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0年1月15日),教育部官網公布《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決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同時決定從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現將「強基計劃」相關主要內容分享如下:
一、「強基計劃」招生定位
(一)「強基計劃「」主要選拔條件(缺一不可):
1.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學生;
2.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
(二)「強基計劃」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
(三)「強基計劃」著重聚焦高端晶片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位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二、「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名單(36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1.北京大學;
2.中國人民大學;
3.清華大學;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5.北京理工大學;
6.中國農業大學;
7.北京師範大學;
8.中央民族大學;
9.南開大學;
10.天津大學;
11.大連理工大學;
12.吉林大學;
13.哈爾濱工業大學;
14.復旦大學;
15.同濟大學;
16.上海交通大學;
17.華東師範大學;
18.南京大學;
19.東南大學;
20.浙江大學;
21.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22.廈門大學;
23.山東大學;
24.中國海洋大學;
25.武漢大學;
26.華中科技大學;
27.中南大學;
28.中山大學;
29.華南理工大學;
30.四川大學;
31.重慶大學;
32.電子科技大學;
33.西安交通大學;
34.西北工業大學;
35.蘭州大學;
36.國防科技大學。
三、「強基計劃」招生程序
四、「強基計劃」招生辦法
(一)36所試點高校制定強基計劃的招生和培養方案。
(二)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在高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招生。
(三)相關試點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
(四)報名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於85%),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五)試點高校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要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向社會公布。
(六)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試點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破格錄取的辦法、標準,並提前向社會公布。破格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線)。
五、「強基計劃」與自主招生的區別
(一)選拔定位不同。強基計劃主要選拔「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而。
(二)招生專業不同。強基計劃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安排招生;自主招生未限定高校招生專業範圍。
(三)校考依據不同。強基計劃的入圍依據是考生高考成績,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的入圍依據主要是考生的申請材料。
(四)錄取方式不同。強基計劃將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85%)、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折算成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體現對學生更加全面的考查;自主招生採取降分錄取的方式,最低可降至一本線。
(五)培養模式不同。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將實行小班化、導師制,並探索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暢通學生成長發展通道,實現招生培養良性互動;相關高校對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在培養方式上未作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