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浴室摔得頭破血流,顧客索賠8萬遭拒

南方plus客戶端 發佈 2020-01-09T15:40:26+00:00

近日,一張姓女子向記者反映,2019年12月21日下午,她在廣州粵僑亞朵酒店洗澡時,不慎摔倒導致頭部受傷。

近日,一張姓女子向記者反映,2019年12月21日下午,她在廣州粵僑亞朵酒店洗澡時,不慎摔倒導致頭部受傷。事件發生後,張女士以未鋪設防滑墊為由,向酒店提出索賠8萬元,卻被拒絕。

涉事酒店堅稱,事件發生後已將張女士送醫處理,並免費讓張女士在酒店居住休養。酒店願意以保險方式做出相關賠償,但張女士要求的8萬元賠償不能接受。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意見,仍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在酒店洗澡摔倒頭破血流,怎麼賠?

據張女士反映,2019年12月21日下午,她到廣州出差入住粵僑亞朵酒店,因酒店拖鞋為布料材質,她便光腳進入浴室進行沐浴,不料洗澡時在浴室摔倒,導致頭部受傷。

「我當時昏迷了一會,醒來後發現地上有血,趕忙叫服務員。」張女士回憶,酒店工作人員隨後陪同她前往醫院治療。經醫院診斷,頭部傷口長6cm,縫五針,檢查包紮花費共計3000餘元。之後,酒店讓張女士免房費暫住休養,並墊付醫療費。

就賠償問題,酒店方主張走保險程序進行賠償。1月2日,保險公司向酒店方出示初步判斷,酒店和當事人各付30%和70%的責任。不過,對酒店給出的保險理賠方案,張女士並不認同。

張女士表明,當天下午酒店房間未提供防滑拖鞋,防滑墊也捲起來放在角落,並未鋪設。「酒店不僅沒鋪防滑墊,衛生間還有一圈突出的尖銳平台,沒有這個台子,我也摔不了這麼嚴重。」經過計算,張女士向酒店索賠後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合計8萬元。

保險理賠,責任認定有問題?

針對張女士的訴求,酒店方面表示不能接受,堅持賠償走保險程序。據張女士爆料,酒店方在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中她並未參與。且張女士與保險公司聯繫後,發現理賠流程為線上審核,酒店提交的理賠材料中,照片顯示,酒店浴室鋪設了防滑墊,張女士認為酒店方提供了虛假照片。

根據酒店提交的電子資料,保險公司初步判斷,酒店有小心地滑告示,配有防滑墊,客戶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安全應負注意義務。酒店方在告知方面存在不足,負30%責任。客人主張酒店設計有問題,應由對方舉證。

1月6日下午記者嘗試聯繫酒店方負責人確認保險理賠申報問題,但並未得到答覆。據張女士反映,目前,廣州粵僑亞朵酒店衛生間均已鋪設防滑墊。

針對上述情況,廣東法制盛邦律所合伙人陳亮律師稱,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侵權責任法,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過程中,商家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若履行義務配備不規範、操作不達標,導致消費者發生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

陳亮律師還表示,此事件中酒店應該是向保險公司購買了消費者侵權責任險這類保險品種。具體如何理賠,要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按照保險法,發生此類事件後保險公司要進行積極理賠,其中責任比例劃分依證據而定。

【記者】吳揚 徐勉

【視頻】吳揚

【實習生】蔣安琪 顧翠棟 石旭剛

【作者】 吳揚;徐勉

【來源】 南方探針南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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