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浙江溫嶺「黑老大」:23歲開賭場 綽號「安徽龍」放高利貸超4000萬

時間財經 發佈 2020-01-14T04:43:17+00:00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1年1月以來,王龍及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強勢地位,使用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大肆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組織惡名或強勢地位,充當打手,隨意插手他人糾紛,在溫嶺市區帶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

犯罪行為35起。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多份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披露了當地以王龍(綽號「安徽龍」)為首的特大黑社會犯罪團伙的相關案情。判決書顯示,王龍,男,高中文化,1979年8月出生於安徽省五河縣,戶籍地浙江省溫嶺市。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1年1月以來,王龍及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強勢地位,使用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大肆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利用組織惡名或強勢地位,充當打手,隨意插手他人糾紛,在溫嶺市區帶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上述事實,法院判決王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在內的8項罪名,與前罪犯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除王龍外,包括沈磊、肖波、劉軍在內的其餘17名「安徽龍」涉黑團伙成員也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數月到數年不等。

曾因賭博入獄

通過梳理溫嶺市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多份法律文書,時間財經還原了王龍和其團伙「稱霸一方」的犯罪經過。

2002年開始,23歲的王龍糾集沈磊等人在溫嶺開設賭場、在他人賭場討小費以及幫他人討債、打架,在社會上小有名氣。2006年4月28日,王龍因犯賭博罪被溫嶺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2006年6月7日刑滿釋放。

釋放後王龍很快開始重操舊業。法院已查明:2007年左右,王龍夥同另外幾人在溫嶺市旺潮賓館四樓開設梭哈形式的賭博場,賭場開設2、30天,賭資數額在5萬以上;2008年2、3月份,王龍出資100萬元,與潘某在溫嶺市城東街道肖村山頭、「老園」家、「三毛」家等地提供桌椅、賭具,開設「小樁」賭場,該賭場開了13天左右,總獲利20多萬元。

同期,王龍的「大哥」楊正富開始出現在王龍團伙涉及的案件當中。楊正富曾兩次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都與王龍和其團伙有關。2008年4月,楊正富在溫嶺市城東街道一酒吧喝酒時,因其妻弟「歪三」被「桑亞」所打一事,與張某發生爭執,後在他人勸說下張某離開酒吧。

事後,楊正富得知張某出現在本市城東街道東方夏威夷溫泉酒店門口,即打電話給王龍,叫王龍糾集人員幫其毆打張某。次日零時50分許,被告人楊正富夥同王龍團伙的數名成員來到東方夏威夷溫泉酒店門口,一起持刀對張某進行砍打,致張某多處受傷,累計創口長達15厘米。

根據團伙成員沈磊、肖波供述,「浪子」楊正富是王龍大哥,這是「他們都知道的事實」,王龍2009年被判刑正是因為幫楊正富此次打架所致。

2008年5月,楊正富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時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後於2019年9月改判至2年8個月);2009年2月,王龍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時王龍被查明犯開設賭場、毀壞財物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萬元。

2010年11月7日王龍刑滿釋放時,早一步先行出獄的楊正富組織車隊至金華監獄將王龍接回溫嶺。

出獄後的王龍並不安分,他看上了一門新生意:放高利貸。2011年1月,王龍以肖波、錢永款的名義成立台州萬豪投資有限公司,開始從事高利放貸活動。

根據判決書,為確立自己的地位和維護非法利益,王龍吸納、招攬老鄉、刑滿釋放人員為組織成員,以擴充組織規模,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王龍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沈磊等人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宋宏方等人為參加者的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先後以萬豪投資公司、寶三菸酒店、易幫貸投資公司、華祥苑茶莊、巴寶男爵酒莊等地為據點發放高利貸。被告人王龍以通過允許組織成員借用組織名氣高利放貸獲利、不定期帶領組織成員消費娛樂等方式來收買人心,並通過對骨幹成員的控制來達到對整個組織的控制。

在溫嶺市區帶,安徽龍一夥通過高利放貸、使用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討債務來聚斂錢財,放貸規模在人民幣4000萬元以上。

買車買房做投資

根據判決書,法院認定10年來該組織共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35起,其他違法事實8起,致2人輕傷,6人輕微傷。

其中一起聚眾鬥毆與楊正富有關。2012年2月24日晚,楊正富向一名叫張紅嬋的賭客討要賭債,雙方發生爭吵,後雙方約定在溫嶺市龍大酒店鬥毆,楊正富通過沈磊糾集了肖波、錢永款和劉言架、劉軍等數十人持刀、棍等工具在九龍大酒店等待張紅嬋方人員到來。

次日凌晨,張紅嬋糾集的人員乘坐3-4輛計程車來到九龍大酒店前路段,楊正富方人員即持刀、棍等工具對張紅嬋方人員所乘坐的計程車進行打砸,將計程車玻璃打碎,並打傷車上人員王某。經鑑定,計程車損失價值1000多元,王某受輕微傷。

安徽龍團伙犯下的其餘罪行多與催討高利貸有關。其手法大多是王龍指揮手下來到受害人家庭、公司處,輕者毆打、恐嚇、打砸財物,重者把受害人拘禁在酒店或者趕入海中,直到受害人找到擔保或者被搶走受害人的財物、貨物才肯罷休。受害者不少是溫嶺市當地的企業經營者,包括當地的租車店、美容店、紅糖廠等,其中一家茶莊老闆還被迫讓出了自己的茶莊。

2013年底,金某向王龍借高利貸,後無力償還本金。王龍提出讓金某用華祥苑茶莊抵債,為給後者施加壓力,王龍多次指使手下到茶莊占座,導致茶莊無法正常經營。迫於王龍的壓力,金某和合伙人只得同意將茶莊以2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他。

2014年上半年,王龍曾提出想要做「人情會」擴大放貸資金,其打算做20隻,每隻50萬元。王龍先後聯繫數人要求其應會,這些人迫於王龍在溫嶺的勢力,不得不同意應會。王某等8人以現金或者轉移債務的方式支付了270餘萬,王龍在做會成功後僅歸還了其中兩人合計26萬元。

此外,王龍還曾成為「老賴」。2012年9月,王龍向陳某借款300萬元,經陳某催討,王龍在歸還100萬元借款後一直拖欠剩餘借款。陳某於2015年1月向中山市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龍歸還借款,法院判決王龍還款但後者未履行並隱匿財產,法院遂於2016年3月將王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院查明,王龍將放高利貸的收益用於投資公司、房產等。王龍以其兄弟的名義在浙江熱刺雷射技術有限公司持股,還以其前妻韋某名義購置房產並以投資公司、開辦網吧等方式達到轉移個人資產目的。此外,王龍雖然和韋某辦理離婚手續,但2012年離婚後又共同生育一子,至案發前一直實際共同生活。

2018年9月15日0時20分許,溫嶺市公安局民警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抓獲王龍,並依法扣押人民幣31600元、美元1435元、銀行卡及首飾若干、借條若干等財物,其團伙成員也在9月15日當天和未來數月內被浙江、安徽各地民警抓獲。(北京時間財經 歐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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