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對方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的,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法妞問答 發佈 2020-01-14T16:24:46+00:00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那麼,明知對方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的,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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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那麼,明知對方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的,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網友諮詢:我有一個朋友明明知道對方有妻子,還做了別人的小三,還想分財產,如果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同居是否可以追究責任啊?

湖北瀛楚律師事務所榮明昇律師解答:

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同居,一般情況下,如果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是可以追究對方重婚罪的,但是相關法律並未規定第三者的責任。

如果對方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涉嫌重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起訴人是原配,原配如無能力可報警,由公安機關收集證據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榮明昇律師解析: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實踐中,同時還可以處以重婚者向無過錯方予以損害賠償。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對重婚罪的界定,據此,重婚罪有兩種情況,是本人無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名副其實的重婚,對本人來說並不構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中共黨員、蘭大法律碩士,工作十年來,既有深厚的法律理論知識又有精湛的社會實務經驗。擅長刑事辯護、婚姻房產、勞動與合同糾紛、公司等專業問題。受人之託,勤勉盡責,盡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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