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務員基礎工資將提高7.38%,每月平均起薪160萬越盾

越南古與今 發佈 2020-01-09T13:10:27+00:00

根據2020年越南內政部向越南中央政府提交的法令草案,2020年越南為幹部、公務員、武裝部隊的加工資,從7月1日起基本工資增加7.38%。

根據2020年越南內政部向越南中央政府提交的法令草案,2020年越南為幹部、公務員、武裝部隊的加工資,從7月1日起基本工資增加7.38%。



越南內政部表示,目前的基本工資為1490000越南盾每個月,而2019年區域平均最低工資為3,515,000 越南盾每個月。與2020年區域平均最低工資(3,710,000越南盾每個月)相比也不高,越南幹部、公務員、武裝部隊的生活仍然面臨許多困難。

儘管越南國家預算仍然面臨許多困難,但是為了改善幹部、公務員、武裝部隊的生活,越南國會發布了第86/2019 / QH14號決議,其中指出:將基本工資從149萬越南盾調整為160萬越南盾每個月,按規定調整退休金、社會保險、每月津貼,加薪計劃從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為了實施加薪計劃,越南內政部有必要制定一項調整基本工資的法令,以執行越南國會的決議。

因此,越南內政部加薪法令草案規定從2020年7月1日起將基本工資從1,490,000越南盾每個月提高到1,600,000越南盾每個月(增長7.38%)。同時,該法令草案規定還為越南各部委,政府附屬機構,其他中央機構,省和直轄市提供實施資金。


根據該法令草案,那些根據基本工資領取工資和津貼(如有)的人將有權從2020年7月1日起增加工資,加薪群體包括:

1、2008年《幹部和公務員法》第4條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中央到地區的官員和公職人員(含2019年新修改公務法規的人群)。

2、2010年《公職人員法》規定的公共非營業單位人員(2019年對《幹部和公務員法》和《公職人員法》的若干條款進行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人群)。

3、根據第204/2004號法令/ ND-CP分類簽署了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勞動合同制度下在黨的機構,黨的單位,國家和組織中工作的人。第68/2000號法令/ ND-CP和第161/2018號法令/ ND-CP規定了參公社團工作人員。

4、根據第45/2010號法令/ ND-CP的規定,在由越南國家預算資助的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

5、越南人民軍的軍官,職業軍人,士官,士兵和工人,國防官員和合同工。

6、越南人民公安部隊領取薪金的軍官和士官,應徵士兵,警務人員和合同工。

7、涉密人員。

8、在鄉級和社區工作的非全職非專業人士。

總計為9類工作人員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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