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結婚彩禮演變史:畫風到民國突變,胡適自創簡婚對後世影響深

記者李滿 發佈 2020-01-16T15:56:16+00:00

可以肯定的是,後來興起的簡婚卻並不影響婚姻幸福,這點,從民國的極低離婚率和民國結婚證上那段話便可見一斑,請看民國結婚證上的全文:「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我沒房沒車也不能給你一個風光的婚禮,但是只要你願意,咱兩現在就可以去婚禮現場!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話很平常,但當這話是新婚現場新郎對伴娘說出時,這話就非比尋常了。這段話的背景是新婚當日丈母娘要女婿拿出50萬彩禮錢,本就清貧且才畢業兩年的女婿左右為難,他只得祈求新娘能為他想想。

可最終,新娘怒吼出的竟是那句:「你為什麼不替我想想?」這話出口後,新娘的態度便也非常明確了,沒有這50萬,她很難做人,所以:他必須拿出50萬,否則就不能結婚。

現場一度陷入極度尷尬中,恰在這時酒店催婚的電話響起,為了這場風光的婚禮,男方的父母已為能在五星級酒店辦婚禮花光了所有的積蓄。當催促電話第二次響起時,男方憤而對著一直喜歡自己的好友伴娘說出了文開頭的那句話。

這個故事的最終結局是:新郎娶了伴娘。而這個故事的來源則是電視劇《風光大嫁》。顯然,這樣的故事多少有些失真,但藝術總是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這個故事雖然多少離譜,但在今天這個年代卻也極大地反映了現實。


在今天的新聞里,由於攀比、面子等因素的存在,因「天價彩禮」導致婚戀談崩的案例屢見不鮮。「彩禮」自有婚嫁之日起便已存在,所不同的是,從先秦到民國,它一直在演變。

在那個注重等級制度的先秦時代,《詩經》中記載的彩禮實際上是指男女結婚時互贈的禮物。而《詩經》中這樣的彩禮種類繁多,有玉、桃李甚至花椒。這些東西的特點是新奇,卻並不值錢。這便是中國最早的彩禮,只是當時人們對彩禮二字的稱謂被喚做了了「聘禮」。

後來,彩禮慢慢演變成了後來的「三書六禮」,即聘書、禮書、迎親書三書和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可以肯定的是,此時的彩禮雖然繁瑣,但也並不值錢,普通人家(極其貧困者不在此列)都可以輕鬆給出彩禮。

具體是怎樣演變的(此處先略過民國,後文詳述),請看相關大數據:

一,原始社會:聘禮無,棒子打暈抬回洞裡就行。

二,上古時代:一隻鹿,而且是死鹿,具體參見《詩經 召南-野有死麋》中記載:「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三,周朝:絲織品。四,唐朝:大雁(替代品:雞、鴨、鵝)、米、阿膠等九樣。詳見《酉陽雜俎》卷一。

五,宋朝:茶葉、果物、餅、酒,金銀飾品等。六,清:金銀飾品、白銀、糕、酒、彩鐲、犒食等。

七,新中國成立之初:糧食牲畜之類;七八十年代:開始講究三大件,就是手錶,自行車,縫紉機。

講完了這些接下來一起回到民國,即1911年至新中國成立前的那段時期,這個時間段在中國歷史上屬於新舊交替期。這時期,中國歷史上有幾樁可以被稱得上「創舉」的所謂新式婚姻,包括新文化運動領袖胡適與妻子江冬秀的婚禮、民國女作家張愛玲與胡蘭成的婚禮、陳序經夫婦婚禮等等。

1917年12月30日,胡適在安徽績溪上莊老家與江冬秀結婚。這場婚禮曾轟動了當時的中國,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場婚禮是中國近代第一場廣為人知的新式婚禮。

這場婚禮完全摒棄了封建舊社會的各種禮俗,自然也免去了彩禮。但胡適卻也並未完全免去彩禮,而是選擇用戒指替代傳統繁瑣的禮金。胡適當時還說了一句至今影響很大的話,他說:「送戒指沒有銅臭氣,是知識分子浪漫、高貴的象徵。」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戒指並非現在昂貴的鑽戒一類,而是普通的戒指。

既然決定摒棄舊的習俗,胡適的婚禮當天自然是非常新奇。只見,新郎胡適身穿西裝禮服,戴禮帽,著黑皮鞋;新娘江冬秀則穿花襖、花裙。

而婚禮的形式相比傳統「拜天地、鬧洞房」的婚禮儀式更是簡單到令人咋舌,它只包括須雙方交換金戒指,證婚人講話,向長輩行禮和新夫婦交拜禮(鞠躬)便算禮畢。

這套婚禮儀式,乃是胡適結合中西方婚禮儀式自創而成,很有意思的是,它竟被沿用至今。

這樣的開創性婚禮在當時幾乎是驚世駭俗的,換做江冬秀以外的其他女子定也不會同意,很簡單:不符合傳統,看起來沒面子,沒儀式感。可胡適向江冬秀提出想這樣舉行婚禮時,這個鄉野小腳女子卻毫不猶豫地點頭應允了。

後來,世人問起江冬秀能做如此決定時,她只笑笑道:「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人的事,意思到就行了,別的無所謂。」

這句話不僅體現了江冬秀的大度、開明、先進,也充分證明:她能成為胡適一生唯一愛妻並非偶然,實是她大女人做派的必然。

相比胡適婚禮,張愛玲和胡蘭成婚禮就更加簡單了,胡蘭成與原配離婚後便與張愛玲舉行了婚禮。這樣的婚禮簡單到讓今世的人覺得兒戲:一個證婚人炎櫻,然後共同手寫婚書就算完成婚姻。

張愛玲與胡蘭成婚書全文是:「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前兩句為張愛玲所書,後兩句則是胡蘭成寫就的。

若你以為胡蘭成與張愛玲的結婚儀式在民國算最簡單,那可就錯了。1935年,遠在胡蘭成與張愛玲婚禮前,民國就曾舉辦過一場有轟動效應的特殊集體婚禮。而這,恰恰是上世紀三十年代提倡簡婚的結果。上世紀三十年代,國民政府提倡新生活運動,在婚禮形制上也推廣西式新婚儀,倡導簡婚,並由社會局出面組織。具體請看當時報導:

1935年,上海首倡集體婚禮,57對新人結成佳偶。接著,漢口、北京便緊隨其後,集體婚禮逐漸形成一種新風尚。

這種集體婚禮即是為了摒棄舊式婚禮的繁文縟節,自然是採用了極其簡化的儀式。這種婚禮極大節省了時間和金錢,是民國時期簡單婚禮的一次較好嘗試。

而這場在全社會引起廣大反響的簡化婚禮背後,則是因為:二十年代,民國也曾興起一股奢靡婚禮潮。

根據1928年10月25日的上海《民國日報》的調查取證,當時一般的婚姻中,男方要準備的禮金款項最少需七八十元,多的要數百元以至於千元不等,另外,還要首飾、衣服等禮物,至少需三四百元。


這個數字在當時是怎樣概念呢?根據調查,當時上海人民平均月工資為15元左右,如此換算500元便是一個人兩年多的工資總和,若按最高標準「千元算」,則是一個人四五年的工資總和。顯然,這個彩禮數字不是小數目。

也正因此,1928年這篇報導的作者在文章中直言:「這樣大的靡費,真是驚人」。

好在,這樣的「靡費」僅僅持續了一小段時間,便在30年代簡婚潮的影響回正了。

可以肯定的是,後來興起的簡婚卻並不影響婚姻幸福,這點,從民國的極低離婚率和民國結婚證上那段話便可見一斑,請看民國結婚證上的全文: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簡婚潮之後的民國雖並未就此完全走上簡婚路線,但那股曾吹過的「靡費風」總算未再現。

末尾附註:婚姻這件人生大事中的婚嫁習俗作為整體文明的一面鏡子,應該越來越簡單先進,而非越來越繁瑣落後,尤其不該有天價彩禮的陋習。畢竟,從根本上而言,禮之所以為禮,一定是讓各方都覺得合情合理才能謂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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