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中的陶片放逐法,真的需要被放逐的人名字出現6000次嗎?

藤樹先生 發佈 2020-01-16T02:17:36+00:00

對於雅典的民主政治而言,這是一條重要而特別的法律,整個陶片放逐法的過程,由公民大會控制實行,因此,雅典公民有權在陶片上寫下那些在雅典城邦中不受歡迎的人的名字,接下來通過投票表決權,對於投票獲得者最多的人物予以10年政治放逐。

公元前5世紀,雅典民主制中針對古希臘政治領袖、精英、貴族而制定的陶片放逐法開始實行。對於雅典的民主政治而言,這是一條重要而特別的法律,整個陶片放逐法的過程,由公民大會控制實行,因此,雅典公民有權在陶片上寫下那些在雅典城邦中不受歡迎的人的名字,接下來通過投票表決權,對於投票獲得者最多的人物予以10年政治放逐。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項政治放逐制度中,出現了「6000」票這個關鍵數字。在1959年出版《世界通史》一書中,6000指的是被放逐之人的名字在陶片上出現了6000次;但是在《古代希臘史》一書中,6000又特指參加此項政治制度的公民法定人數。那麼雅典陶片放逐法中的「6000」到底指的是什麼呢?

6000票有哪些史料?

與陶片放逐法有關的最直接古典史料中,只有《阿里斯提德傳》提到過放逐法中「6000票」直接史料證據。書中如此描述陶片放逐法,如果執政官在統計這些陶片總數是總數量少於6000票,則不能實行陶片放逐法。如果按照希臘古典史料的直接闡述,那麼這裡的6000票,指的就是陶片放逐制有效執行的最低票數。但是古典史料中再無關於「6000」含義的直接解釋,更何況沒人能夠證實,這種流傳至今的材料,是否與真實的陶片放逐法毫無差異,所以想要獲悉6000票的確切含義,就需要從幾個方面來進行推測與揣摩。

​首先,就是通過雅典出席這場公民大會的具體人數,來推測6000票的真正含義,因為投票人數才是確有效票數的直接依據。據希臘歷史學者估計,公元前五世紀雅典城邦正處於方興未艾之際,這時能夠出席公民大會的的公民人數應該在5萬人或者3萬人左右。但是並非所有的雅典公民,都會去參與這場陶片放逐的投票過程,因為據歷史學家考察,舉行雅典公民大會的會場,在公元前五世紀中後期,所能容納的人數大概在6000人左右。

​那麼到底有多少雅典人會去參加公民大會呢?關於這個問題,在一些文獻史料中也有過間接的陳述,比如史學家修昔底德曾提到過這樣一個事情,公元前411年,雅典有一支「四百人」的遊說隊伍,打著5000人的旗號推翻了民主制,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具有管理雅典事務的公民人數應該在5000人左右。除此之外,陶片放逐法還有一個不容忽略的事實,投票公民寫在陶片上的這個人的名字,事先是不具有預設選項的人,而每個人心目中危害城邦制度的人又不完全相同,因此放逐法的票數就被分散開來,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一個事實,某一個人想要一次性獲得6000以上的投票,其實很難成立。

6000票在雅典法律中有何意義?

接下來,可以換個角度再思考這個問題,從陶片放逐法開始實行後,雅典人每年都會通過民主大會上的投票,放逐一位他們認為對雅典城邦有危害的人,所以陶片放逐法的生效條件並不苛刻。從這一角度而言,筆者或許可以大膽推測,這項制度中的6000票,或許是陶片放逐法生效的最低限額,而非被投票的人所得到的具體票數。畢竟雅典其他法律中的投票數字,也能夠為證明這一猜測提供具體的佐證,因為6000票這一具體數字並非只有在陶片放逐法中出現過。

​在雅典授予外邦人公民權的法律中就有過這樣的規定,如果參加公民大會的投票人數少於6000人,那麼這項決定則不能生效;雅典法律中在單獨處置某一位公民,或者恢復某一人的公民權時,都必須有不少於6000人的公民參加投票授權,才能讓這項公民大會的決議生效。通過雅典法律中的這些表述,可以看出「6000票」基本已經成為了雅典法律中特指參加公民大會投票的最低總人數。

這些與6000票有關的雅典法律中,基本上都是在為「人權」投票。從古至今,在雅典人的眼中,重中之重的權利就是「公民權」,一個人被授予或者是被剝奪公民權,必須在大多數人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授權,所以6000票對於雅典人而言,其實是一種普遍意願的象徵。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再將陶片放逐規定中的6000票視為「被放逐人獲得6000票」之意,恐怕就太過於冠冕堂皇了。因為在實行陶片放逐法的這一時間段里,雅典的公民會場所容納的人數,就在6000人左右;而雅典法律中所出現的普遍理念,都是將6000票視為投票有效的最低總票數。

6000票對於陶片放逐法的影響

由於這種法定的「6000票」設計,也讓雅典的陶片放逐法具有了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將6000票視為執行放逐法的有效投票總數,讓得票人數最多的人被放逐的話,也就能夠得出這樣的結論,只要參與放逐法的票總人數超過6000人,必然就會有一個人被放逐,但是這個被放逐的人選,卻擁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因為陶片放逐法人選的不確定性,可以借用陶片放逐法的政治事件為例。

​公元前5世紀中期,雅典有兩位著名的政客,他們二人分別為伯里克利和修昔的底斯,當時這二人是雅典政治舞台上的死對頭,伯利克利的將政敵趕出雅典城邦,他發動了一場陶片放逐。正是參與陶片放逐的公民投票總人數超過了6000人,所以讓這場陶片放逐的結果擁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首先就是當投票超過6000票時,他們二人中間必然會有一個人被政治放逐,但是在投票結果未揭曉之前,誰都不知道被放逐的人到底是誰?所以伯利克里發動的這場陶片放逐,頗有幾分「玩火自焚」的味道,好在最後的結果是他的對手被放逐。只是這種不設預設的投票結果,讓陶片放逐法的投票結果多次出乎人們意料,所以這項制度後來也被徹底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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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古希臘雅典的陶片放逐法》

《雅典陶片放逐制中的「6000」票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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