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生將同學騙給「大哥」強姦,被抓後哭訴:我以為關兩周就放了

廣東檢察 發佈 2020-01-09T16:30:12+00:00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一放了之」是一種保護。初三一次分班後,李某的成績一落千丈,被老師安排坐到了「差生區」,開始跟著周圍的同學「混」日子。一個未成年犯罪小團體就此形成,即使在被抓獲時,警察也沒有從他們的眼神里看到絲毫恐懼。「我在監獄裡還在想,我是未成年人,最多可能兩個星期就把我給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一放了之」是一種保護。2019年11月,央視《夜線》曾公開報導了這樣一起令辦案民警驚呼「觸目驚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我一個人在酒店裡面,要不你就來陪我一下嘛。」

關係比較好,又都是女生,何某在接到初中同學李某的電話後,便只身前往位於浙江寧波的一處酒店。殊不知,正是這位好「閨蜜」,把何某推向了一個巨大的火坑。

禍起微信朋友圈

他們要求「現實里碰一碰」

何某回憶,自己曾經在朋友圈「掛」(網絡用詞,指將某人的某些言行發布到網絡平台上進行曝光)過一個女生,此舉引發了社會青年劉某(未成年)的不滿,劉某將何某拉進一個微信群,夥同華某(未成年)等人對何某進行辱罵。

只在網絡上的罵戰不夠解氣,劉某一行人要求何某「到現實里碰一碰」。幾經輾轉,華某發現自己的網友李某是何某的同學,就這樣,何某被李某騙到了寧波。

酒店監控顯示,何某到達酒店後,李某離開,劉某和華某帶著另外幾個女孩,來到酒店房間對何某進行辱罵和毆打。

用皮帶、鞋子、數據線抽打,用水瓶潑水,用花瓶砸頭……

因為覺得自己打人很帥,這一切都被華某用手機拍了下來。一群未成年人如此對待一個未成年人,就連辦案民警在看到這些作為證據的視頻時,都用了「觸目驚心」來形容。

隨後,劉某等人在何某要洗澡時強制打開衛生間的門,拍攝了何某的裸照,瓜分了何某的現金(此舉已構成搶劫罪,年滿十四周歲即應承擔刑事責任)

何某來到派出所報案,她被毆打的視頻就保存在手機里。原來,劉某和華某為了「炫耀」,甚至將錄像分享到了最開始他們用來「對罵」的微信群。而何某被拍攝的裸照,則是朋友分享給她的。

就在案情似乎已經非常明了之時,負責此案的民警王源卻認為,這不僅是一起普通的同學間的打架案,一切似乎更像是一場陰謀。

「大哥」請客出手闊綽

讓小弟們用「女孩」買單

「警察叔叔,我撒謊了,我能不能重說?」錄完筆錄簽字時,何某後悔了。經過一番心理鬥爭,何某說出,自己在案發當晚,還曾遭到過強姦。一個叫張晨的「大哥」級人物,終於浮出水面。

早前,劉某和華某在酒吧認識了已經三十多歲的張晨。「拆遷戶」張晨出手闊綽,經常幫他們出飯錢、煙錢,又照顧華某在酒吧的工作,一來二去就成了劉、華等人的「大哥」。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張晨如此大方的背後,是要求「小弟們」給他介紹女孩子作「回報」。據華某交代,他們先後給張晨介紹過十幾個女孩子,何某也算其中之一。

案發當晚,張晨向劉某等人要回何某的手機和身份證,把何某帶到另一家賓館開房。據警方了解,還有兩三名未成年人,曾以同樣的方式被張晨性侵。

「就是像正常朋友一樣開房,她同意了,就把衣服脫了嘛。」儘管已被抓捕歸案,張晨依然沒有表現出懺悔之意。

從優秀學子淪為惡案幫凶

「未成年」不是「擋箭牌」

劉某,迷戀上網路遊戲,初中輟學,開始頻繁出入酒吧,認識了在酒吧工作的華某。


華某,高一因打架鬥毆被處分,在酒吧從事酒水銷售的工作,結識了老主顧張晨。


李某,通過社交軟體認識了華某,見面第一天就發生了性關係。華某同意幫李某支付約會的費用,但李某要幫忙騙出何某。作為案件中的關鍵人物,李某原本是個「很聽話」的「三好學生」。初三一次分班後,李某的成績一落千丈,被老師安排坐到了「差生區」,開始跟著周圍的同學「混」日子。


一個未成年犯罪小團體就此形成,即使在被抓獲時,警察也沒有從他們的眼神里看到絲毫恐懼。

「我在監獄裡還在想,我是未成年人,最多可能兩個星期就把我給放了。」終於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李某在獄中聲淚俱下,「我也沒想到能關這麼久」。

「未成年」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2019年年底,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對於涉嫌犯罪,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決不能「一放了之」,必須依法予以懲戒和矯治。

李某的奶奶已經非常年邁,她說,她現在只希望李某好好地接受改造,盼著一家人能早日團聚。(文中張晨為化名)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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