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的准媽媽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了

寧波日報 發佈 2020-01-02T01:32:09+00:00

昨天起,我市職工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正式合併實施。特別是對於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政策的落地將帶來一系列利好。

昨天起,我市職工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正式合併實施。特別是對於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政策的落地將帶來一系列利好。

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兩險合併實施後,保障範圍擴大。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原來不在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範圍,新政策實施後也可享受職工生育醫療待遇,只要繼續按合併實施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需額外繳納生育保險費,就可以享受生育的醫療待遇。

比如,靈活就業人員小陳一直是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預產期在今年5月。如果按原政策,小陳所有的孕檢和生育醫療費用均需自費。按新政策,今年起門診孕檢費用和住院生育費用則可以按職工醫保門診和住院待遇分別享受。

同時,醫療保障部門還對不少准媽媽關心的前往外地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報銷情況進行了解釋。參保人員前往異地生育,醫療費按照定額補償標準享受,不享受生育補貼。定額補償標準:正常陰道分娩3700元、陰道助產術4350元、剖宮產術5100元。

對於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政策,醫保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政實施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其未就業配偶按照定額補償標準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定額補償標準:正常陰道分娩3700元、陰道助產術4350元、剖宮產術5100元。未就業配偶及在寧波市外生育的參保人員的生育醫療費,由用人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等個人由本人)持《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及相關生育就醫材料,按基本醫保醫療費零星報銷辦法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生育醫療費定額補償。

對於將在今年1月至8月之間生育的企業女職工,醫保部門也對女職工領取生育津貼、補貼和新老政策銜接的相關事項做出了解釋。記者了解到,新政策實施後企業女職工生寶寶,生育津貼和生育補貼由職工單位在職工產假結束後,次月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經辦機構審核後符合享受條件的,由單位申領後再發放給職工。

此外,將在今年1月至8月之間生育的企業女職工在今年1月1日之前已發生的本次生育的產前檢查費用,按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補助月份數按生育時間倒推計算,最長不超過8個月。一次性定額補助由用人單位同生育津貼和補貼一起申領。(記者周瓊 通訊員徐銘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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