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某手機店「充話費送手機」?執法人員調查後發現背後貓膩多多

浙江新聞 發佈 2020-01-13T08:00:41+00:00

「完全是被充話費送手機的廣告吸引了,之前說的很好聽,現場交現金29元和刷3600元支付寶花唄,立即免費領取一台品牌手機,一個月後可以一次性返還3600元話費。一個月後去領取話費的時候,不僅不可以一次性領取,還有諸多不平等條約——離開浙江要扣錢、斷網也要扣錢等,商家真是太坑了!與商

「完全是被充話費送手機的廣告吸引了,之前說的很好聽,現場交現金29元和刷3600元支付寶花唄,立即免費領取一台品牌手機,一個月後可以一次性返還3600元話費。一個月後去領取話費的時候,不僅不可以一次性領取,還有諸多不平等條約——離開浙江要扣錢、斷網也要扣錢等,商家真是太坑了!與商家進行協商,要求退錢,但是遭到了拒絕。」近日,在義烏上溪鎮工作的呂先生和姐姐呂女士一起,向上溪市場監督管理所投訴維權。

據了解,被投訴的手機店為新開手機店,為了吸引人流,特意打出了「充話費送手機」活動的廣告。乍一看,此活動極為划算,吸引了不少消費者進行購買。此次前來投訴的呂先生及呂女士就是被廣告吸引,於2019年11月21日,每人當場支付3629元,各領取了一支某品牌型號手機,並約定一個月後一次性返還3600元話費。12月21日晚上,當兩人到該手機店領取話費時,才發現與商家事先承諾的完全不一致。

事實上,商家宣稱的一個月後即可一次性領取話費實際操作起來並不簡單。在此之前,消費者需要與商家簽訂一份《合約惠機聲明》,該合同內有多處不實及侵害消費者權益內容,如「辦理的是運營商提供的合約機」「4G在線,保持在網率,不能斷網,如斷網,扣取違約金、滯納金」等。此外,根據店長唐某交代,實際返還中不會給消費者一次性返還3600元話費,只能選擇在某APP充值3600元或者分24期返還話費、且分期返還話費的活動也並非運營商的活動,而是該店每月手動給每個客戶充值。並且通過某APP,商家只需要充值1500元,即可獲得該APP3600元的顯示餘額,消費者對此並不知情。

在該投訴處理過程中,上溪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發現了其中貓膩,並啟動「訴轉案」開展了深入調查,最終證據確鑿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以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等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就該店使用不實、引人誤解的宣傳進行手機促銷活動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責令該店退還呂家姐弟的消費款。因呂先生的手機已經使用、不能二次銷售,退還了2429元,呂女士退還3629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表面說的冠冕堂皇,背後貓膩竟如此之多。本案中,商家通過「沖話費送手機」的噱頭,在未簽訂明確的紙質合同的情況下,讓消費者繳納大於手機市場價的金額參加了所謂的促銷活動。之後話費返還也是商家個體行為,與運營商無關,部分消費者只能選擇接受這種風險極高的返還。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近年來,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少消費者因「眼前利益」直接「衝動消費」,實際上損失的是自己。因此,消費者在參加商家推出的任何優惠活動時,一定要充分了解活動內容、方式、條件等,多留一個心眼。此外,廣大市民若發現涉嫌虛假宣傳的廣告,可撥打96150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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