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教育平台小豬趣學告訴你,校外培訓如何避「坑」維權?

小豬趣學 發佈 2020-01-13T09:27:07+00:00

但目前涉未成年人培訓機構行業有一套「潛規則」: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在經營範圍中涵蓋技術培訓、教育諮詢等內容,進而直接招生開課。

構的負責人萬可(化名)告訴小豬,正規教育培訓機構審核嚴格、經營範圍有限。但目前涉未成年人培訓機構行業有一套「潛規則」: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在經營範圍中涵蓋技術培訓、教育諮詢等內容,進而直接招生開課。「這種做法不僅通過打『擦邊球』逃避了監管,也向家長隱瞞了資質『缺陷』。各培訓機構還自行制定格式合同,盡一切可能免責。」

此外,學生家長法律風險意識嚴重不足,以致維權難。小豬梳理近年來涉訴案件發現,一些培訓機構儘管同時面臨10多起訴訟糾紛,但不少家長仍然聽信宣傳交錢報名;有的家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課程內容、已學課時等記錄相對較少,出現糾紛時舉證困難;還有一些家長雖簽訂了合同,但從未完整看過……

「暗礁」叢生:「霸王條款」

「轉包合同」「陰陽合同」

近幾年大量涉訴案件表明,當前教育培訓機構簽訂的合同「暗礁」叢生。比如,合同內暗藏免責「霸王條款」、培訓機構之間相互「轉包合同」、簽訂「陰陽合同」等。

——只進不出,簽訂「霸王條款」。小豬翻看一些合同發現,其中不乏免責、概不退費等無理規定。比如,「所有課程將在課程有效期滿後自動截止,未結束的課程將自動作廢,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費」「合同簽署7日後,無論是否開課,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的退費請求」「培訓期間,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概不負責」等「霸王條款」。

——「轉包合同」,隨意變更協議內容。一些教育機構出於經營原因將教育培訓課程和相關學員轉包給其他機構或公司,或隨意變更上課地點、時間、老師等協議內容,造成法律糾紛。2019年初,鄭女士與某早教機構簽訂《課程銷售協議》,支付學費4000元。然而,鄭女士的孩子剛上完三節課,該早教機構就將相關培訓轉給另一家培訓機構,不再開辦鄭女士報名課程。鄭女士要求退費,但該機構負責人僅在微信轉帳700餘元,餘款一直拒付。

——簽訂「陰陽合同」。為提升業績,許多機構工作人員口頭許諾降價、加課等優惠條件,或簽訂「保過班」等額外協議,但合約內容往往只體現在一方合同中,成為所謂的「陰陽合同」,增加了消費者維權難度。2016年2月,王先生與某培訓中心簽訂《名校包過班入學協議》,並交納2萬餘元費用。2017年7月,王先生的孩子參加某優質中學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試,因分數未達標未被錄取。王先生認為,根據合同約定,培訓中心應退還所有培訓費,但該培訓中心表示,「包過班」僅是培訓班的稱謂,其已提供培訓服務,不同意退款。

未成年人校外培訓市場還需標本兼治

小豬教你如何避坑

面對「暗礁」叢生的培訓合同,消費者怎樣避「坑」維權?小豬覺得整治未成年人校外培訓合同亂象還需標本兼治。

「霸王條款」多表現為格式條款,是一方提前擬訂,並具有免除己方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特徵。消費者在簽訂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真實原意。對存在分歧或模糊的條款,要提請對方詳細解釋說明其真實意思,並就模糊條款雙方的重新理解簽訂補充協議。

因此,小豬認為最主要是家長要提高甄別能力和證據意識。比如通過天眼查、中國裁判文書網等途徑查看相關機構的經營信息和涉訴信息;在簽訂合同和接受培訓服務過程中,要保存好原始材料並做好記錄;當出現改變合同內容時,消費者應將溝通錄音、視頻資料、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固定下來,一旦發生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然行業主管部門也要進一步嚴格履行校外培訓相關審批手續,規範培訓機構在許可範圍內招生,督促其主動對辦學資質、招生範圍進行披露,加大巡查力度,營造健康積極的經營環境。

小豬提醒各位家長,當前未成年人教育培訓市場需求大、前景好,但還存在不少混亂的地方,家長們在挑選培訓機構的時候應該要更加注意和小心,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反覆檢查幾遍,避免落入教育機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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