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明朝內閣制度的興起及對明朝政治生活的產生的利與弊

史海漫步 發佈 2020-01-16T09:45:41+00:00

本期導讀宰相,最早記載於《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文獻中。但是內閣始終未成為中樞一級行政機構,僅是輔助性機構, 其權力的強弱一直依賴於皇帝的本身。

本期導讀


宰相,最早記載於《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文獻中。「宰」即主持,「相」為輔佐之舉。在古代,人們把這種宰輔制度稱為宰相制度。在這裡有必要和大家介紹一個容易被大家混淆的知識點:即宰相制度絕不等同於丞相制度。很多人將丞相混淆為宰相,因而也難以分清明太祖廢相,是廢除的何種制度。


關於丞相和宰相的關係在於:宰相併非一種正式官職而是一種國家政治制度,它可以統領百官, 輔佐君王來處理國家政務。宰相只是一種俗稱,而在宰相制度中擔當職位的人稱為丞相。所以丞相才是國家體制中真實存在的官職。將這些梳理明白以後,本文將從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的大背景下,探究內閣這個新興團體,對明朝後期的政治生活產生了怎樣的深刻影響。


(一)、朱元璋稱帝,宣布廢除宰相制度。

關於我國的宰相制度的正式確立是在秦朝,秦始皇設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 同為宰相之職位。後在魏晉南北朝得到進一步發展,而在唐初逐漸走向了成熟。

到了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擅權為藉口,統治也為了使自己的皇權更加穩定,決定對中央政權體制進行重大改革,宣布廢除宰相制度。同時罷除中書省,將中書省分成六部,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全國政務,各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定製決策等大權由皇帝親掌。自此,從秦朝宰相制度開始確立以來,運行了15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廢除。不久,明太祖又下詔:

「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置者,論以極刑。」

宰相制度廢除後,皇帝一人總攬朝政大權,皇權兼并了相權,君主專制達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峰。


(二)、宰相制度沒落,內閣開始「粉墨登場」。

宰相制度廢除以後,朱元璋無論大小事務,均事必躬親,每天要審閱大量的奏章。因為缺少丞相這樣的輔佐之臣,長時間下去,朱元璋感覺身心疲憊,意識僅憑藉自己一人之力無法應付如此繁雜的政務。便於同年又設立了一個新的制度——四輔官職。

所謂四輔官就是按照古時三公四輔論道經邦,理陰陽,順四時的說法設置的輔臣,即春、夏、秋、冬四官。他們的主要職責在於封駁刑法,講論治道,舉賢才時觀其才能等等。事實上,為防止權臣專政局面的再次出現,四輔官職權已遠不及宰相,儘管有輔臣之名,其職權也是無關緊要的,如刑法封駁之權,不過只是消極的審查性質而已。 因此此時的四輔官並沒有達到朱元璋想要的效果,所以,不久便被廢除了。

四輔官的設置失敗後,朱元璋又於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仿照宋朝制度設置殿閣大學士備顧問,即三殿兩閣:華蓋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和東閣,這是在普通翰林官「考駁諸司奏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更高級得議政諮詢機制。就大學士的出身而言,內閣大學士多由翰林官升入。「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翰林院成為明代官僚進入內閣的進身階梯。殿閣大學士的出身和地位遠遠高於四輔官,又有在翰林院任職時較為豐富的考駁諸司庶政的經驗。

據《明史·職官志》記載:「當是時,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奏起,兼司平駁。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即大學士的職權主要為「侍左右,備顧問,不得平章軍國事」,他們的職責主要是為皇帝出謀劃策。


(三)、內閣制度的逐步建立及走向成熟

明成祖朱棣是明朝歷史比較有作為的皇帝,內閣在他統治時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朱棣在即位之初,便召解縉、胡廣等七人進殿,命令他們服侍自己左右,與天子共事,為皇帝出謀劃策,充當皇帝的顧問。冊立東宮太子一事,七位大臣積極參與,對太子人選的確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那個時候的內閣地位不高,閣臣官僅五品,並且沒有獨立的辦事場所,到了仁宗和宣宗時期,內閣制度得到了更進一步的發展,此時的內閣成為皇帝身邊可以參與政務的輔佐之臣,並且品銜也不斷得到提升,這無疑是內閣制度的一大發展。

內閣制度的發展


1、永樂到正德時期——內閣制度的初步建立

2、嘉靖到萬曆前期——內閣制度發展的黃金時期

3、萬利後期以後——內閣制度逐步走向衰敗

其中,從嘉靖到萬曆皇帝將近一百年的時間,這一時期是明朝歷史上內閣制度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此時為明朝皇權最為鬆懈的時期,因此迎來了內閣的黃金高速發展期,其表現是類似於「相權」的出現。其代表人物就是「名相」張居正了,在萬曆皇帝即位後升任內閣首輔,在他執政的十年中,皇帝和皇太后都給了他極大的權利和榮譽。此時,內閣的權利得到快速的膨脹,一方面,是由於皇帝的寵愛和信任;其次,除開國的幾位賢明的君主外,其餘多為昏庸無為之輩,他們或沉醉於酒色財氣或迷於靜修齋醮,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加之內閣為皇帝的近侍之所,這就為閣臣權力的體張提供了契機,近水樓台先得月,而且皇帝治國理政又不可無輔佐之人,所以,內閣權位的迅速提升也是必然的。

內閣可以代替皇上批閱大臣奏章,首先將擬定之辭書寫於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而皇帝用紅字進行批示,稱為「批紅」。

內閣的輔政職責和它的秘書性功能,可以在有限的程度上協助六部等機構維持國家行政體制的運行,對皇權形成制約。內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或延緩最高決策的制定。閣臣工作的效率、封駁奏章的次數以及人員的素質,對行政效能都能產生一定的影響,也可以改變皇帝的意志。

由於內閣對於君主的期望是衡量內閣政治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可以設想,閣臣如果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權力,對於皇帝缺乏應有的理想要求,那他必定不是一個稱職的大學士,即使他能擁有較大的權利,那這種權力也不會用於正途,權力也就成了消極力量的源泉。內閣是儒生官僚仕途的頂峰,科舉入仕,儒家文化的薰陶和耳滿目染使他們大多具有一番政治理想。由此可知,內閣制約皇權的方式是需要講究一一些方法的。


結束語:內閣制度的影響

宰相制度在中國存在千餘年,自有其合理之處。朱元璋的強力廢除,給原本完備的制度造成了嚴重缺陷。這些缺陷在廢相後逐漸顯現出來,朱元璋對此做了一些制度上的彌補,但仍舊沒有解決最關鍵的問題。

宰相制度廢除以後,內閣開始粉末登場。內閣是在翰林院議政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皇帝的輔政機構。從此以後內閣制度開始崛起並逐漸成為了明朝政治舞台上的一支舉足輕重力量。內閣制的出現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協助皇帝和六部諸司等機構維持國家行政體制的順利運行,緩解了皇權與文官集團集團因相權削弱而產生矛盾, 同時對皇權形成了一定的制約。但是內閣始終未成為中樞一級行政機構, 僅是輔助性機構, 其權力的強弱一直依賴於皇帝的本身。最後筆者認為:

首先,內閣制度是明初宰相制度被廢除後,建立的一種新型的輔政體制的嘗試。從結果來看,算是一場不算成功的嘗試,但歷史證明內閣制的發展利大於弊, 內閣制在大明王朝二百年的歷史中展現頑強的生命力。內閣的存在大幅度的提高了行政的效率、穩定了皇權的統治,對中央集權君主專製做出了重要貢獻,具體表現為:

1、穩定了明代的政治生活;

2、對宦官專權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

3、加強了皇權的集中,維護封建專制;

雖然內閣制度也產生了朋黨之爭和一些政治上的腐敗,但權衡利弊以後,我們可以認為:內閣制度對於整個明朝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


參考文獻:《明代政治史》、《中國政治史綱要》、《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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