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打麻將的各位要注意啦!!!賭博和娛樂該如何界定?

煙臺市福山區檢察院 發佈 2020-01-15T03:42:06+00:00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不聽勸的話,換來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不貸!望大家知法守法!

「麻將牌一響,幾頭豬白養」

「撲克牌一打,一年工白搭」



馬上就要過年了,

相信不少人會問,

打幾塊錢的麻將算不算賭博?

親屬之間打麻將算賭博嗎?

賭博和娛樂該如何界定呢?

……



今天,

小編就來和大家聊一聊這件事,

在浙江一般打多大麻將

算是賭博呢?

先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相關規定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問題來了,

什麼是「賭資較大」?

親朋好友之間,

打多大算賭博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


浙江省標準又是多少呢?



浙江省規定:《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賭資較大」:①以個人賭資200元至500元為起點(具體數額由各市公安機關根據當地執法實際確定);②個人單次(局)賭博輸贏額20元以上的。處罰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這意味著不能打麻將嗎?

當然不是~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少量」究竟是多少?


沒有標準,但是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此外,如果你有家人或朋友開棋牌室,下面這點也記得提醒他



棋牌室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中有這樣的表述: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所以,

不帶錢財的娛樂可以,

但千萬不要參與賭博!

不聽勸的話,

換來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不貸!

望大家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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