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尹制:淺談楚國為何堅持選擇舊制度,而不效仿中原六國設置相位

三步一叩首 發佈 2020-01-14T18:14:57+00:00

與此同時,在人員配比上,楚國也和中原有所差別,從《左傳》、《戰國策》的史料記載看,楚國的令尹官位同一時期未曾出現兩人以上共同執政的情況,當中原開始實行多人為「相」,秦國設置左右丞相時,楚國的令尹依舊是按照單軌發展的趨勢。楚國令尹人員的選擇,和中原的相位人員選擇也有所不同。眾所周知

各國「設相」,拉開戰國的分裂序幕

戰國史的開端是以三家分晉作為分割,其中「魏文侯卜相」一事則是卿族權力上升的標誌性事情。「卜相」這件事並非偶然發生,在其身後,說明官僚制度在戰國前期的魏國已經相當完善,就魏國的「相邦」設置一事,就此打開了各國分裂,權力斗轉,接連設相的帷幕。

縱觀看戰國時期的將相制是當時普遍存在的制度和政治慣例,一般說來,可將戰國之相分為三類:一是作為君主統治工具的布衣知縣;二是作為舊傳統舊制度遺存的貴族之相;三是銜負外交使命的特殊之相;

顯然在七國之內,均有著適應本國實際政治情況的「設相」標準,於此同時,還跟每個國家的地理位置有很強的關係,如秦、楚、齊國等。在同一官職設立相同準則之下,異化出各自的特色,僅從這一切入點,我們又能反觀各國的特點。

比如楚國的官制,就和戰國時期其他國家有著非常顯著的差異,一來是受到地理位置的影響,二來是他原本的官制設立影響,二者造成了「楚相」的獨特。我們研究卻發現,楚國終其一生,皆未出現過「宰輔」、「相位」等指代稱謂,在戰國其餘六國紛紛效仿設相的風口上,唯獨楚國不隨大勢而動,此般操作,到底為何?

楚國的官制的成型與持續性

春秋時期,當周朝逐漸走向衰微,「禮崩樂壞」已成定數,出現了「自大夫出」的卿大夫專權風氣。而偏南一隅的楚國,是雷也打不動的政權穩定局勢,由於區位的封閉性,可以說楚國自周王朝建立到春秋末期,受中原禮制的束縛較少,自成一體的中央集權制就發展到較高程度。內部依附於統治階級的官僚體系,也就隨政權穩定而穩定。

隨著相位設置成為中原五國的官僚體制變化主流是,此時的楚國仍舊在實行一種舊制度——令尹制,一成不變地堅守其特色。

《左傳·莊公四年》記載:「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隨人懼,行成。」

這便是楚國「令尹」最早的出處,到了戰國時期,楚國也沒有改變令尹制的存在。楚國自西周時期(公元前1115年)建國,到戰國時期被秦所滅,享國800餘年,在整個先秦階段享國最久,疆域最廣。自從若敖之亂公室受到威脅後,楚莊王就著重讓王室的公子來執政,比如說後來以公孫敖為令尹,但是公孫敖有前車之鑑,他吸取了若敖一族的教訓,對王權臣服有加,絲毫不敢僭越;後面索性著手對楚國制度開始進行改革,於是楚國原本的官僚形式就演化成為「內姓選與親,外姓選與舊」的政治慣例。

也就是說由此制度開始,楚國內部的執政者要麼是楚王最親信的王子,要麼是自己的兄弟。到春秋末年,楚國之內,可查「令尹」人數十七人,其中十二個都是楚國的公子,顯然組成了一個最強皇室親友團執政模式。

楚國因懼怕「三家分晉」這類的威脅,於是開始學用早都奔潰的禮制,後知後覺地借用中原盛行的宗法制來維護鞏固楚國的中央集權制,從而形成了一套「宗法一體」的官僚政治體系。

所以我們看到,當中原各國隨著卿族僭越君主權力,國家權力逐步下放時,楚國在相對封閉的環境當中,仍舊把君主權力視為最高統治權,其內部的以「令尹制」為主導的官僚系統也在有條不紊地持續著。


令尹制的職責實質類同於中原六國的「相位」

楚國設立「令尹」,作為其國體「宰輔」的稱謂,歷經春秋到戰國,一直都沒有發生變化,而且「令尹」一詞,為楚國獨有。窺探其本質的職責,也類同於「相位」職責。

令尹在楚國百官中的地位,最為顯赫。如《史記·楚世家》中記載:

「楚懷王六年」,昭陽率楚師伐魏,取勝之後,又移兵攻齊,齊王患之,陳軫為齊國使者見昭陽,勸其退兵。即往昭陽軍中,曰:『願為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封上爵執珪。』陳軫曰:『其有貴於此者乎?』昭陽曰:『令尹。』進令尹,此國冠之上……」

由此可見,令尹已經被楚國視為「國冠之上」,冠讀為官;這裡的「國冠」就是國家官員的意思,令尹的地位,百官之上,自然顯赫。再談及工作範疇,《戰國策·楚策》載:自令尹以下,事王者以千數;一國之柄。令尹對內執掌政治、軍事、司法,對外代表國王處理外交事務。可見是集政治、軍事、司法、外交大權於一身,甚至於有些時代,兼具人員升黜任免的。

站在權力高位「令尹」,大大地滋長了其任職人員的氣焰,在襄公一代,就有令尹子南,未益祿而有馬數十乘,在當時這和令尹身份是不相符的。後來楚王為了打壓這種恃寵而驕的風氣,於是殺了令尹子南,以儆效尤。自此後,令尹雖站在百官群首,也絲毫不敢越距,受到楚王的全面監督和嚴格控制,絕對不能仗著君主賦予他的權力和楚王抗衡。

很顯然,令尹的本質也和中原六國的「相職」一樣。楚國這種獨特的官職,鮮明地體現了它的集權政治特點,但是這種集權政治和之後的秦漢時期中央集權相比,還只是一種雛形,但是對於之後的封建專制制度的建立和鞏固,有著先河之鑑。特別是後來的漢制,就是傳承了楚制,演化而來。

令尹制與中原六國「相制」的區別

戰國時期,秦國和中原三晉對於「設立相位」一職都經歷了一個由文武兼職到單一划分,獨立文官職責的過程。而楚國的「令尹制」始終都是一種「將相合一」的制度,所以帶有的軍事色彩非常濃厚,即便是到了戰國末期,他國的文官已經占到百官之長的主導地位,楚國內部依舊是以武將為核心。

所以,在戰國前期,中原各國的「相位」和楚國的「令尹」沒有太大層面的區分,只是到了後期,中原相位劇變,楚國還在堅守。與此同時,在人員配比上,楚國也和中原有所差別,從《左傳》、《戰國策》的史料記載看,楚國的令尹官位同一時期未曾出現兩人以上共同執政的情況,當中原開始實行多人為「相」,秦國設置左右丞相時,楚國的令尹依舊是按照單軌發展的趨勢。

楚國令尹人員的選擇,和中原的相位人員選擇也有所不同。眾所周知,戰國時期中原各國的有「游士」的風氣,憑藉著自己能力的士人可以遊走到其他國家擔任官職,其中以秦國為典型。楚國不同,前文曾提及楚國的官僚政治模式是「宗法一體」的,所以基本是從國內選拔,要麼來自於王室公子,或者其宗室下的同姓成員,除了楚懷王時期的吳起是衛國人,其餘全是楚人,這就和中原六國形成鮮明的對比。

可見,戰國時期的楚國在「設相」一事上非常薄弱,其主要原因是對令尹制的延續發展和完善。令尹一職實際上和中原六國的相位職責沒有太大的差異,均為百官之長,輔助君王的第一人物。

當各國都在變著戲法改革發展,廢除周王室流傳下來的世卿世祿時,楚國卻保守地秉承舊制度:讓宗室貴族把持朝政;正是因為這種因循保守的姿態,令尹制的一些顯性職責,也在隨時不斷調整和趨勢完善;不過凡事都有兩面性,這也就成了楚國後期發展的嚴重障。古代法則不管怎麼變革,都是為了讓制度適應政治需求,這就是令尹制雖不直接改名為「相」,但也能繼續依附楚國生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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