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治必委之於君子(《貞觀政要》選讀)

古河隨筆 發佈 2020-01-15T10:49:14+00:00

求治必委之於君子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


求治必委之於君子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今欲將求致治,必委之於君子。(《誠信》)

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夫以善相成謂之同德,以惡相濟謂之朋黨,今則清濁共流,善惡無別,以告訐為誠直,以同德為朋黨。以之為朋黨,則謂事無可信;以之為誠直,則謂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結於下,臣忠所以不達於上。大臣不能辯正,小臣莫之敢論,遠近承風,混然成俗,非國家之福,非為治之道。適足以長堅邪,亂視聽,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遠慮,深絕其源,則後患未之息也。(《公平》)

【鑑賞】 「求治必委之於君子」,是魏徵在貞觀五年(631年),因奸臣亂政向唐太宗提出的勸諫。在上書中魏徵指出:「權萬紀、李仁發並是小人,不識大體,以譖毀為是,告訐為直,凡所彈射,皆非有罪。」並當面指出,作為皇帝的李世民,卻掩蓋他們的錯誤,聽信他們的一切。說自己「甘心斧鉞,受不忠之罪」,也不能讓李世民蒙受「進奸而自損」的罪名。

貞觀十一年(637年),朝廷屢屢讓宦官去執行內宮之外的差使,他們上了一些虛妄的奏議。事情暴露以後,唐太宗極為震怒。魏徵說:「閹豎雖微,狎近左右,時有言語,輕而易信,浸潤之譖,為患特深。以今日之明,必無此慮,為子孫教,不可不杜絕其源。」(《公平》)唐太宗聽了以後,決定以後停止宦官充使之事。

雖說宦官參政之事已結束,魏徵認為還應從道理上說透。緣由是唐太宗從貞觀之初的「親愛君子,疏斥小人」,到貞觀十三年(639年),出現了「昵近小人,疏遠君子」的苗頭。故上了《十漸不克終疏》,要求唐太宗做到「善始慎終」(《慎終》)。魏徵覺得有必要對君子與小人的品性進行對比。魏徵斷言,君子是有高尚德性的人,小人是道德敗壞的人。孔子開創了以義與利來界分君子與小人的格局,此後成為儒家的傳統。魏徵繼承了這一傳統,指出小人對「不仁」、「不義」的事情,不感到羞恥,「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殺身成仁」與「唯利所在」,是君子與小人的本質差別。魏徵斷言:「君子之懷,蹈仁義而弘大德;小人之性,好讒佞以為身謀。」(《慎終》)君子掩飾別人的過失,讚揚別人的優點;小人攻訐別人的過惡,以告發為誠實正直所在。不同的善惡觀,是君子與小人的另一差別。

魏徵強調,一旦君主聽信小人的言論,必定造成上下不通、君臣間不能確立良好秩序的結局。這會後患無窮,不是「國家之福」、「為治之道」。心中存在危害別人的念頭,小人有什麼壞事不能做出來?所以像治理國家這樣的大事,一定要交給高風亮節的君子。在《君臣鑑戒》中,李世民有「黜邪佞,用賢良,不以小人之言而議君子」的主張,岑文本從宇文化及與楊玄感忘恩負義反叛隋朝事,發出了「古人所以貴君子而賤小人」的感嘆。「求治必委之於君子」,可以視為貞觀君臣的共識。

放眼歷史煙雲,以「君子小人之當辨」為「名節之當重」,是正直忠義之士在政治生活中一以貫之的主張。東漢末年,小人成為權勢熏天、腐敗囂張的宦官的代稱,伸張正義、剛正廉潔的士大夫則被人們視為君子。雖說皇權至上,但在古代政治的角逐中,文官、武將、外戚與宦官是四種重要的政治力量。當皇帝本人感到孤獨無援甚至迫於外在政治力量時,往往倚重於日常生活中最親近自己的奴僕——宦官。宦官擅權可熱炙一時,但基礎是脆弱的,只能隨皇帝的寵幸與否而發生變化。宦官必然趁皇帝健在並寵幸自己之時拚命竊取權勢,搜刮財物。他們表現出比一般官僚集團更大的瘋狂性與貪婪性。

在漢末官場混濁之際,士大夫是代表著社會上正直善良、追求光明的人們的願望的。他們在人格上品分君子與小人,在德行上劃出正義與邪惡。白馬令李雲說:「今官位錯亂,小人日進,財貨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諦乎?」(袁宏《後漢紀》卷二一)他在桓帝延熹二年(159年),宦官單超等5人被封侯後專擅朝政,上書指責宦官為小人。李雲獲罪下獄,五官掾杜眾上書願與李雲同日死,結果2人皆死於獄中。朱穆任冀州刺史時,對宦官趙忠喪父時違反禮制的行為作了懲罰。漢桓帝知道後大怒,要將朱穆法辦並罰作苦工。以劉陶為首的數千名太學生上書請願。朱穆與劉伯宗相交,劉伯宗先恭後倨。蔡邕因朱穆行為正直卻勢孤力單,作《正交論》以為聲援(《後漢書·朱穆傳》注引)。蔡邕提出了交友的原則,即「有義則合,無義則離」,文中以「君子」、「正人」譽朱穆,以胡作非為的宦官為小人。

魏徵「求治必委之於君子」的主張,對後世影響是深遠的。明末東林黨人堅持以善惡來界分君子與小人。清人秦松齡評介東林黨領袖顧憲成時說:「先生在吏部惟以進君子、退小人為務,不憚與執政忤。至得罪而去,雖林居猶與當路者反覆別白言之。天下是知君子小人之當辨,名節之當重。」(《顧端文公年譜序》)君子指同情百姓、對朝廷腐敗之事直言敢諫的東林黨人。小人是指以魏忠賢為首的鬮黨以及附從閹黨的奸臣。被時人稱為「魏家閣老」的顧秉謙曲奉魏忠賢,他說原本想做魏忠賢乾兒子的,但怕不喜「白須兒」,就令自己兒子拜在魏忠賢名下做義孫。像顧秉謙這樣,沒有骨氣人格、只知柔媚取容於宦官的,就是小人。東林黨人楊漣,愛民如子,在常熟為官五年,不名一錢。當生死關頭來臨時,他們視節操重於生命,不怕丟官,不屈嚴刑,堅持了儒家倡導的「殺身成仁」的殉道觀。高攀龍「聞周順昌已就逮,笑曰:『吾視死如歸,今果然矣。』」(《明史·高攀龍傳》)天啟五年(1625年),因李實誣奏被逮捕入獄的周順昌、黃尊素等東林七君子,除高攀龍在緹騎到家前沉水自盡外,其餘六人皆在詔獄中受酷刑致死。蒙受奇冤,肉體受辱,但不同小人相妥協。如黃宗羲所概括的:「數十年來,勇者燔妻子,弱者埋土室,忠義之盛,度越前代,猶是東林之流風餘韻也。一堂師友,冷風熱血,洗滌乾坤。」(《明儒學案·東林學案一》)東林黨人為實現「求治必委之於君子」的信念,前仆後繼、甘灑熱血,與小人作殊死的鬥爭。魏徵「求治必委之於君子」的主張,不能理解為坐而言之的空談。貶低小人、褒揚君子,是歷朝歷代中經常發生於政治生活中的起而行之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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