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全市中小學本月19日放寒假 嚴禁違規補課

金羊網 發佈 2020-01-09T21:43:01+00:00

記者8日獲悉,佛山市教育局發布了《關於做好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及春節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違規組織學生在寒假期間集體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並且提醒家長,根據國家規定,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切勿片面追求各類充值優惠

學生們在進行文體活動

文/圖 金羊網記者 景瑾瑾

佛山的中小學將從1月19日開始放寒假!記者8日獲悉,佛山市教育局發布了《關於做好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及春節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違規組織學生在寒假期間集體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並且提醒家長,根據國家規定,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切勿片面追求各類充值優惠,更不要一次繳納多年巨額費用。

提前或推遲放假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記者從《通知》中獲悉,佛山市小學、初中寒假時間為1月19日至2月16日,普通高中寒假時間為1月19日至2月9日,中等職業學校寒假時間為1月13日至2月16日。全市小學、初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均在2月17日(星期一)開學,普通高中在2月10日(星期一)開學。教師寒假放假和新學期回校的時間,由各學校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按照要求,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推遲放假、開學的,必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通知》提出,組織一次師德師風建設重點問題自查自糾活動。加強教師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教育部《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等規定,教育引導教師遵守師德,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教師的崇高榮譽,防範和杜絕節假日違反師德行為的發生。

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

《通知》要求以學校為單位,組織撰寫並發放「給家長的一封信」,及時將假期安排和有關要求(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告知家長,引導家長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假期生活,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養子女的良好習慣,避免在假期讓子女盲目參加各種補習班、興趣班,避免給學生增加負擔。

佛山市教育局提醒家長,根據國家規定,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學生家長作為選擇校外培訓機構的主體,應承擔對自身消費行為、風險防範和消費維權意識的直接責任,儘量選擇使用廣東省教育廳印發的《合同》(示範文本),切勿片面追求各類充值優惠、「買6(個月)送6(個月)」等所謂折扣,更不要一次繳納多年巨額費用。

學校和教師不得違規組織學生補課

按照《通知》,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違規組織學生在寒假期間集體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介紹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含租借場地)。對於學校確實需要給高三畢業班學生提供學習場所和其他活動的,須周密制訂學習和活動工作方案,並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能強迫學生參加,更不能收費。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不定期對全市中小學違規補課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凡違規集體補課的學校,撤銷其已獲得的國家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省一級學校、市一級學校、標準化學校、依法治校達標校(未獲得該項稱號的1年內不得申報)等稱號,並對學校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學校不得舉辦各種奧數班、奧英班及各種形式的輔導班,可適量布置寒假作業,但要注意減輕學生過量的課業負擔,提倡布置動手製作類和實踐類作業。

與此同時,學校要持續做好控輟保學和勸返復學工作,切實做到輟學防反彈,失學防新增,勸返全覆蓋。重點加強與新市民家長的溝通,明確告知其子女新學期回校報到安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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