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飛檢」地鐵垃圾分類:仍存在乾濕垃圾混投情況

界面新聞 發佈 2020-01-13T08:05:07+00:00

2020年1月13日上午,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分多路對楊浦區範圍內軌道交通8號、10號、12號線全部24座地鐵站點內商戶等公共區域,開展了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

2020年1月13日上午,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分多路對楊浦區範圍內軌道交通8號、10號、12號線全部24座地鐵站點內商戶等公共區域,開展了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

9點56分,記者跟隨楊浦區城管執法局機動中隊進入地鐵10號線江灣體育場站,檢查地鐵閘機外地下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情況。

執法隊員首先對2號口附近的一個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桶進行檢查,發現有許多行人都錯誤將紙杯、吃剩的早餐等可回收垃圾和濕垃圾投入干垃圾桶內。

楊浦區城管行政執法局機動中隊隊員孔令歡指出,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地鐵站營運公司或相關物業公司有義務監督市民正確投放垃圾並且後續對垃圾進行二次分揀。後續城管將對地鐵站管理部門提出整改要求。

位於3號口旁的宜芝多門店將垃圾桶設置在收銀台後方的櫥櫃里,垃圾桶上貼著「可回收物」和「干垃圾」的標識,但當執法隊員打開櫃門查看時卻發現櫃中實際只有一個垃圾桶。孔令歡表示,將按「未按規定設置分類容器」對該店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和談話通知書。

宜芝多旁邊的全家便利店內有供顧客用餐的座椅,故需多設置一個濕垃圾桶。但是,店家給紅色的有害垃圾桶貼上了「可回收物」標籤,且標識不明顯,容易導致顧客錯誤投放。孔令歡就此提出整改意見,店員表示會儘快整改。

楊浦區城管行政執法局機動中隊隊長王黎軍告訴記者,城管執法遵循「整改前置」原則,即店家需儘快對不規範情況進行整改,執法隊員將在三天內進行複查,如開具三次通知書還未整改,店家將面臨500元到1000元的罰款。

王黎軍稱,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楊浦區城管行政執法局每周都會在轄區內隨機進行突擊檢查。據悉,截至去年12月,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3865人次,開展執法檢查5402餘次,集中檢查各類單位7706家次。

其中,檢查投放環節各類單位7562家次,檢查收運企業144家次;檢查個人4272人次;教育勸阻1929起,開具責令整改922起,立案查處299起,處罰金額223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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