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托育機構虐待嬰幼兒者記為嚴重失信主體

中國江蘇網 發佈 2020-01-17T13:02:55+00:00

1月16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對托育機構的設立、管理、發展、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0—3歲兒童的幼兒托育難困擾著很多家庭,而托育機構怎麼管也一直是個社會難題。1月16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對托育機構的設立、管理、發展、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範。《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想辦托育機構,該如何登記註冊?對此,《辦法》明確,舉辦營利性托育機構的,依法由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註冊登記。申請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托育機構,依法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前應當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相關規定,由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出具審查意見。

托育機構應當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包括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文件的相關規定,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按照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文件的相關規定,建立並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將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納入單位管理目標,保障治安保衛工作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裝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不得設置、放置危及嬰幼兒安全的設備、設施和物品,等等。

《辦法》明確,托育機構應當聘用身心健康、熱愛嬰幼兒的工作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聘用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關於出境入境管理以及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托育機構應當按照嬰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實施照護,根據年齡特點培養嬰幼兒的自理能力,不得開展違背嬰幼兒發展基本要求、損害嬰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禁止虐待、歧視、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嬰幼兒,禁止泄漏嬰幼兒隱私。

值得關注的是,南京還將建立托育機構誠信檔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要求,歸集托育機構的公共信用信息,對失信主體依法實施懲戒措施。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虐待、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嬰幼兒,嚴重損害嬰幼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屬於嚴重失信主體。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應當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融媒體記者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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