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風云:「涇原兵變」後,為何唐德宗要頒布《罪己大赦詔》?

蕭家老大 發佈 2020-01-16T14:06:04+00:00

一般來講,在國家發生危難時,天子發布《罪己詔》,歷數由於自己的種種不是,帶來了天災人禍,進而得罪了天下云云,用以籠絡人心。

中唐風云:「涇原兵變」後,為何唐德宗要頒布《罪己大赦詔》?


《罪己詔》是古代帝王用來召示天下,作「自我批評」的公開文告。其起源甚早,大約從夏禹王、商湯王就開始了。最著名的說法是:「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見《左傳》、《新唐書》)其大意為:夏禹王、商湯王敢於向天下檢討自己的過錯,所以他們的國家興盛迅速,勢不可擋;而夏桀王、商紂王只會把自己的過錯諉罪於他人,因此他們的國家滅亡迅速,突如其來。

一般來講,在國家發生危難時,天子發布《罪己詔》,歷數由於自己的種種不是,帶來了天災人禍,進而得罪了天下云云,用以籠絡人心。意為天子要與天下百姓同舟共濟,共克時艱,使國家轉危為安。《罪己詔》從另一個方面也讓人明白,既使貴為天子,也不可為所欲為,上有蒼天監視著。夏禹王、商湯王之後,周成王、秦穆公、漢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等帝王,都曾頒布過《罪己詔》。如此多的《罪己詔》,一時無法一一分析,還是先來了解一下中國歷史上比較著名的一道皇帝《罪己詔》--唐德宗的《罪己詔》,並從中得到一些可供後世當權者作為借鑑的啟示。

安史之亂後,唐朝的中央政府失去了權威,藩鎮割據的局面己經形成。各地節度使紛紛擁兵自重,不把中央放在眼裡。很多節度使的子弟在父親或兄長死後,就策動手下將領擁戴自己繼承父兄職位。這無異於剝奪了中央政府的「人事任免權」,唐天子在心底里當然不能容忍這種局面。無奈中央實力不足,不得不姑息遷就。因此,各藩鎮在唐中期以後,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

唐德宗李适,唐朝第九位皇帝(除武則天外)。他是唐肅宗的長孫、唐代宗的長子。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即位後,決心改變這種局面,重建中央權威。建中二年,恆州節度使李寶臣和青州節度使李正已去世。唐德宗拒絕了兩節度使兒子繼承職位的要求,結果導致河朔四鎮(幽州、恆州、魏州、青州)聯合起兵,宣布脫離中央。接著汝南節度使李希烈也趁機宣布獨立,甚至自行稱帝。唐德宗詔調全國兵馬,先行討伐妄自稱帝的李希烈。

從理論上講,唐德宗李适重樹中央權威的做法無可厚非。無奈李适本人有雄心而無大略,詔軍勤王,卻又不肯出錢犒賞士兵。結果引發了建中四年十月的「涇原兵變」(從涇原地區調集的平叛部隊途經長安,見皇帝不肯出錢犒賞,遂絕望生怨,怨恨生怒,怒而發生兵變)。兵變後,李适才下令急運二十車金銀財寶犒勞軍隊。可惜,遲到的恩典無法制止己起的兵變,涇原亂兵占領了長安。唐德宗李适不得不像他的曾祖父唐玄宗李隆基一樣,倉惶出逃。國家再次陷入內亂之中。本想打擊藩鎮勢力,重建中央權威,由於處置失當,結果求榮取辱,給天下帶了更大的災難。

在痛苦的現實面前,唐德宗接受了翰林學士陸贄的建議,頒布了《罪己大赦詔》。這篇由陸贄起草的《罪己詔》,在興元元年(公元784年)正月初一發布,「赦書日行五百里,布告遐邇,咸使聞知」。詔書歷數了李适自己的罪過,稱:「小子懼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恤征戍之勞苦,澤靡下究,情未上通,事既擁隔,人懷疑阻。」,「天譴於上而朕不寤,人怨於下而朕不知,馴致亂階,變興都邑,萬品失序,九廟震驚,上累於祖宗,下負於蒸庶,痛心靦貌,罪實在予!」「朱泚反易天常,盜竊名器,暴犯陵寢,所不忍言,獲罪祖宗,朕不敢赦。其脅從將吏百姓等,但官軍未到京城以前,去逆效順並散歸本道、本軍者,並從赦例。」「諸軍、諸道應赴奉天及進收京城將士,並賜名『奉天定難功臣』。其所加墊陌錢、稅間架、竹、木、茶、漆、榷鐵之類,悉宜停罷。」這篇《罪己詔》除了歷數李适自己的罪過之外,還重點關注了各方的利益訴求。也就是說,真正能夠收拾人心的東西從來都不應該是虛的,而必須是對於實實在在的利益的關注。間架稅、墊陌錢,以及各種苛捐雜稅的罷廢,是百姓得以重新擁護李唐的關鍵所在;而除了朱泚之外,詔書又宣布對叛亂諸藩及其所有脅從者一概赦免,「待之如初」,顯示了天子的通情達理,寬厚仁慈;這也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叛逆者之間原有的利益共同點,瓦解了他們可能締結的聯盟,同時在此基礎上為李唐王朝建立起一個最廣泛的統一戰線。這篇《罪己詔》,其辭痛切沉鬱、其情摯誠感人。詔書頒布後,「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不少叛亂軍隊歸順了朝廷,內亂局面得以控制,國家得到了暫時的安定。誰說文字沒有力量,唐德宗這篇由陸贄代筆的《罪己詔》,就起到了挽救危局的作用。

《新唐書》是這樣評價唐德宗李适的:「德宗猜忌刻薄,以強明自任,恥見屈於正論,而忘受欺於奸諛。故其疑蕭復之輕己,謂姜公輔為賣直,而不能容;用盧杞、趙贊,則至於敗亂,而終不悔。及奉天之難,深自懲艾,遂行姑息之政。由是朝廷益弱,而方鎮愈強,至於唐亡,其患以此。」儘管唐德宗不是一個明君,不得己頒布《罪己詔》換來的安定局面,也沒有維持多久。特別是在他的執政後期,委任宦官為禁軍統帥,重新在全國範圍內增收間架稅、茶葉稅等苛捐雜稅,導致民怨日深。致使李唐王朝不但沒能在唐德宗時期實現「中興」,反而更加走向衰敗。但是,唐德宗《罪己詔》的作用,卻不能因為唐德宗的無能而被抹殺。恰恰相反,它說明:在國家出現危難之際,如果當權者能以公開的方式,認真檢討自己的罪過及帶來的危害,或許能換來廣大士卒黎庶的諒解和同情,也就有可能挽狂瀾於即倒,扶大廈於將傾,變覆舟之濤為載舟之水。歷史證明:明君以《罪己詔》為轉折點,可以爭取更大的發展空間;昏君不屑於以《罪己詔》為遮羞布,等待他的當然是滅亡;而庸君則可以用《罪己詔》作為擋箭牌,換來國家短暫的安寧;儘管《罪己詔》最後帶來的結果並不可預測,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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