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景村法庭:自然災害無情 法官辦案有情

西部法制報 發佈 2020-01-16T21:42:09+00:00

辦案法官及時抓住這一有利時機,要求雙方互諒互讓,並提出趙某、李某將其在羅某房屋周邊的5棵樹砍掉,雙方各自放棄賠的解決方案,後雙方經過反覆思考,都認為法官提出的方案是徹底化解糾紛的最佳方案,隨即同意了法官建議,就此達成協議並握手言和。

「感謝法庭化解了困擾我們多年的矛盾,真誠地謝謝你們,辛苦了!」。這是元月7日雙方當事人在商洛市洛南法院景村法庭成功調解原告羅某與被告趙某、李某相鄰關係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對辦案法官的辛勤付出所說的感激話。

趙某、李某系夫妻關係,與羅某東西毗鄰而居。2017年6月的一天,趙某、李某家的一棵楊樹被大風颳倒,樹頂砸到羅某的廈房上,因趙某、李某家中無人,當地村委會墊資僱人排除了險情。同年12月11日,羅某之子羅某甲為泄私憤,持斧頭環剝了趙某、李某位於羅某房屋周邊的五棵樹木,趙某、李某報案後,洛南縣公安局根據案情依法給予羅某甲7日的行政拘留。雙方之間的矛盾隨之愈演愈烈,在當地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經當地基層組織調解無果,後羅某起訴要求趙某、李某賠償其廈房損失2萬元,並要求趙某、李某將位於其廈房房後的一棵法國梧桐砍掉。

案件受理後,景村法庭非常重視,第一時間深入現場實地勘測丈量、繪圖,同時組織村組幹部進行座談,廣泛徵詢群眾意見和建議,尋找糾紛解決的良方。經過走訪和實地勘驗辦案法官基本吃透了案情,並下定決心下足功夫儘快化解這一糾紛。

元月7日,辦案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防止矛盾激化,採用「背對背」調解法首先緩解雙方情緒,並進行針對性疏導,後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辦案法官首先讓雙方當面訴說心中的怨氣,然後反覆耐心疏導,用法院審理過的生動案例教育雙方如人有矛盾糾紛擴大有可能造成的危害,讓雙方認識到遠親不如近鄰的意涵和處理好相鄰關係的重要性,當事人積怨多年的心結終於解開,慢慢地彼此有了理解和相互諒解,雙方終於可以彼此交談了。辦案法官及時抓住這一有利時機,要求雙方互諒互讓,並提出趙某、李某將其在羅某房屋周邊的5棵樹砍掉,雙方各自放棄賠的解決方案 ,後雙方經過反覆思考,都認為法官提出的方案是徹底化解糾紛的最佳方案,隨即同意了法官建議,就此達成協議並握手言和。

自然災害無情,導致雙方矛盾,法官心中有情,巧妙化解糾紛。調解辯證法每天都在法院執法辦案實踐中反覆推演出新。(羅建民 王亞鋒 記者 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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