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不留「盲區」,楊浦城管今天上午對地鐵站點進行垃圾分類執法檢查

長寧政法綜治 發佈 2020-01-13T09:58:41+00:00

執法隊員表示,這些垃圾的投放者應該是出入地鐵站的乘客,比較難追溯具體投放人,但是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地鐵站管理方或者具體的保潔公司是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他們有責任和義務對投放者進行監督和引導。

作者:郁文艷來源:周到

今天上午,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分多路對楊浦區範圍內軌道交通8號、10號、12號線全部24座地鐵站點內商戶等公共區域,開展了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做到垃圾分類執法「無盲區」、「全覆蓋」。

上午10點多,記者隨執法隊員來到軌道交通10號線江灣體育場站。在站廳層一廢物箱內,發現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桶內,混雜著早餐塑料袋、飲品紙杯等,未分類投放。執法隊員表示,這些垃圾的投放者應該是出入地鐵站的乘客,比較難追溯具體投放人,但是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地鐵站管理方或者具體的保潔公司是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他們有責任和義務對投放者進行監督和引導。記者在地鐵站內聽到,廣播不時會播放語音,提醒乘客分類投放垃圾。

隨後,執法隊員又來到一家麵包店。店堂的公共區域並沒有垃圾桶,但在工作人員身後的櫥櫃里有垃圾投放處,不過,執法隊員仔細一看卻發現,同一個垃圾桶上貼著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兩個投放標識,這顯然不規範。對此,楊浦區城管執法局向商家開出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按規定設置分類投放容器。

對麵包店進行執法檢查後,執法隊員又來到地鐵站內的一家便利店。便利店設置了分類垃圾桶,對桶內檢查發現,分類較為規範。店長介紹,店內的各類垃圾由環衛作業公司定時上門來收集。

據悉,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楊浦區城管執法局聚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四個環節,以執法末端促前端,深入社區、商家、樓宇、高校和醫院等,先後開展了「新時尚」「厲風」等專項執法行動,針對區域內高校、醫院開展了全覆蓋、地毯式的垃圾分類專項檢查,提高了對投放不到位、收運不規範、市民亂扔垃圾、車輛混裝混運、遺撒滴漏等問題的執法管控力度。

2019年7月--12月,共出動執法人員13865人次,開展執法檢查5402餘次,集中檢查各類單位7706家次。其中,檢查投放環節各類單位7562家次,檢查收運企業144家次;檢查個人4272人次;教育勸阻1929起,開具責令整改922起,立案查處299起(個人153起,單位146起),處罰金額22.3萬餘元,打好全覆蓋執法檢查運動戰、全過程執法處罰攻堅戰、全方位聯合治理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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