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插針殺女」刑滿出獄,病重妻子索要兒女撫養費遭拒

紅星新聞 發佈 2020-01-17T14:05:32+00:00

「要錢沒有,如果把娃兒拿過來,我就接到,也不會要她出撫養費。」九龍鄉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曾某全出來後,4個人的低保都是她拿到的,目前有1300多,再加上700元的生活補助和殘疾補助等,陽小惠一家每月有2000多塊錢。」紅星新聞記者姚永忠編輯 官莉

親生女兒剛出生3天,他將一枚長約5厘米的針插入女兒的腦門,直到女兒11歲才發現……10年前,四川安岳男子曾某全的惡劣行徑經媒體報導後震驚一時,他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如今,三獲減刑的曾某全已刑滿釋放,但他並未與和自己生育了一對兒女的「妻子」陽小惠生活在一起。陽小惠身患重病後,希望他能承擔起父親的責任,給予一對兒女的撫養費。但曾某全表示,自己和陽小惠沒有結婚證,低保金也被她以孩子撫養費的名義拿去了。「要錢沒有,如果把娃兒拿過來,我就接到,也不會要她出撫養費。」

結婚證上,陽小惠的「丈夫」是曾某全的親哥哥曾某義,已失蹤20多年。對此,陽小惠稱,自己從未見過曾某義,辦理結婚證時也不知道,她希望能解除這個事實上不存在的婚姻關係。曾某全證實當年是他和陽小惠一起去辦的結婚證,他說,「結婚證上是哥哥的名字,是因為我年齡不夠。」

九龍鄉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曾某全出來後,4個人的低保都是她(陽小惠)拿到的,目前有1300多,再加上700元的生活補助和殘疾補助等,陽小惠一家每月有2000多塊錢。」此外,「她被納入了建檔立卡貧困戶(2018年已脫貧),醫保可以報銷90%,每次費用超過2000元還可以二次報銷。」

陽小惠在醫院接受治療,女兒曾某萍陪在身旁

>>求助

女子身患多種重病

希望出獄「丈夫」承擔兒女撫養費

因為身患尿毒症等多種病症,陽小惠至今仍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最近一次已住院約兩個月。

今年50歲的她系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九龍鄉人,去年6月,她被查出患有慢性腎衰竭(CKD5期,即尿毒症期)、高鉀血症、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等,入院接受治療。此後,她多處求醫生,自稱醫療費用除報銷外已花費數萬元,如今因家庭困難無力承擔。

幾天前,據資陽當地媒體報導,陽小惠已欠下近萬元醫療費,希望好心人捐款幫助她。此外,女兒身體殘疾、14歲的兒子還在讀書,在她身患重病後,姐弟倆沒了生活來源。她還希望刑滿出獄但不知去向的「老公」曾某全能承擔起做父親的責任,支付兒女的撫養費。

1月15日,安岳縣人民醫院的病房內,陽小惠躺在病床上,一雙兒女陪在身旁。「女兒去年嫁人了,14歲的兒子還在讀初中。」陽小惠說,因長期治病,去年6月她和兒子在縣城租了房,兒子也轉學到了縣城。因女兒曾某萍系一級智力殘疾且已嫁人,她住院期間,都是兒子照顧她。「平時在租的房子煮了飯,給我送來。」

「這次住院花了六七萬,(醫保)報銷90%,自己還要出六七千。」陽小惠告訴紅星新聞,她家經濟困難,自己拿不出錢了。如今,除了低保金和鄉政府每月給的700元生活費,她沒了經濟來源。為此,她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及好心人能幫助她。同時,她還希望刑滿釋放的「丈夫」能承擔兒女的撫養費。「他坐牢那些年,兒女都是我一個人帶。現在他出來了,也在打工,就該承擔撫養費,包括原來女兒的。」

陽小惠還稱,自「丈夫」曾某全被抓入獄後,因婆婆和她關係很僵,她便再未回過原來的家。前些年,她一直在與九龍鄉相鄰的大平鄉租房生活,靠賣水果、騎三輪、當客車售票員和外出務工等撫養兒女。「丈夫」出獄後,她也沒去找過婆婆及「丈夫」,也沒有他們的聯繫方式,「他出來後,只是去年春節來接兒子去耍了一天。」

結婚證上,陽小惠的「丈夫」是曾某義

>>往事

男子重男輕女「插針殺女」

犯故意殺人罪獲刑11年

陽小惠和「丈夫」曾某全是經媒人介紹「結婚」的。「結婚」前,曾某全的「前妻」在一場意外中去世,她也和前夫離了婚。

陽小惠已記不清自己和曾某全「結婚」的日子,但她記得經人介紹認識後,兩人第三天便辦了婚宴。

然而,正是兩人生育的女兒,讓她和曾某全有了一段很深的「過節」。據陽小惠回憶,1998年11月,「夫妻」倆的女兒萍萍出生時,因體位不正,缺氧的女兒經人工呼吸後才生還。女兒出生不到40天,「夫妻」倆便外出打工,女兒交給外婆照看。然而,此後數年女兒經常發高燒,每次生病都哭鬧不停,4歲多還不會正常說話和走路,且智力低下、反應遲鈍,生活不能自理。

「8歲都不會走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陽小惠回憶,直到母親因病不能照看萍萍後,她才將女兒帶到打工的地方,一同生活。在萍萍快到11歲時,她曾將女兒送到幼兒園,但由於女兒只能坐著,也不說話,老師便建議她帶回去。此後,她在其他人建議下,帶女兒到溫州的醫院檢查,才查出女兒腦門中有一枚長約5厘米的針。

回想起女兒出生第三天便哭鬧不停,陽小惠當時懷疑,女兒腦門中的針是婆婆弄進去的,她稱婆婆曾讓她打掉自己懷孕7個月的女兒。「但我打電話回去,她不承認。」陽小惠此後帶著女兒回到四川,在成都接受治療。治療期間,她向媒體求助,也報了警,希望弄個明白。「女兒做手術前,我叫老公去借錢,他還跑了。」

據媒體報導,2010年1月,警方在浙江將曾某全抓獲歸案,他交代了事件始末。原來,因重男輕女思想作祟,一直想要一個男孩的他覺得萍萍不但是女孩,還需按當時政策繳納社會撫養費。為此,他產生了「殺女」的想法,在女兒出生第三天晚上,趁女兒熟睡之際,他將一枚長約5厘米的針插入女兒腦門。但第二天女兒沒死,他向母親坦白了此事,母親還扇了他一耳光。但因害怕事情敗露後,兒子受到法律處罰,曾母沉默了,也沒有及時送孫女去治療。

2010年6月,曾某全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此後,他的上訴也被駁回。

「民警說去浙江把他找回來時,我以為只是把他帶回來。」今年1月15日,陽小惠說,她當時並不知道「丈夫」會因此判刑。

戶口簿上,陽小惠是曾某全的妻子

>>尷尬

結婚證上的另一個「丈夫」

已經失蹤20多年

除了希望曾某全支付兒女的撫養費,陽小惠還希望,解除她和結婚證上曾某義事實上並不存在的婚姻關係。

那麼,曾某義又是誰呢?「他是曾某全的親哥哥,但我嫁過去的時候,他就不曉得去哪兒了,我從來沒見過。」陽小惠稱,她和「丈夫」曾某全辦理結婚證是在辦婚宴後幾天,當時,她和曾某全及婆婆一同去的鄉政府。「(辦結婚證時)我簽了字,但我沒看。結婚證辦了後,也是婆婆拿到的,我也不知道。」

陽小惠向紅星新聞提供的結婚證顯示,結婚證系1995年10月19日辦理,在結婚證上,她的丈夫名為曾某義,並非曾某全。而在她家的戶口簿、低保證及曾某全服刑所在監獄發放的《接見證》上,陽小惠和曾某全都是夫妻關係。

「是我到他家後懷第一個女兒時,因為他媽要我打掉女兒,我們鬧離婚才發現(結婚證問題)的。」陽小惠稱,因為此事,她找過很多部門,但都沒能解決。辦了婚宴後,她和曾某全生育了女兒萍萍,2005年又生育了兒子曾某發。直到2010年「丈夫」曾某全在女兒頭上插針一事真相大白前,他們一直生活在一起。

對此,曾某全的母親陳某稱,陽小惠確係和曾某全結婚,但當時曾某義在家。「他倆(曾某全和陽小惠)去鄉政府辦的結婚證,我也不清楚怎麼回事。」陳某說,曾某義是在萍萍出生後才外出的,但至今已失蹤20多年,不知去向。

「是我和她一起去的。」曾某全的說法和母親有些不一致,1975年出生的他稱,辦結婚證時,哥哥已經外出。「結婚證上是哥哥的名字,是因為我年齡不夠。」

由於時間久遠,當年辦證的具體情況一時無從查證。曾某全老家的村民包括現任、前任村支書都稱陽小惠是和曾某全結的婚,曾某義已失蹤多年,但他們都不敢確定兩人結婚時,曾某義是否已經外出。

低保證上,陽小惠與曾某全是夫妻關係

低保金都被她拿去

「要撫養費可以,把孩子給我」

在服刑期間,曾某全三次獲得減刑,共減去刑期兩年半。2018年7月15日,刑滿釋放的他回到了老家。如今,他在成都打工。對於曾經犯下的錯,他說,自己以前不知天高地厚,但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出來後,去接了她9回,她都不回來。我媽70多歲了,她也不管。」1月16日,曾某全在電話中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刑滿釋放後,他買了東西去找陽小惠及兒女,但他只見到5次。其他時候,陽小惠都不在家,「看到他就跑了」。他還稱,他還看到有其他男人在她家,「我服刑後,她結了幾次婚。」

對此,陽小惠予以否認,稱這些年都是她一個人帶著兒女,「丈夫」出獄後也只找過她一次。

「我現在不會和她一起了。」對於陽小惠索要撫養費的情況,曾某全表示,他出獄後享受了低保,但低保金都被陽某惠以撫養費的名義拿去了。如今,他每月打工收入約2000元,「現在一身病,除了生活費和治病的錢,我從哪兒拿錢?」

他還認為,鄉政府給了陽小惠不少錢,她卻不知道「自己去奮鬥」。「她和我沒得關係,我和她沒有結婚證。」曾某全表示,「要錢沒有,她把娃兒拿過來,我自己會接到,也不會讓她出撫養費。」

另外,婆婆陳某還稱,在兒子入獄後,她就和陽小惠斷絕了關係。「要撫養費可以,那就把娃兒拿過來。」

監獄的接見證上,曾某全和陽小惠是夫妻關係

>>政府:

低保等各種補貼,她每月有2000多元

將調查處理「兩個丈夫」一事

據陽小惠所在村的村支書介紹,在曾某全服刑後,陽小惠和兩個孩子便一直有低保,鄉政府還每月補貼900元生活費。在她有一定收入後,將每月生活補貼改為700元。此外,萍萍還有每月80元的殘疾補助,一家三口在太平鄉租房生活時,九龍鄉政府還支付了租金。

九龍鄉政府相關負責人還介紹,除了低保、殘疾人補助、生活補助外,鄉政府還曾解決其兒子讀書的住宿、一家人租房的租金等,逢年過節慰問時也會考慮她家,連醫保繳納的費用都是政府幫忙解決。此外,陽小惠是建檔立卡貧困戶,2018年左右已脫貧。「她被納入了建檔立卡貧困戶,醫保可以報銷90%,每次費用超過2000元還可以二次報銷。」

「曾某全出來後,4個人的低保都是她拿到的,目前有1300多,再加上700元的生活補助和殘疾補助等,陽小惠一家每月有2000多塊錢。」該負責人說,而700元的生活補助在此前一度還是900元,這在縣上並無政策,是鄉政府考慮其家庭特殊情況,從自有資金中列支的,全鄉僅她一家享受。該負責人及村支書還介紹,陽小惠生病住院後,鄉、村幹部都曾去看望並慰問她。

安岳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負責人在婚姻登記系統中並未查到陽小惠、曾某全的任何婚姻登記信息,但查到了疑似曾某義和伍某的結婚登記信息,而伍某系曾某全「前妻」。「很可能就是弟弟冒用了哥哥的名字去辦的結婚證,那時鄉鎮上辦結婚證又不太規範。」該負責人說,有結婚檔案的,他們都錄入了系統。為此,他推測陽小惠和曾某全辦理「結婚」登記時,冒用了曾某義的名字,很可能就沒有留存檔案。

該負責人表示,他們將進行調查,以解決陽小惠結婚證上「丈夫」和戶口簿等證件上「丈夫」不一致的問題。「如果曾某義還在,可以他們三人一起來,先解除曾某義和陽小惠的法定夫妻關係,再看曾某全和陽小惠是否補辦結婚證。」該負責人說,但如果曾某義失蹤了,陽小惠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解除和曾某義的法定夫妻關係。「因夫妻關係帶來的孩子撫養問題,也可以通過起訴解決。」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編輯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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