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發布近三年房地產審判情況:「盲目買房」情況突出 買賣合同糾紛占比最高

封面新聞 發佈 2020-01-14T19:35:06+00:00

封面新聞記者宋瀟1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2019年度成都法院房地產審判情況通報》已經對外發布,其中,近三年占比最高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持續高位運行,但增幅出現回落,存在「盲目買房、閉眼買房」的情況。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1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2019年度成都法院房地產審判情況通報》已經對外發布,其中,近三年占比最高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持續高位運行,但增幅出現回落,存在「盲目買房、閉眼買房」的情況。

房地產案件數量上升 買賣合同糾紛占比高

在2017-2019年,全市兩級法院房地產案件收案量呈明顯上升態勢。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房地產類糾紛案件36921件,2018年在上年度基礎上凈增7398件,2019年在2018年的基數上又增加2957件,達到47276件。2019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結房地產案件41924件。

在房地產案件中,占比最高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持續高位運行,但增幅出現回落。同時,房地產案件的群體性特徵明顯,集團訴訟幾乎出現在整個房地產的開發供應鏈條。

近年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涉案標的越來越大,當事人之間矛盾尖銳,糾紛化解難度加大。部分案件需要經過鑑定、評估或追加當事人等程序,導致審理周期較長。

存在盲目買房、閉眼買房

據了解,當前的房地產案件,反映出房地產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於,一是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風險管控意識不足,導致在交房、辦證、房屋質量等多個合同環節都出現違約,甚至引發群體訴訟。

二是部分房屋買受人盲目購房情況較為突出,部分購房者在對房屋基本情況了解不足或超出自身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閉眼買房」,引發後續糾紛。

三是「二手房」出賣人違約情形增多,2017年以來,存量房交易價格上漲趨勢明顯,部分出賣人為了多賺取利潤,以各種理由解除或者終止與購房人的買賣合同。

四是房地產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部分從業人員缺乏相應自律、服務意識,亟待規範。

如何規範?

記者了解到,成都中院形成五個專業化審判團隊,推進類型化案件要素式審理,確保房地產案件的簡案快審與難案精審;加大涉房地產的規則供給力度,統一裁判尺度,先後出台《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審理指南(試行)》《關於調整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違約金的意見》等實務指南和意見。

並成立辦案服務保障中心,設立專門的集團案件審理小組,妥善處理集團訴訟,圍繞審判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各類針對性的調研,形成多份調研成果指導審判實踐。

從審判角度出發,建議房地產企業加大自主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力度,建立有效的項目開發風險評估機制,嚴格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商品房銷售活動。

二是加大對開發建設工程的環節監控力度,嚴格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的資質審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實時監督工程款支付狀況及用途,確保資金有效使用和建設工程的質量過關。

三是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密切關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鍊情況,確保專款專用,防止工程爛尾。健全徵信制度,抑制以卡養卡、信用卡套現付首付等易引發糾紛的現象。儘快對長租公寓「租金貸」「資產證券化」作出評價和規範,防範長租公寓過度金融化引發群體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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