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黑導遊逼遊客掏錢"事件發酵,導遊威脅:你非逼我翻臉是不?

荒野冒險家 發佈 2020-01-09T12:41:22+00:00

視頻顯示了黑導遊以吃飯為由,誘騙遊客多交錢並拒絕退還,強迫遊客報名自費項目,午餐不找回的錢抵扣自費項目,要求補齊餘款;有的遊客不參加黑導遊組織的自費項目後,黑導遊冷落排擠,惡語相加。

近日,一段關於大連黑導遊逼遊客掏錢拒退還的視頻熱傳。視頻顯示了黑導遊以吃飯為由,誘騙遊客多交錢並拒絕退還,強迫遊客報名自費項目,午餐不找回的錢抵扣自費項目,要求補齊餘款;有的遊客不參加黑導遊組織的自費項目後,黑導遊冷落排擠,惡語相加。

視頻中的黑導遊惡語相向的部分片段:

片段1:「我跟你說,現在就是打人犯法,要不早就都收拾你了,真的墨跡,一車人就你最費事你知道嗎?我鬱悶半天了在這......」。

片段2:「你交的錢包括車費、保險費、和我的講解費,都是包括在內的。中午吃飯,我們的餐費是20塊錢,一葷兩素吃飽。我們今天不進購物店,只玩自費項目,4個景區多少錢呢?一個地方280,三個地方430,四個地方530,你花錢就玩,不花錢就在外面等著,凍著就行了,好不好?......你非要我翻臉是不?」。

片段3:「我不是吃飯收你100元欠你80嗎,你乾脆多掃給我200元參加項目吧,不然我不能退了,你也別為難自己......如果不參加,回大連也不能給你啦。

片段4:你願打110就打,打119也行,就這樣,再別說別的,我不想跟你說話了」。

據了解,被惡語相向的遊客是在大連參加了旅順50塊一日游的項目,上大巴車以後導遊就開始推銷自費項目,不玩自費項目的遊客遭到了排擠冷落,而交了100元現金吃飯的遊客拿不回來應找的錢,被強制要求補交參加自費項目,該視頻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這樣的行為顯然是違反旅遊法的,在我看來跟打劫不存在區別了。

一日游沒有玩開心,還要消耗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對遊客來說真的是划不來。據了解,該旅行社並不是試運營階段,為什麼今天才被遊客以非正常拍攝的方式取證曝光後才得到相關方面的調查呢?相信大多數遊客認識到自己被坑以後都想著吃一塹長一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後忍氣吞聲的不了了之了。

面對這樣的情況,作為遊客應該注意什麼呢?

一、「黑導遊」事件之所以頻發,其背後也反映出低價旅遊、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市場亂象。遊客如果發現自己被坑,不要在現場跟這些黑導遊產生正面硬鋼,因為你不知道他的教育背景,或許他認為犯罪的成本很低,如果因為正面起爭執而遭受人身傷害就不值得了。我們通過視頻或錄音留下證據,事後為自己維權。

旅行社或者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否則,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同時,對於強行安排付費旅遊項目的行為,按照《旅遊法》相關規定,旅遊主管部門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遊證。——摘自《旅遊法》第三十五條

二、不要輕信嚴重違反價值規律的旅遊產品,這才是杜絕出現類似事件的根本所在。這種離譜的低價團可不是薄利多銷,而是嚴重違反了價值規律。旅行社可不是慈善機構,不論你如何計算交通成本和人工成本,遊客越多他們賠的也就越多,典型的入不敷出。如果背後沒有貓膩,相信早就倒閉了。永遠要謹記一分價錢一分貨,同時我們也要找知名高的品牌機構報名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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