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重慶這些區域持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視界網 發佈 2020-01-14T13:19:20+00:00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台記者 張尹藍春節將至,重慶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等區域持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受到相應處罰。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台記者 張尹藍

春節將至,重慶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等區域持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將受到相應處罰。

同時,今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獲悉,全市2019年共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1600餘起,收繳非法煙花爆竹成品11萬餘件,發現查處非法燃放26起,依法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300餘人,警告教育1100餘人。

據了解,《條例》規定的禁放區域為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的渝中區、江北區、渝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巴南區、兩江新區、高新區以及北碚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萬盛經開區的城市建成區。

此外,萬州區、涪陵區、武隆區、黔江區、開州區、忠縣、雲陽縣、巫溪縣、豐都區、奉節縣、墊江縣等11個區縣根據《條例》規定劃定了本區縣的城市建成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城市建成區的具體範圍,由區縣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自行確定並向社會公布。長壽區、梁平區、彭水縣、石柱縣、酉陽縣、秀山縣、城口縣、巫山縣等8個區縣城區仍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限區域、限時間、限地點、限品種燃放,簡稱「限放」)。在上述禁、限放區域以外,農村地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但應當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按照煙花爆竹燃放說明安全燃放。

警方提醒市民注意,禁放區域以外的下列區域或者場所長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橋樑、隧道、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據市燃管辦介紹,全市將持續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去年11月1啟動2020年春節期間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以來,公安機關出動警力6900餘人次,聯合出動社會力量3.3萬餘人次,全市共懸掛張貼宣傳標語10萬餘條,發放宣傳資料6.8萬餘份,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供銷等相關職能部門排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場所1萬餘個,檢查危險品儲存倉庫460餘個,檢查零售煙花爆竹網點4600餘個,發現整改隱患1000餘起,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180餘起,收繳非法煙花爆竹3.4萬餘件,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140餘人,警告教育13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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