄。

明初,朝廷內外出現了一股「安於苟且,不修職事」的不作為之風,導致國家的行政效率低下,而且腐敗之風日益盛行。因此,明太祖為了鞏固皇權,也是為整肅吏治,保持「國家機器」的有效運行,於是設立了錦衣衛。

當時,明太祖給予錦衣衛的權力很大,使其在明初「法制不健全」的情況下,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很好地扼住了這股歪風。但是,也因權力過大,出現了「錦衣衛怙勢作威」的局面。

後來,隨著《大明律》、《大誥三編》的頒布,明朝的法制已經健全了,皇帝的權威也樹立了,明太祖不再需要錦衣衛的輔助。於是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為了防止錦衣衛對司法的破壞,明太祖「乃焚刑具,出繫囚,送刑部審錄,詔內外獄咸歸三法司,罷錦衣獄」,不再讓錦衣衛涉及詔獄。

此時,明太祖把詔獄之權交給了刑部,既可以削弱錦衣衛的權力,防止其怙勢作威;又可以形成一個由錦衣衛進行巡察緝捕,然後刑部負責治罪,大理寺負責審核、宣判,最後由都察院負責對審判機關進行監督的相對公平的刑獄審案機制。各個部門互不干涉,相互牽制,維護了國家司法的正常運行。

建文時期,沿襲舊制,錦衣衛不得涉及詔獄,主管緝捕。但是,靖難之役後,明成祖卻恢復了錦衣衛的詔獄權,不過也是出於一時權宜。

靖難之役後,明成祖面臨的「人心」局面

靖難之役後,明成祖成為了大明王朝的第三位皇帝,可這個皇帝當的並不安心。當時,宮中一場大火,建文帝不知下落,生死未卜,明成祖總擔心他人會擁戴建文帝起兵造反,撼動他的江山。

明成祖的皇位是通過戰爭得到的,所以會有很多人質疑其皇位的合法性、正統性,這些人大多數是建文舊臣。這些舊臣不聽從明成祖調令,明面上雖然沒有像方孝孺那樣激烈的反抗,但是會在暗中與明成祖較勁。這樣一來,君臣關係不和諧,無法合作,必定會影響國家的管理。

一開始,明成祖對建文舊臣是採取了「瓜蔓抄」式誅殺的,後來發現再這樣誅殺下去,會面臨無人可用的境地。因為明成祖興起於北平,根基在北,而且府中的有才之士並不多,根本無法彌補官位的缺失。這樣一來,明成祖必須得妥善處理建文舊臣,處理好兩者的關係,而且得儘快。

《明史》云:「八月壬子,侍讀解縉、編修黃淮入直文淵閣。尋命侍讀胡廣,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故儼同入直,並預機務。」這是明成祖設立的內閣,但值得注意的是解縉七人,都不是明成祖的藩邸舊人,都是朱允炆的舊臣,後變節投降,可此時卻被重用。由此可見,明成祖是知道建文舊臣的利與弊的,也找到了處理建文舊臣的方法,那就是重用舊臣。重用舊臣,一可以緩解官位人員的缺失,二則是可以收買人心,爭取其他建文舊臣的支持,穩定朝局。

但是,人心難測,難免有官員會有異心。到時候,被重用的是有異心之人,就會對政局造成負面影響,危及皇權。明成祖不想讓這樣的威脅存在的,就必須採取一些切切實實的措施來監控舊臣,規範其行為。

錦衣衛重新掌握詔獄權

明成祖是個雄才大略的君主,他是知道明太祖所留下的詔獄審案機制是較為公平且合理的,沒有必要再去修改。而且,重新恢復錦衣衛的職權,難免會落下了「更改祖訓」的口實,進而會影響剛剛樹立的權威。

但是,明成祖也是沒有辦法了,身邊難有可信任之人,所以只好選擇一種粗暴但很有效果的方法,也是明太祖明初時所用的一套方法,就是讓錦衣衛秘密監察官員,並恢復其詔獄權,打擊和警醒舊臣。

「成祖時復置。尋增北鎮撫司,專治詔獄。」

永樂年間,明成祖恢復了北鎮撫司,錦衣衛專典詔獄。此時,北鎮撫司權侵朝野,其權力往往是凌駕於國家的法司之上,具有法律之外的緝捕、刑訊、定罪、行刑等權力當時稱為「人主私刑」。

明成祖讓錦衣衛重拾詔獄,效果也是顯著的,很好地穩定當時暗流涌動的政局,規範了建文舊臣的行為,並且成功地樹立了明成祖的權威。

但是,錦衣衛擁有法律之外的權力,終究是會破壞國家的司法。所以,為了維護國家司法的正常運作,在明成祖樹立權威之後,應該削弱錦衣衛的權力,恢復明太祖的合理機制。可是,明成祖卻一直沒有取消錦衣衛的詔獄權。

遷都北京帶來的社會矛盾

當時,明成祖之所以沒有取消錦衣衛的詔獄權,因為有錦衣衛「興大獄」還有存在的價值。

另外,明成祖在錦衣衛的基礎上還設立了東廠,「東廠之設,始於成祖」。東廠和錦衣衛的職事同為偵探機密,都是辦理大獄的,二者常常結合辦事,又合稱「廠衛」。

當時,明成祖一直在籌劃遷都北京之事,於是帶來了幾個新的問題。①是要遷都北京,路途遙遠,耗費巨大,必定會勞民又傷民。這樣既破壞了農業生產,又引發了社會矛盾,民眾的不滿。②是遷都北京前,在營建北京城時發生了一場大火,以前不同意遷都的大臣都紛紛站了出來,勸諫不要遷都,而且「抗議」聲越來越大。

這樣一來,建文舊臣的監察工作雖然是處理得不錯了,但是又有了新的問題出現,必須要有人去解決,錦衣衛就有了其存在的理由。所以,明成祖此時沒有取消錦衣衛,是想讓其與東廠共同處理一些遷都引發的社會矛盾,特別是以神道設教倡亂的「大奸大惡」。

之後,錦衣衛一直擁有詔獄權,明成祖沒有採取任何的措施來削弱錦衣衛的權力,任其自然發展。但是,錦衣衛統領紀綱等人仗著明成祖的恩寵,為非作歹。明成祖知道後,也只是族誅了紀綱,但「錦衣典詔獄如故,廢洪武詔不用矣」。由此可見,明成祖覺得錦衣衛的詔獄權還有必要繼續存在下去。

明成祖死後,明朝後邊的皇帝一直沿用錦衣衛制度,直到明朝滅亡。

結語

對於錦衣衛的怙勢作威,破壞國家司法制度,明成祖自然是知道的。但是,王朝新立,底下的臣子多有異心,明成祖為了鞏固皇權,是必須採取一些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

可是,明成祖可以說根基在北,此時的南京城沒有可信任之人,事出一時權宜,只好恢復了錦衣衛的詔獄權,讓其來幫助皇帝鞏固皇權。在樹立權威後,明成祖應是要恢復明太祖舊制的,但是偏偏又遇上遷都產生的矛盾,錦衣衛掌詔獄就還有存在的價值,所以詔獄權也一直保留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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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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