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億!涉事企業污染長江獲國內最嚴環保罰單,曾被督察組點名

生活報 發佈 2020-01-09T15:48:06+00:00

負責處理污水的公司卻偷排污水,將其通過暗管排入長江,還人為篡改監測數據。被告單位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領到國內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被判處罰款加環境修復費共計5.2億元,被告人最高獲刑6年。

負責處理污水的公司卻偷排污水,將其通過暗管排入長江,還人為篡改監測數據。1月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年度典型案件。被告單位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領到國內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被判處罰款加環境修復費共計5.2億元,被告人最高獲刑6年。

國內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

刑事裁定書顯示,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間,被告單位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在高濃度廢水處理系統未運行的情況下,多次接收排污企業的高濃度廢水,並利用暗管違法排放至長江。

同時,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還人為篡改在線監測儀器數據,逃避環保部門監管,致使二期廢水處理系統長期超標排放污水。

經統計和鑑定,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節省成本加違法所得共4000多萬元,但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數額達2.5億,後者是前者的6倍多。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對上述污水處理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涉事污水處理公司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50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被告人鄭某等12人犯有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並處200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金。被告人不服,上訴至南京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南京檢察機關還對該污水處理企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事污水處理公司賠償4.7億元環境修復費用,獲得法院支持。

最終,這家污水處理公司的罰款金額加上環境修復費用達5.2億元。據辦案法官介紹,截至目前,這是國內開出的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負責處理污水的污水處理公司偷排污水,性質極其惡劣。案件的審判只有體現從嚴從重的原則,方能達到懲罰和震懾的目標,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格的法治,來保護生態環境。

因環保問題屢次被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於2003年5月成立,註冊資本為1848萬美元,經營範圍為南京化學工業園的排污企業提供污水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屬於污水處理廠、危險廢物國家重點監控企業。

南都記者了解到,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並不是第一次因環保問題被處罰,在刑事裁定書提到的時間範圍前後,該公司曾「屢教不改」。

天眼查數據顯示,2013年11月,該公司因「違反水污染物排放環境管理規定」,被南京市原環境保護局責令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罰款22.35萬元;但它「知錯不改」,在2014年6月,又因「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被同一部門罰款22萬元;2014年9月30日,它再因「不正常使用水污染處理設施」,被江蘇省原環境保護廳罰款56萬元。

該公司還受到過行政處罰,2017年11月,因「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被責令改正後仍超標」,被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環境保護與水務局罰款193.8萬元。

曾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

南都記者關注到,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曾點名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督察組發現,南京化工園區廢水超標問題仍未消除,對長江水質安全構成威脅。

督察組責令責任單位南京市委、市政府整改,限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並提出3個整改目標,其中第1個就是要求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具體的整改措施為,完成南京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廢水提標優化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廢水提標優化改造方案制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優化改造,確保出水穩定達標排放。改造期間,加大對企業運行的監管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

南都記者 林方舟 發自北京

轉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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