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意外身亡,30萬保單受益人寫了婚外情人,保險公司:不賠

多保魚講財經保險 發佈 2020-01-13T07:54:14+00:00

1、案例詳情同年,周先生去了當地的某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一份終身壽險,保額為30萬元。該合同上,年初,周先生在駕車外出時,不幸遇到交通意外,遭受重傷不治身亡。

現在,家庭里夫妻一方給另一方買保險的情況很多,今天看到一則案例,男子開車意外身亡,30萬保單遭拒賠,到底是怎麼回事?


1、案例詳情

同年,周先生去了當地的某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一份終身壽險,保額為30萬元。該合同上,

年初,周先生在駕車外出時,不幸遇到交通意外,遭受重傷不治身亡。在給周先生辦完身後事後,王女士發現之前周先生買的人壽保險,30萬保額,受益人寫的是王女士,兩人的關係寫的是夫妻。

隨後,王女士向當地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申請,結果幾天後得到的回覆是拒絕理賠。

王女生對此無法認同:明明保險合同受益人寫了我的名字,錢也交了,為什麼這份保險不能理賠?



2、案例詳情

原來,經保險公司調查發現,王女士與周先生並不是夫妻關係。周先生和其妻子梁女士分居多年,隨後王女士和周先生走到一起,但是周先生和妻子並沒有離婚,所以在法律上周先生和王女士並不是「夫妻關係」,所以這筆30萬的保險金無法給王女士。

最終,保險公司根據資料聯繫到周先生的妻子和子女,告知了她丈夫購買了一份30萬保額的壽險,妻子梁女士就把相關的理賠資料準備好,向保險公司提交了申請資料。隨後,憤怒的王女士便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認為:《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等人員,才能享受保險利益,成為保險受益人,最終獲得保險金。而王女士在法律上並非「法定配偶」,與保險合同上寫的夫妻關係不符。

最終,法院判定保險公司拒賠王女士合理,周先生妻子拿到30萬保險金。

3、理賠了哪些人能拿到保險金?

在保險中,能拿到保險金的人就叫受益人,從法律層次上,保險受益人可分為:法定受益人跟指定受益人。對於這兩個專業名詞,跟大家做一下解釋:

1、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金就只能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沒有人數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個人或者同時指定幾個人為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又分為三種情況:1.只寫了受益人名稱;2.只寫了受益人關係;3.受益人名稱和關係都寫了。



不難看出,指定受益人還是優於法定受益人的。首先是明確了投保人自己的意願,這筆保險金給誰都定好,不容易出現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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