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衛所制」到「營兵制」,看明朝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

牧羊文史 發佈 2020-01-09T13:28:38+00:00

在營兵制之前,衛所制度在明朝軍事制度中占據重要地位,但是到明朝中後期,伴隨著衛所制度的日漸衰落,衛所軍已經不能夠承擔起保衛明朝的軍事重任,隨後營兵制悄然而生並且逐漸成為明朝軍事的主要力量,從「衛所制」到「營兵制」,明朝完成了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對明朝統治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文/牧羊文史


明朝的軍事制度是明朝的一大特色,尤其是衛所制與營兵制。明朝的營兵制度,與衛所軍、募兵有著很大的聯繫。在營兵制之前,衛所制度在明朝軍事制度中占據重要地位,但是到明朝中後期,伴隨著衛所制度的日漸衰落,衛所軍已經不能夠承擔起保衛明朝的軍事重任,隨後營兵制悄然而生並且逐漸成為明朝軍事的主要力量,從「衛所制」到「營兵制」,明朝完成了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對明朝統治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明朝「衛所制」弊端漸漸顯露,已不能滿足統治者需求,外加上周邊地區發生動亂,東山兵變後「營兵制」悄然而生

明朝的軍事制度一直是統治者關心的話題,明朝是個君主專制較為突出的朝代,前期的衛所制度一直在明朝軍事制度中占據重要的地位,但是隨著政治的需求及現實需要,衛所制度的弊端漸漸顯露,已經不符合統治者的需求。

伴隨著衛所制的逐漸衰落,明朝兵力越來越不足,一些北方少數民族趁這個機會,加大了對於明朝國土的入侵力度,而這個時候營兵制的出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明朝中後期的邊防危機,抵禦北方蒙古勢力的南侵,化解明朝統治中期出現的東南沿海的倭寇危機。

在歷史上,東山是屬於現在的廣東省定州東安縣的,當時陳璘是首任東安副總兵,在其剛剛擔任地方統領的時候,地方秩序比較穩定,百姓生活安定,但是隨後,因為陳璘管理過於嚴格,缺乏有效的管理體制,又沒有人能夠輔佐他,為他出謀劃策治理地方。

許多士兵苦不堪言,但是又不敢向陳璘直接表明,時間久了,便有人憤然起義,來勢洶洶,不可阻擋,因此東山兵變很快就成為了朝政大臣議論的焦點,陳璘也因為這件事被朝廷革職。

東山兵變的具體原因,有不少人認為是因為陳璘依仗自己手中權力,剋扣軍餉,奴役士兵,不體恤百姓,最後士兵忍無可忍,百姓也哀聲怨道,終於發起兵變,以黃玉為首的營兵們迎勢而起,爆發了起義。

雖然這次兵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朝廷對周邊地區的統治,但是凡事皆有利有弊,正是通過這次兵變,人們開始對明朝的軍事制度廣泛關注,統治階級也進行了反思。

東山兵變後,新駐紮在羅定州東安縣的「營兵」,對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各地設立衛所,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營兵制悄然而生,成為明朝新的軍事制度。

明朝「營兵制」構成複雜,衛所官成為其構成的主要部分,後經過整改初具規模,軍與兵並存,形成了明朝獨特的軍事制度

東山兵變中,當時的兩廣總督凌雲翼,羅旁瑤亂平定後,在東安縣和西寧縣新設了四個千戶所,根據有關史料記載,羅定州,在洪武年間屬於德慶州,後來在萬曆五年的時候才升為羅定州,直接屬於布政司管轄。

同時也存在著函江守御千戶所,位於當時的西寧縣境內除此以外,在萬曆五年五月,又分為東北方向設有南鄉守御千戶所,西南邊設有富霖守御千戶所。到這裡,四個千戶所全部設立完成,這四個千戶所的設立,保護了邊疆,鞏固了國防。

該記錄中明確表達出營兵制中,將軍與士兵地位的變化,可以明確得知營兵制正在慢慢向普通化演變。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史料資料顯示,在萬曆五年羅旁瑤亂平定後,在東山羅州設立的四個千戶所中,其軍隊的主要構成人員是從衛所中抽調來的旗軍。


「 營伍武官皆因事而命,無定製,凡五等,日鎮守、日協守、日分守、日守備、日備倭。其官銜凡六等,日總兵、日副總兵、日參將、日游擊,皆稱將軍。

——傅維鱗《明書》


這些旗兵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不像是一種兵種,在戰爭中發揮不了什麼大的作用,但是在本質上他們還屬於軍,由衛所管理,還包括從外面招募來的兵,有時甚至還包括「浙兵」。

與明代世襲的衛所軍旗軍和武官不同,羅定州下的千戶所,他們的軍隊編制方式主要是營兵制,是一種完全新興的軍隊管理的組織方式。

明朝的營兵制到底是怎麼出現的,根據《大明會典》記載的內容可以推出,在明朝,由於北方邊境形勢的變化,少數民族入侵活動的泛濫,從永樂年間,朝廷的軍事制度就開始有了小範圍內的調整。

隨後周邊地區各種各樣問題的頻繁出現,加劇了統治階級對於當時奉行的制度的反思與總結,於是邊境要害之地就明確了營伍制度,並常年派遣軍隊駐紮在此地進行看守。由此,在明代的中後期,營兵制逐漸成為主要的軍事力量。

從現存資料來看,營兵制的構成成分十分複雜。營兵的主要來源是從衛所官里抽調出來的,在萬曆年間,山東的幾任參將,幾乎都是從衛所官里抽調出來的。後來到崇禎年間,這種現象就更為普遍了。

在那個時候,有些統治者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原有的衛所官中選拔,因此後來的許多營兵都是由衛所官中抽調出來的,衛所軍官中的指揮官的角色,就被營兵制借用來,但是和以前的軍官制度有所不同的是,營官並不世襲,基本都是由衛所官轉任,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這些人的衛所職位仍然世襲。

在本質上,明代的營兵制實際上是一種不成熟的兵制。在明朝的歷史發展中,營兵制一直隨著朝代的發展而不斷發展,不斷的調整,一直到了清代,這個過程才算大體完成。所以清代的營兵制可以說是對明代營兵制的直接繼承。

營兵制以營為單位,但是對於每個營中大體上一共有多少人,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總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營兵中的成員直接獨立設立為一個營,人數可多可少,一般是隨著領兵官的職位的變化而發生變化的。在嘉靖以後,營的人數大體上按照實際需要和財力進行設置的。

在明代,由於營兵制的構成比較混亂,當時一些朝政大臣希望通過一些改革措施進行一定的修改,從而達到整齊劃一的效果。統治者在參考了大臣的提議之後,對營兵制進行了改革。

在經過小規模的改革後,營兵制在管理、執行和效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經過發展與調整後的營兵制,其裡面包含的官兵,與衛所軍有很大的不同。在這種制度下,軍與兵並存,形成了明朝獨特的軍事制度。

營兵制的營伍人數到底有多少人,史料中並沒有明確的記載,筆者在查閱相關資料後,發現大多數人秉持的觀點是營兵制中的營伍人數更偏向於一個營中3000人。嘉靖年間的《宣府鎮志》中記載:在當時的營兵制中,官軍大概有五千人,其中馬軍三千五百名,步軍有一千五百人。

副總兵主要統領的是奇兵。因此,根據有關史料記載,營兵製作為一種新興的軍事編制方式,主要是以營為中心,一個營裡面大約有3000人。

明朝完成從「衛所制」到「營兵制」的轉變,打破傳統軍事體制,不僅加強了君主專制,緩解邊防危機,維護明朝統治,同時促進了經濟發展,對後代產生了借鑑作用

在明代北方少數民族的入侵一直是困擾著明王朝的邊防守備,從明朝剛剛建立開始,少數民族的入侵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幾乎每年都會進行騷擾,有時候規模比較大,有時候規模比較小。

有時入侵的時間持續的比較長,有時候比較短,這樣來來回回,不間斷的騷擾,給明朝統治者帶來了很大的煩惱,營兵制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正好可以防範蒙古勢力的入侵,緩解邊防危機,因此九邊在當時成為了明朝抵禦蒙古勢力的重要軍事重鎮。

到了明朝中期,尤其是在土木之變以後,北方邊地的邊患日益增多,九邊的勢力也在這個時候逐漸衰耗,戰鬥能力明顯下降,大不如前。於是營兵制中的招募的士兵就成了九邊的重要邊防力量。在弘治,正德年間,募兵的數量和士兵的數量已經占據了宣府鎮兵力的一半。

由此可以看出,營兵制已經順利成為了九江軍事重鎮的重要軍事力量。總體來說,明朝營兵制這一軍事制度的調整,對於後來平定東南沿海一帶的倭寇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不僅如此,營兵制的確立在某些程度上對明朝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也起來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營兵制以前的衛所制,在不堪重用的缺點和邊防日趨緊張的情況下,逐漸失去了鞏固國防的作用。

明朝統治階級敢於打破傳統的軍事體制,建立新的軍事體制。營兵制的建立,對於彌補衛所制的不足,穩定邊防,促進國家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意義。

同時,營兵制的建立,對於後代統治者來說也具有一定積極的借鑑意義,要想更好的發展,必須勇於打破傳統的思維模式,敢於創新,順應當時的時代發展潮流,建立符合朝代發展模式。總體來說,明朝的營兵制由明太祖創立,是明朝一項重要的制度,對於穩定明代的國家政局和鞏固邊防,都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對於後代統治者,也具有積極的借鑑意義。

參考文獻:

《明史》

《明實錄》

《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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