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地鐵出行白酒可以帶,但有限制……

西安地鐵 發佈 2020-01-14T05:29:54+00:00

今天,地鐵君告訴大家,您完全可以攜帶白酒去乘坐地鐵的,只是有量的要求。二、限制攜帶類物品易燃易爆類,包括:1、原裝超過3000毫升的白酒和散裝白酒,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快過年了,大夥都在忙著籌備年貨,還有一些朋友可能已經踏上了返鄉的路程。最近就有不少鐵粉詢問地鐵君,坐地鐵可不可以帶白酒?還有哪些東西是不允許帶上地鐵的呢?今天,地鐵君告訴大家,您完全可以攜帶白酒去乘坐地鐵的,只是有量的要求。另外,還有哪些物品屬於違禁品?攜帶行李搭乘地鐵時我們還需要了解哪些規定呢?別著急,地鐵君一一給您解答。


西安市軌道交通車站

禁止及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一、禁止攜帶類物品


(一)槍枝彈藥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軍用槍:手槍、步槍、衝鋒鎗、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

3、其他槍枝:樣品槍、道具槍、發令槍、仿真槍等。

4、彈藥: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霧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地雷、手榴彈等彈藥及各類子彈。

5、上述物品的樣品和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震源彈等。

2、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發令紙、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

3、上述物品的樣品和仿製品。


(三)管制器具類,包括:

1、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弩等和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其他刀具。

2、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防衛器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

3、軍械、警械、警棍、手銬等。

4、上述物品的樣品和仿製品。


(四)易燃易爆品類,包括:

1、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液化石油氣、氧氣、水煤氣等易燃氣體。

2、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釋劑)、松香油等易燃液體。

3、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

4、黃磷(白磷)、硝化纖維片、油紙及其製品等易自燃物質。

5、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6、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7、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混合物。


(五)毒害性物品類,包括:

《危險化學品目錄》中標註為劇毒的危險化學品及其混合物,農業部公告(第199號)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等。如:氰化物、砒霜、沙林、毒鼠強、毒鼠矽、甘氟、氟乙醯胺、氟乙酸鈉、劇毒農藥等劇毒物質。


(六)腐蝕性物品類,包括:

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等。


(七)放射性物品類:

《放射性物品分類和名錄》中規定的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等,例如:鈾、鈽、釷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及醫療廢物類,包括: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病原體,《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規定的醫療廢物,《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規定的病原微生物等影響公共衛生安全的物品。例如:鼠疫耶爾森氏菌、霍亂弧菌、天花病毒、B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愛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

如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等。


(十)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攜帶、運輸的物品,如: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相應的標本等的物品;印有宣揚恐怖活動、反動、淫穢等內容的旗幟、報刊、書籍、衣物等。


二、限制攜帶類物品


(一)常見器具類,包括:

1、菜刀、剃刀、美工刀等其他生活類刀具、裝修類工具及可能造成人身被刺傷、割傷、劃傷等的銳器、鈍器,應確保袋裝或包裝後不影響其他乘客,在安檢處持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後,方可進站、乘車。

2、手魁、矛、劍、戟、弓、箭等開刃的兵器或冷兵器,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二)易燃易爆類,包括:

1、原裝超過3000毫升的白酒和散裝白酒,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2、超過10盒(含)以上安全火柴、5個(含)以上打火機(充有可燃氣體或燃料油)和150毫升以上罐裝打火機氣(油),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3、總量超過700毫升的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衣領凈、去光劑、花露水等自噴壓力容器或帶有易燃易爆標識的物品,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4、總量超過200毫升的香水、洗甲水、卸妝水、冷燙精、染髮劑和總量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等易燃或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5、除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外,充氣氣球、滅火器和盛裝易燃易爆氣體的專用容器,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三)交通用具類,包括:

1、不得使用滑輪鞋、滑板、平衡車進站、乘車。

2、除已摺疊的自行車和已關閉電源的平衡車外,其他交通工具不得進站、乘車。


(四)除盲人攜帶的導盲犬、包裝後不影響其他乘客的食用品外,不得攜帶其他動物進站、乘車。


(五)軍隊、武警、公安等公務人員持槍枝子彈或其他管制器械的應出具相關證明經駐站民警核實後,方可進站、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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