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與唐代女權意識:當代追求的女性主義,唐朝有過而無不及

高齋學士 發佈 2020-01-12T12:10:03+00:00

武則天原籍并州文水,唐武德七年正月二十三日出生在利州綿谷,系出身木材商的利州都督武士彠之女。武則天畫像永徽六年,武則天被高宗立為皇后,參預朝政,號「天后」,與高宗並稱「二聖」。

武則天(624—705)原籍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東),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正月二十三日出生在利州綿谷(今四川廣元),系出身木材商的利州都督武士彠之女。她14歲時被唐太宗選入宮內為才人,太宗死後為尼;高宗時復被召為昭儀。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武則天被高宗立為皇后,參預朝政,號「天后」,與高宗並稱「二聖」。永淳二年(公元683年)十二月,高宗病逝,太子李顯(武則天第三子)即位,是為中宗。武則天以皇太后名義臨朝稱制。嗣聖元年(公元684年)二月,武則天廢中宗為廬陵王,改立豫王李旦(武則天第四子)為帝,是為睿宗。

載初元年(公元690年)九月七日,武則天宣布接受皇帝禪讓,降李旦為皇嗣,自稱「聖神皇帝」,改國號為「周」,改年號為「天授」。武則天曆經三十餘年的艱難拼搏,終於苦盡甘來,堂堂正正地登上金鑾寶殿,坐上了千百年來一直由男人們獨享的龍椅。這年武則天66歲。

他姓之國的則天皇帝


神龍元年(公元705年),81歲的武則天於洛陽上陽宮駕崩。李顯急忙托稱上皇「遺制」,去掉「則天大聖皇帝」號,改為「則天大聖皇太后」,又諡曰「則天大聖皇后」,意欲抹煞唐史上曾出過異姓女皇帝的事實。只是趁武則天年高多病,不能視事才重新奪回政權的李唐大男人們在倉促間暴露出他們在女權意識普遍高漲形勢下的張皇失措與自卑、脆弱心理以及由此而生出的對以武則天為代表的女權主義者的嫉妒和仇視。

武則天從公元690年起改李唐為武周,到公元705年退位,整整做了15年的女皇。倘從她於公元655年以皇后身份參政算起,則統治中國達半個世紀之久。她以一個來自邊鄙之地(廣元地處四川東北山地,從秦至唐,都是朝廷流放政治犯的處所)的外姓婦女的身份,十分成功地駕馭了一個屬於他姓的男權國家,掌控了一段通常由男人書寫的歷史。

在這方面,武則天是驕傲的,單從她稱帝以後頻頻改換年號(15年間換了14個),而且一個比一個令大男人們心急氣短、無地自容(如天授、天冊萬歲、萬歲登封、萬歲通天),即可看出。

人類歷史上最早的女性主義者

武則天的驕傲不僅僅是一種女性的驕傲。因為歷朝後宮,粉黛如雲,佳麗如林,其中不少是擁有聰慧頭腦的女才子、女政治家;可是,只有武則天能夠從她們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國傳統社會裡惟一的女皇帝,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在武則天之前,出過一位擅權的呂后,可是尚未有多大作為,便被既有皇權連根掃除;又出過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趙飛燕,武則天之後還有楊玉環接踵,雖一度勢焰炙人,卻最終未能擺脫任男人宰割的厄運。只有她武則天,不僅能從老皇帝身邊成功脫逃,成為新皇帝須臾不可離的依靠,而且還像大男人一樣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使當時的中國得以繼續保持世界頭號大帝國的發展勢頭,功蓋半個世紀之久,令數千萬子民佩服得五體投地,由衷地拍手叫好。

所以,由武則天執掌大纛的唐代女人們的歷史活動,從本質上講,乃是中國女權主義在古代所颳起的一場完美風暴。武則天的所言所為,徹底打破了中國社會長期以來一以貫之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倫理傳統,完全顛覆了中國男權社會長期以來專有不貳的皇帝寶座。武則天實際應當被視作人類歷史上最早的女性主義者。


她比西方的第一位女性主義者——法國的彼森(1634—1430)要早740年。(當然,中國以外的西方及東方中世紀,也出現過女皇帝、女國王和反抗外國侵略的女英雄,但她們在變革女性地位、爭取女性自主權、話語權方面的作為,實在太小;與武則天相比,當有雲泥之別。)難怪武則天會那麼自得意滿,傲視群雄,自稱彌勒佛轉世,廢黜李姓皇帝而創立武周政權;難怪她可以像男性皇帝一樣納妾封宮,欽點男寵(史籍記有薛懷義、張昌宗、張易之三人),讓他們因了自己的寵幸而擁有令人稱羨的權力及財富,從而死心踏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為武周政權效力。

唐代女權主義的命婦朝謁制度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古代女權意識的一個閃光點就是對自己女性人格的反省、尊重、愛惜和把持。這是進而張揚女性人格的基礎所在。作為一代大帝國的掌舵人,武則天具有極為冷靜的政治頭腦和堅定的行為準則。她能很好地把持自己的感情,沒有因為私情而耽誤朝政。她能認真地處理好家事與國事、私生活與大政方針的關係,敢於約束身邊的人(包括愛女太平公主及侄子武承嗣、武三思等),沒有因擁有男寵而疏離朝政,疏離與她同過磨難,以後又共商國是的臣子們。她重用狄仁傑、姚崇、張柬之、上官婉兒,嚴懲薛懷義,即為顯例。同為皇帝,武則天的政績堪與秦皇、漢武、唐宗、宋祖媲美;只是因為她是女人,便不能取得與這些皇帝同樣的歷史認可,甚至還比不上「只識彎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直至當代,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變)。這不能不說是中國傳統史學的一大敗作。


不用說,武則天是唐代女權主義的一個象徵。但是,唐代女權意識在政治上的強化不獨表現在皇權的更易上,而且還表現在命婦朝謁制度上,即命婦在宣政殿拜見天子。這在此前的歷代王朝是絕無僅有的,《新唐書·袁利貞列傳》記載,唐太宗「欲大會群臣、命婦,合宴宣政殿,設九部伎、散樂」。

這時太常博士袁利貞上《諫於宣政殿會百官命婦疏》說:「臣以為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地……望詔命婦會於別殿。」宣政殿是天子頒布政令的地方,朝廷命婦在那裡聚會,說明在唐太宗眼裡,她們與男性大臣享有同等地位。而命婦們也安然享受這一待遇,像男性大臣一樣昂首挺胸進入正殿,沒有絲毫自卑感;朝謁時則大大咧咧,不拘小節。如唐高宗《禁帷帽敕》所云:「又命婦朝謁,或將馳駕車,既人禁門,有虧肅敬。」命婦乘車一直達于禁門之內,車不減速,馬嘶人噪,如同街市漫遊一般。

此外,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初,武則天還親率公主及各親王命婦,登泰山祭天獻清酒;以後韋後也像武則天一樣登壇祭天獻酒。這在當時即招來某些守舊男人的抗議。宰相張說為此專寫《祭天不得以婦人升壇議》,但朝廷並未多加理睬。

另據劉達臨先生在《中國古代性文化》一書里的研究,在唐代宮廷中,后妃、宮女都不迴避外臣,甚至可以親近接交、不拘禮節。例如,韋皇后與武三思同坐御床玩雙陸,唐中宗在旁為之點籌;唐玄宗的寵臣姜皎與后妃連榻宴飲;安祿山在後宮與楊貴妃同食,戲鬧,甚至通宵不出;宮官們更時常「出入內外,往來宮掖」,結交朝廷外官……儘管其中不泛淫亂,卻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唐代社會風氣的開放,人性的復歸,人們對男女間的相識交往極其自然,漠視封建禮教的條條框框。所以雲陽公主成婚時,吳人陸暢做儐相,宮女們笑話他的南方口音,吟詩嘲弄他。陸暢也以詩酬和,其中有「不奈鳥鳶噪鵲橋」句。可以想見當時宮女們圍在他身邊逗鬧嬉笑,根本沒有「男女之別」的觀念。

勇於走出「圍城」的唐朝女子


此外,唐代上流社會,官員夫人之間也經常走動,像現代外交場合一樣,互相設宴招待。至於在唐代民間,女子走出家庭、家族之外的聯誼交往更是不勝枚舉。她們像男兒一樣呼朋引類,稱兄道弟,互相幫扶,頗有任俠之氣。如《教坊記》云:

坊中諸女以氣類相似,約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聘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即所聘者,兄見呼為新婦,弟見呼為嫂也……兒郎既聘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奔,雲學突厥法,又雲我兄弟相憐愛,欲得嘗其婦也。主者知亦不妒,他香火即不通。


這段記載,大致講的是唐代長安城內街坊里巷間的女子事。而在地處遙遠的敦煌地區,民間女子甚至組成了團體(據敦煌遺書載,那裡有「女人社」「夫人大社」「夫人小社」一類的組織),大有近代女權運動的婦女團體的味道。在敦煌遺書中發現的兩件「女人社」社約,其中一件題為《女人社再立社約》,系五代末後周顯德六年(公元959年)的文件。這些事實表明,唐代婦女,無論是上流社會的士女,還是民間小娘子,已經具有了獨立於男性之外的女性意識,已經在自覺和自然地爭取或維護女性在社會生活與家庭生活中的自立、自主地位,並在這一過程中團結起來,形成合力。敦煌發現的那份《女人社再立社約》,即有「遇危則相扶,難則相救」、「山河為誓,中不相違」等條款。

在唐代民間,女子與男子自由交往,熱烈而奔放;但也純樸和充滿真情,毫無上流社會的那種矯揉造作,虛情假意,荒淫無恥和「始亂終棄」——像《鶯鶯傳》里的張生那樣。大家熟悉的中唐詩人崔護的《題都城南莊》詩(中有「人面桃花相映紅」句),便記錄了這種純樸和真情,因而傳為千古佳話。他如崔顥的《長干曲四首》之一,白居易《琵琶行》《井底引銀瓶》等不少詩人的許多詩篇,都反映或透露出唐代民間男女普遍崇尚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的信息。

唐代婚俗還有一個特點,就是貞節觀念比較淡薄,離婚再嫁較為容易。南北朝時期,中國開始出現「離婚」之說。隋朝曾有限制再嫁的詔令,但唐太宗於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主持頒行的《唐律》在「戶婚」一篇,卻順應婚姻自主的潮流,允許自願協議離婚即所謂「和離」,不反對離婚改嫁和夫死再嫁。在這種風氣下,唐代由妻子主動提出離異者有不少——這在官宦人家是這樣,在平民家庭亦如此。唐末范攄《雲溪友議》卷一載,庶民楊志堅的妻子堅決要求離婚,太守顏真卿親自出來審議調解,不果,最後還是任由楊妻脫離夫家另嫁他人。

考古工作者還在敦煌遺書里發現了唐代敦煌男子的《放妻書》,表明對移情別戀(今稱「外遇」),不能回頭的妻子給以三年衣糧,歡喜送走,末了還寫上「伏望娘子,千秋萬歲」的祝福話。其字裡行間,滿是理解與寬容,閃耀著民主和自由的光芒。毋須多言,我們在讚美唐代男子的博大胸懷的時候,也應該對唐代女子追求真正愛情的執著精神——那種一旦有了心上人,或者一旦與丈夫有了感情上的鴻溝,即堅定不移地走出婚姻「圍城」的破釜沉舟的勇氣,給予崇高的禮讚!而敦煌發現的《放妻書》——類似於當代的「好說好散」式的《離婚協議書》,不正是她們勇於追求愛情、勇於走出「圍城」的鬥爭結果麼?是她們追求心靈解放、追求人生美滿的精神和勇氣感動了上帝——她們的男人們。

唐代人文主義下的「長留白雪占胸前」

當然,唐代婦女之所以具有這種精神和勇氣,乃是與整個大唐帝國普遍高漲的關注人的價值、關注人的心靈的人文主義氣氛息息相關的。在人文主義觀照下的唐代,婦女的自立、自主意識像擋不住的爛漫春光一樣充溢在社會領域的各個方面。體現在服飾打扮上,也是各喜所好,花樣百出。《花蕊夫人宮詞》有吟:

明朝臘日官家出,隨駕先須點內人。

回鶻衣裝回鶻馬,就中偏稱小腰身。

這說的是上流社會女子仿回鶻族服裝著小腰身衣裝。這大約是安史之亂後的婦女流行服裝。白居易《上陽白髮人》詩則云:

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

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

這意思說,老婦人入宮幾十年,不知道外面妝扮已時興長袍大袖了。你看她穿著天寶未年的窄袖衣服,還自以為美呢!老婦人所珍愛的這種小袖袍小口的「時世妝」,大約盛於天寶至元和時期(公元742年—820年),為中亞一帶波斯、石國或吐火羅(即大夏,在今阿富汗北部)的服裝。它們被唐朝婦女接管過來加以改造,成為女裝界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可是,半個世紀後,婦女們就將它們壓到箱底去了,又穿起袖寬過四尺的大袖大袍;腳下也不是小頭鞋,而是寬大的如意履了。開放的女性們將流盼的目光不斷瞄向域外生動的世界,喜新厭舊,趨奇求異,花樣翻新之快,令男人們目瞪口呆。姚汝能《安祿山事跡》卷下這樣描述說:

天寶初,貴游士庶好衣胡服,為豹皮帽;婦人則簪步搖,衩衣之制度,衿袖窄小。識者竊怪之,知其兆矣。

初唐至盛唐,特別是武則天至唐玄宗時期,婦女還流行一種袒領裝,裡面不穿襯衫,袒露出大半個胸脯。所謂「粉胸半掩疑暗雪」、「長留白雪占胸前」便講的是它。當時上層婦女又喜穿薄如蟬翼的絲綢衣服。這樣一來,便真箇成了薄、露、透裝了。

可是那時的男人們大多不以為怪,普遍懷著平和的心態投以欣賞的眼光。據說當時楊貴妃為了標新立異,在露透裝內系一條紅絹於乳前,雖仍半遮半露,卻畢竟不透兩點了。那時的婦女隨心所欲,想怎麼穿就怎麼穿,既不顧忌是否有礙傳統,也不管男人們高不高興。這樣的舉措,只有在人文主義高漲、女權主義高標的背景下才做得出來。

隋及唐初,上流社會的婦女們還仿男子騎馬奔走。她們由此又學胡人,以(以輕薄透明的羅沙製成)障蔽全身,隱若雲中仙女,給人一種朦朧飄緲的美感。然而到了武則天時期,她們又扯掉,代以帷帽(又稱席帽,高頂寬沿,帽沿周圍綴有一層網狀面紗)。

至唐玄宗開元年間(713年——741年),婦女們仍覺不夠爽快,乾脆連帷帽也不戴了,遂以一種胡帽(時稱「渾脫帽」,尖形,帽身織有花紋)加靚妝露臉,有的甚至「著丈夫衣服靴衫」。對此,《舊唐書》的作者們搖頭嘆息道:「尊卑內外斯一貫矣……故有范陽羯胡之亂,兆於好尚遠矣。」女子們仿習外域文化,打破男女尊卑內外之別,展示出那個時期女子們無所羈絆、張揚個性的精神風采。可是劉(《舊唐書》監修)、張昭遠、賈緯(《舊唐書》作者)們卻將它說成是安史之亂的禍根,則未免太不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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