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錄取: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是兩難的選擇

編外教育參謀 發佈 2020-01-16T00:56:16+00:00

剛剛過去的一周,教育部連續發布兩個關於高考招生的重要政策,均提及了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真正在高考錄取中發揮作用,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新高考。

剛剛過去的一周,教育部連續發布兩個關於高考招生的重要政策,均提及了綜合素質評價。兩次提法不同,由此可見,讓綜合素質評價在高考中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已經進入了深水區。





綜合素質評價真正在高考錄取中發揮作用,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新高考。我此前把綜合素質評價定性為一壺燒不開的水,因為綜合素質評價執行起來難度特別大,舉步維艱。綜合素質評價在高考不發揮實質性作用,那麼,現在實行的3+3科目選考和將來實行的3+1+2科目選考,只是改版的3+X而已。因此,綜合素質評價是新高考最核心的環節。

綜合素質評價不是第一次提及,此次含糊提及,各地要加快推進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台建設,規範和完善綜合素質檔案基本格式,為高校提供全面、規範、客觀、簡潔的檔案材料。繼續探索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中使用綜合素質檔案。高校要在學校考核的面試中,針對綜合素質檔案反映的情況,對學生進行多維度的考核評價,並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對於已建立統一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強基計劃明確提及,將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85%)、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折算成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體現對學生更加全面的考查。85%的權重是第一次提出來,意味15%的錄取權重並不是高考分數,而是來自於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方面的成績。這釋放了一個重要的信號:雖然只有36所高校試點強基計劃,但綜合素質評價真的要占據錄取權重了。

也不是說以往高校在錄取過程中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但高校在錄取過程中,只要不是特殊原因,只是依照考生的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素質評價不占據錄取權重。

此次新政中,明確提出36所強基計劃的高校一校一策。綜合素質評價占據多大權重,各個高校可能是不同的。由此可見,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標準是高校來決定。綜合素質評價是新高考改革「兩依據一參考」中的「參考」,如何來參考,取決於高校。這對高校有非常大挑戰。綜合素質評價沒有統一的客觀標準,「誰使用,誰評價」,就會帶來潛在的信任危機。

在錄取過程中,高考成績不低於85%,即使有高校設定高考分數占99%的權重,1%也是需要高校提供錄取依據。意味高校面臨嚴峻的挑戰。目前只有36所高校試點,一旦到3+1+2地區進入新高考錄取,全國高校進入新高考錄取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將會成為矛盾最集中的環節。

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綜合素質評價不占錄取權重,新高考難以持續。占據一定錄取權重,標準問題難以拿捏。

我個人認為,每一所高校均有一個綜合素質評價的標準,高校與高校之間是否兼容?很難大範圍推行。各地均有一個地方版綜合素質評價的標準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些,但這種方式很容易成為千篇一律的模板,不同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是一樣的。

所以,不管是高校版的還是地方版的,沒有一個科學的方案,期待綜合素質評價落實到具體錄取中,不斷發現問題,總結出一套可執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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