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強馬壯,幅員遼闊,元朝為何只有98年的國運

清風明月逍遙客 發佈 2020-01-17T14:41:32+00:00

蒙古人入主中元建立橫跨歐亞的大帝國後,忽必烈雖依漢法拔擢儒臣與建國號為「大元」,並沿襲、擴張漢人王朝的監察機構,首創在地方上設置行御史台的作法─即揚州的江南諸道行御史台和奉元的陝西諸道行御史台,設於朝中的御史台與行御史台,又各自在各地統轄多個提刑按察司,之後改為22道肅政廉訪司,

蒙古人入主中元建立橫跨歐亞的大帝國後,忽必烈雖依漢法拔擢儒臣與建國號為「大元」,並沿襲、擴張漢人王朝的監察機構,首創在地方上設置行御史台的作法─即揚州的江南諸道行御史台和奉元的陝西諸道行御史台,設於朝中的御史台與行御史台(合稱三台),又各自在各地統轄多個提刑按察司,之後改為22道肅政廉訪司,打破前代臨時派官巡察地方的舊例,員額也遠超以往,但仍難矯正日趨惡劣的政風。

蒙按照元制,御史台握有督察百官和諫諍帝王的重責大任,三台御史每年都得出巡各方,肅政廉訪司則得一年兩次分巡地方州縣,權責不可謂不嚴密。在御史們的糾彈下,官員的不法之行赫然躍於史籍里。比如廣西道廉訪司在刷卷稽查廣西宣慰司的卷宗時,發現古縣(今廣西桂林市永福縣內)民人何福慶因逋欠軍人王買驢、楊聚竹蓆,竟遭王買驢等人活活打死。而古縣達魯花赤(蒙古語,乃地方首長)月赤蒙古和簿尉史玉不但未伸張國法,反倒扣押何福慶遺孀何阿盧逼其翻供,迫其自稱「伊夫與王買驢相扯跌倒,被竹根磕著陰囊身死」,令王買驢逍遙法外。廣西廉訪司發現後便申告刑部,最後月赤蒙古與史玉兩人俱遭解職。

除卻司法不公之外,貪贓受賄的官員更是多如牛毛。譬如御史台奏報「福州路同知小雲失,大德二年(1298)先任興化路(今福建省莆田市)總管,犯贓至一百餘定……今居是職,因監造哨舡,取受司即石良璧等鈔定」,揭發小雲失累犯的貪婪嘴臉。還有某縣的達魯花赤忽察忽思,「為買房屋,令本家胡二於李押牢見收本縣徵到酒課錢內,借訖鈔三定」,逕自「借用」稅金挪作自己的購屋款,刑部因而判處杖打十七下但不必降職。至於提及或警告官員收受「肚皮」(蒙古語中的賄賂漢譯詞)的記載,亦是不計其數。

雖然元朝君主也多次下詔批評政風敗壞,元武宗就坦承「今中外奉公者少,循私者多」,並要求御史台與廉訪司嚴加訪查。不過在蒙古君主視國家為私產、依賴「大根腳」(與皇室關係親近或有功的門第)家族為官的體制下,統治階級很難不放棄剝削心態,法律條文更是赤裸裸地維護種族特權,如「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但漢人若毆死蒙古人卻得一律處死和責以燒埋銀,這是要如何令百姓相信自己的權益會受保護?何況就連御史台本身,也體現族群不平等的現象。

譬如御史中丞崔資德在元成宗大德元年上奏建議:「南北二十二道肅政廉訪司,糾彈諸路,不為不重,其為頭廉訪使,當選聖上知識、根腳深重、素有名望,正蒙古人,其次漢人、回回諸色目人」,一樣主張蒙古優先和重用根腳。御史台也像其他機關一樣秉持「其長則蒙古人為之」的慣例,再參用漢人與色目人,而出身南宋舊地的南人則幾乎被擯斥於外,凸顯深刻的歧視意味。

最重要的是,元朝君主之所以注重監察機關,本意是為了更強力地掌控征服區域,而非傾聽民意,因此才會延續蒙古本位的統治特色。而且元朝律法對貪贓枉法的官吏處罰並不重,多半僅是撤職或笞杖,並未真的處以重刑。就連最該保持廉潔的御史自身若有受賄,也只是「但有犯贓,並除名不敘」的下場而已,根本起不了任何警惕作用,遑論其他官員。故元代官僚的貪暴,實其來有自。

再加上元朝停辦科舉多年,胸懷理想的士人幾乎無途出仕,地方大員幾乎都由務求刻剝、又不曉漢人民情的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底層胥吏更多屬狡獪,鮮有親民之輩。因此元朝就在這種嚴重的階級與種族矛盾下,既缺乏體恤百姓的思維,又無力翻轉腐化的官場,社會愈加分崩離析。蒙古統治者卻未察覺危機,繼續享受搜刮來的漢地財富,最後激使韓山童打出「貧極江南、富夸塞北」的旗號率領農民揭竿而起。迨明朝建立後,朱元璋之所以施行如收賄八十貫便處絞刑、瞞報戶口就「有司極刑不饒」的重典,其中一個原因正是為了洗刷元末以來的敗壞吏治,避免百姓再受荼毒。

元朝的覆亡,是忘卻視民如傷的初心,缺乏廉潔剛正的政風,以及制度留下徇私苟且的漏洞,縱使武功再顯赫、疆土再遼闊,也可能一夕之間土崩瓦解,遭受人民怒火的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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