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血水聖靈」的欺騙性

中國反邪教 發佈 2020-01-13T22:58:17+00:00

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被告人申寶鳳、劉虹杏、鍾春蘭等十六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前不久,中國反邪教網刊登一則消息,江西省吉安縣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被告人申寶鳳、劉虹杏、鍾春蘭等十六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16名被告人均未上訴,該判決目前已生效。以此次法院判案為例,來看看「血水聖靈」是如何打著基督教旗號欺騙世人、聚斂錢財、危害社會的,以此提高大家對「血水聖靈」的識別判斷能力。

欺騙性之一:鼓吹神道,發展信徒,嚴重影響人民群眾正常安定生活。

「血水聖靈」全稱是「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又稱「聖靈重建會」或「全備福音左坤使徒教會」,系邪教組織——新約教會派生而出。由台灣人左坤於1988年在台灣創立,並隨即滲入大陸。左坤歪曲《聖經》,稱「神再來之前,要從東方興起一人」,並拼湊了一系列書籍,神化自己是「神在末世揀選的僕人和使徒」,是「屬靈信徒的父親」,要求信徒稱其為「老爸」或「爸爸」。

「血水聖靈」組織嚴密,實行一級管一級、單線聯繫,聯絡時以代號稱呼對方。

在該案中,「血水聖靈」邪教成員在江西省泰和縣、吉安縣、吉州區等地分別了建立組織架構。為便於統一領導,2個片區又合併成一個片區(果木園片區)。這16人都有自己的化名,在組織內各有分工,且全都參與發展成員,傳播、宣揚邪教活動。

「血水聖靈」是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的邪教組織。其教主左坤宣揚「推翻人的國度,建立神的國度」,煽動對我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攻擊法律是「惡法」,聲稱要「打倒無神論者」,「建立基督國度」。

公安機關在本案中查獲大量「血水聖靈」邪教資料、書籍、筆記本、電腦、存儲介質、手機、印表機等作案工具,並從被告人手機中查獲大量邪教宣傳資料、信息。經吉安市公安局認定,上述被查扣的電子數據、文章、圖片、書刊、列印資料、音視頻等相關物品,經鑑定全部為「血水聖靈」邪教宣傳品。

這表明「血水聖靈」邪教宣傳活動危害巨大,如果繼續作案,任憑這些邪教宣傳品到了信眾手裡,將會產生更大的影響和危害。

「血水聖靈」邪教組織的活動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破壞社會秩序,毒害人們身心健康。許多人被拉攏加入「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後,痴迷於「教」內事務,有家不回,拋舍親情,原有的正常社會關係基本中斷,以致夫妻反目、家庭失和或支離破碎。

1998年,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於某某加入了「血水聖靈」邪教組織。經常組織信徒在家中秘密聚會,還經常跑到外地聚會傳教。於某某丈夫的姑夫劉某某,對於某某進行勸說,於某某不僅聽不進好心勸阻,還與他們爭吵起來,並起了殺人邪念。晚飯後,於某某找來一把劈柴用的斧頭,趁李某某、劉某某不備,舉起斧頭用力往倆人身上亂砍,致使劉、李二人多處重傷。李某某雙手五指伸指功能部分喪失,造成終身殘疾;劉某某左枕骨骨折,留下了皮質動脈硬化性腦病。於某某也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故意傷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於某某殺人用的斧頭砍傷自己的丈夫

於某某用斧頭砍傷丈夫的姑夫劉某某

林琴,曾是廈門一家保險公司的優秀職員,因一個偶然機會,她接觸上了「血水聖靈」組織,自此林琴有班不上,徹夜不歸,長期留宿在「教會」接受「洗腦」,嚴重影響家庭穩定。為了更好的傳教,林琴向法院提出離婚。致使林琴完全喪失了為人之母的義務,為人之妻的責任。

欺騙性之二:灌輸邪惡思想,毒害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但青少年天真無邪,涉世未深,免疫力、調解力、把持力差。「血水聖靈」正好看中這點,乘虛而入,使出惡毒手段,進行邪惡思想的灌輸和侵害。

在該案中,公安機關發現「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在果木園片區發展了大量青少年成員,且許多在校中小學生成為發展對象,並在吉州區、撫州等地發展了多名邪教信徒。

「血水聖靈」教主左坤說:「要從遠處著想、從近處培養,把高校和中學群體作為著重發展對象,重點發展和培養有文化的青少年骨幹,使其成為發展組織的急先鋒和主力軍。」

於是「血水聖靈」向青少年學生伸出了毒手。例如:「血水聖靈」信徒嚴霞,負責組織了好幾次所謂的冬令營和夏令營活動。她說:「老爸」非常注重在青少年中間發展信徒,利用夏令營和冬令營把一些6到13歲的孩子們集中起來,有幾位教會派來的20歲左右的小姑娘來帶著他們做遊戲,但主要內容還是給他們講「老爸」的道,有時會給他們受洗讓這些孩子也加入我們,我們自己的孩子也會帶過去參加集訓。每次大概一到兩周的時間就可以發展七、八個孩子。

比如,「血水聖靈」廈門信徒林琴,在從事傳教活動中,發現小孩、中小學生比較容易勸說、收服,就從在校學生入手,不斷擴充其下線,以獲得「上級組織」信任。2010年11月21日,林琴強迫兒子阿明在內的數十人參加「教會聚會」,給兒子幼小心靈造成極大傷害。2009年2月底,林琴只顧在外傳播「血水聖靈」資料,竟忘記2歲的孩子就在身邊,使得就要過生日的阿明被車輛碰傷,從此阿明對車輛產生了極度的恐懼。

2014年內蒙古警方在「血水聖靈」一次集會中發現,聚會者全是稚氣未脫的孩子,大多為中小學生。

「血水聖靈」山東「特區」2014年新發展教會人員中,青少年比例高達30%,最小教徒9歲。

從該案判例中發現,16名「血水聖靈」成員,其中有8名為80後和90後,占組織成員的50%,最小的則為1996年出生,而主要骨幹申寶鳳僅為1994年出生。這些「血水聖靈」組織成員正值青春年華,卻因邪教「血水聖靈」的蠱惑,道德被扭曲,品行被異化,追求錯位,耽誤了學業,放棄應有的理想信念和追求,毀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欺騙性之三:以商養教,鼓吹「盡本分」,實則榨取教徒的錢財。

「血水聖靈」要求成員成立「生意組」,從事燒烤等生意賺錢。在北京、天津、內蒙古、河北等地先後組建「瑃芳主題西式快餐」「台灣炸雞排」「福後內蒙古東坤燜面」等十餘個後勤基地,所賺的錢財全部以「教會」的名義捐給左坤。

2014年僅山東「特區」投資10萬元以上的實體就有9家,每月上交的錢財高達30萬元。警方掌握的山東「特區」財務報表顯示,每月教徒捐款以百元起步,多則過萬,遇有重大節日時要加倍奉獻。而教主左坤則拿著教徒奉獻的血汗錢,過著奢靡豪華的日子。

在此案中,16名「血水聖靈」成員擺攤經營,為邪教組織斂取錢財。其骨幹成員申寶鳳為邪教組織管理各教會上交的資金。

經統計,果木園片區從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間,就斂取組織成員上交的資金463萬餘元,向「血水聖靈」邪教組織上交資金374萬餘元。

「血水聖靈」邪教組織是在謊言誘惑下設置的華麗陷阱,我們只要抓住「血水聖靈」崇拜的是「老爸」、歪曲的是《聖經》、斂財的是經濟實體、收取的是「奉獻金」這四個基本特點,就能初步識破「血水聖靈」的騙局,進而遠離它,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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