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公正司法讓見義勇為更有底氣

天津二中院 發佈 2020-01-17T12:55:18+00:00

來源:人民日報作者:支振鋒轉自:人民法院報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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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支振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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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為見義勇為者保駕護航,才能消除挺身而出時的顧慮、扶危濟困後的麻煩,才能讓善行得到獎賞、讓善意得到呵護、讓善良得到弘揚


扶老助幼、解圍紓困等義舉,是社會期待的高尚行為,是皆應秉持的道德原則,也應是司法制度著力塑造的社會價值


老人與兒童相撞後要離開,遭勸阻時猝死,老人家屬將勸阻者和物業公司訴至法庭。不久前,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就劉某、郭某甲、郭某乙等訴孫女士、某物業公司生命權糾紛一案公開宣判,駁回劉某等三人的訴訟請求。法律給了因仗義執言而被捲入官司的信陽市民孫女士一個明確的肯定,引發輿論點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法院的這一判決之所以廣受讚揚,就在於它尊重事實、恪守法律,合乎法律和邏輯地判明,孫女士勸阻撞人男子離開的方式在正常限度內,符合常理;在對方倒地後,立即撥打急救電話,對最終的結果沒有過錯,不具有因果關係,不構成侵權;而且男童玩耍的場所並無不當,亦未影響正常通行和公共秩序,因此物業公司也無需擔責。判決論證充分,依法公正,很好地體現了法律與道德的相得益彰。司法對仗義執言者的支持,必將有利於營造見義勇為的社會氛圍。


司法公正以看得見的正義,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同。也是在最近,遼寧省康平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為一位救助老人的店主免責。這位店主為在藥店買藥時突然昏厥的老人做心肺復甦時,不慎導致老人受傷。可以說,一系列弘揚社會正氣的判決,不僅讓無數關注案情的公眾暖意融融,更傳遞出司法為義舉撐腰的價值導向。


見義勇為是彰顯社會正能量的美德善行,是具有文明共識的人類義舉。扶老助幼、解圍紓困等義舉,是社會期待的高尚行為,是皆應秉持的道德原則,也應是司法制度著力塑造的社會價值。老人倒地了,扶起時會不會擔心被「碰瓷」;孩子遇險了,救人者會不會顧慮被訛詐?化解一系列社會現實問題,既需要完善社會誠信機制,也離不開司法機關對正義的堅守。用司法為見義勇為者保駕護航,才能消除挺身而出時的顧慮、扶危濟困後的麻煩,才能讓善行得到獎賞、讓善意得到呵護、讓善良得到弘揚。


當然,對司法機關來說,當時的場景難以再現,以證據拼成的「法律事實」未必能完全等同於「客觀事實」。儘管如此,即便遇到事實無法完全查清而具有爭議的類似民事案件,司法也並非束手無策。在恪守法律和程序,尊重證據和常理,強調邏輯和事理的基礎上,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舉證規則,以社會主流價值觀防止事實認定的扭曲,成為對司法者專業素養和職業倫理的檢驗,使司法判決體現正確價值導向,更好為良心善舉撐腰打氣,讓社會正義更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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