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協會出具新標準 空調安全使用「壽命」為10年

政府採購信息網 發佈 2020-01-13T10:32:08+00:00

從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網站了解到,為減少因家用電器超年限使用對消費者帶來的安全隱患,引導消費者適時更換家用電器,形成更加合理的產品使用及生命周期,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我國家用電器行業制定《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標準,為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這一公益性消費提醒活

從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網站了解到,為減少因家用電器超年限使用對消費者帶來的安全隱患,引導消費者適時更換家用電器,形成更加合理的產品使用及生命周期,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我國家用電器行業制定《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為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這一公益性消費提醒活動提供技術支持。

本標準由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廣東美的製冷設備有限公司、海信(山東)空調有限公司、寧波奧克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TCL空調(中山)有限公司、上海海立電器有限公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上海交通大學等單位共同起草。

該標準共分5部分,其中第三部分規定了間空氣調節器(以下簡稱:空調器)安全使用年限的定義、要求、評價方法、提醒信息等內容。適用於製冷量14000W及以下的房間空氣調節器,包括分體掛壁式、分體落地式、分體嵌入式、分體吊頂式、窗式、移動式空調器。

標準規定了空調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為10年。安全使用年限從空調器的生產日期計起,並連續計算。空調器經生產者(製造商)指定的專業人員按照GB8877、GB17790的要求進行安裝、移機、維修,並符合生產者(製造商)使用說明要求,則安全使用年限連續計算。空調器經非生產者(製造商)指定的人員進行安裝、移機、維修,則安全使用年限將在安裝、移機、維修時終止。

該標準已於2020年1月6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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