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將新生嬰兒遺棄雪地,幸得民警及時救助

映象網 發佈 2020-01-16T00:43:27+00:00

1月16日,記者從新密警方獲悉,一名剛出生不久的女嬰被遺棄在村民家門口,在嚴寒的冬日,幸被好心群眾發現報警,新密市公安局來集派出所民警及時救助,讓小生命有了延續。

1月16日,記者從新密警方獲悉,一名剛出生不久的女嬰被遺棄在村民家門口,在嚴寒的冬日,幸被好心群眾發現報警,新密市公安局來集派出所民警及時救助,讓小生命有了延續。

1月12日19時許,來集派出所接來集鎮李堂村水磨洞組的翟女士報警:在家門口發現一名嬰兒,一直啼哭,像是被遺棄了。接警後,值班領導李官斗立即帶領民輔警迅速趕往現場。到現場後,只見嬰兒裹在用布條綁著的棉被裡,頭上滿是血,肚子上還留有臍帶。經查看,除了包裹的棉被外沒有其它物品,也沒有證明孩子的任何信息。此時室外溫度低至0度,嬰兒被凍得發紫,李官斗立即安排輔警陳潞灝等人將嬰兒抱上警車送往醫院,其它同志對遺棄地點周圍的住戶、過往群眾進行調查走訪,查找嬰兒親人。

經醫院檢查,女嬰的生命體徵和各項指標比較平穩。由於沒有找到嬰兒任何相關信息,萬般無奈之下,民警只好聯繫新密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將妥善照顧嬰兒。

棄嬰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呢?

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也就是說,父母故意丟棄嬰兒,情節惡劣的,比如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最高可獲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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