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疑遭導師欺壓後意外身亡 拿什麼約束「導師讓學生干私活」?

中國小康網 發佈 2020-01-09T12:49:32+00:00

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疑遭導師欺壓後意外身亡事件,這兩天引發關注。據該校回應,死亡學生的導師張某存在讓學生干私活以及辱罵學生的行為,學校已據此取消張某研究生導師資格,但該研究生的死亡是否與被罵有關,仍在調查中。

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疑遭導師欺壓後意外身亡事件,這兩天引發關注。據該校回應,死亡學生的導師張某存在讓學生干私活以及辱罵學生的行為,學校已據此取消張某研究生導師資格,但該研究生的死亡是否與被罵有關,仍在調查中。

這兩年高校研究生輕生事件時有發生,從調查結果看,不少都與師生矛盾有直接或間接關係。應該看到,研究生在校期間,實行的是導師制培養模式,這意味著與導師接觸方式和頻率都與本科階段大不同。

師生矛盾的產生,有些問題是非界限比較明顯,比如導師對學生性騷擾,比如一些老師把家務勞動攤派給學生,凡此種種,本質都是老師利用師生權利的不對等對學生身體侵犯及勞動剝削。學校現有制度都對此做出了禁止性規定。

但還有些現象則存在模糊地帶,最常見的就是一些導師經常安排學生參加自己的課題。按說這也是一種正常培養方式,但問題是,眼下一些導師通過關係從社會上拉來的一些橫向課題,並無學術含量,學生為此耗費大量時間精力,學術收穫卻有限。

另外,對於一些導師在校外開設商業公司,政策法規並不禁止,甚至還契合當下倡導的「產學研」一體化辦學思想。應該承認,此舉也的確推動了智力勞動、科研成果的轉化,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但問題在於,導師安排學生「干私活」,或許會給學生報酬,但雙方既不是僱傭關係,也沒有合同保障,學生處在弱勢位置,甚至是權利真空狀態。

一些導師想當然地認為,這是給學生提供實習機會,且給學生增加生活補貼。但這畢竟是商業活動,安排「干私活」是否符合學生意願、學生有沒有選擇權利、工作期間的合法權利能否得到保障?長時間以來,這些問題都處於灰色地帶。更不用說,很多時候這些所謂的「社會實踐」對於學術研究無甚益處,對立志走研究路線的學生來說,更是一種負擔。

在此過程中,導師、老闆還會混作一談。在利益驅使下,個別導師更可能行為扭曲,比如想方設法延緩學生畢業、強迫學生加班等。社會上的企業員工尚有勞動法保護,學校里的學生則基本處於「裸奔」狀態。

此次事件中,導師張某就在校外開設商業公司,且從目前披露資訊看,其校內實驗室與其校外商業公司間缺少明確界限。更有消息稱,她在實驗室大量存放易燃溶劑,經常要求學生為其商業客戶運送溶劑。

如今,涉事校方也對媒體承認張某除辱罵學生外,還存在讓學生干私活的問題。張某具體讓學生做了什麼、所披露細節是否屬實,也亟待校方的深入調查與及時回應。

高校對研究生實行導師制培養,師生學術上相互砥礪、生活上互相關照,力所能及地做些事情,也是人之常情。但在這中間,老師往往居於強勢,如有糾紛發生,事實及性質也不易界定;更大的問題則是,當前高校普遍缺少這方面的細緻規定,導致師生間公私邊界模糊。

學生居於弱勢,有苦難言,這種委屈積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帶來難以挽回的後果。所以,高校在制定出台反性騷擾、反學術不端等一系列規範教師行為制度的同時,針對教師安排學生參加業務實習、社會實踐等工作的相關規範,亦顯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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