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手術適應症和禁忌症,骨折手術治療的缺點

骨科專家 發佈 2020-01-17T14:53:24+00:00

下面所列的指征與其說是手術復位及固定的絕對適應證,不如說是那些需要用手術治療才更有可能獲得最佳結果的情況: ⒈移位的關節內骨折,適合手術復位和固定。⒉經適當的非手術治療後失敗的不穩定骨折。⒊伴有重要肌肉-肌腱單元或韌帶斷裂並已證明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的大的撕脫骨折。

下面所列的指征與其說是手術復位及固定的絕對適應證,不如說是那些需要用手術治療才更有可能獲得最佳結果的情況:

⒈移位的關節內骨折,適合手術復位和固定。

⒉經適當的非手術治療後失敗的不穩定骨折。

⒊伴有重要肌肉-肌腱單元或韌帶斷裂並已證明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的大的撕脫骨折。

⒋非臨終病人的移位性病理骨折。

⒌已知經非手術治療功能會很差的骨折,如股骨頸骨折、Galeazzi骨折-脫位及Monteggia骨折-脫位。

⒍具有阻礙生長傾向的移位的骨骺損傷(Salter-Harris Ⅲ、Ⅳ型)。

⒎伴有間室綜合徵需行筋膜切開術的骨折。

⒏非手術治療或手術治療失敗後的骨折不癒合,尤其是復位不佳者。

經手術復位和固定後會有中等程度的可能性使功能獲得改善的骨折包括:

⒈不穩定的脊柱損傷、長骨骨折和不穩定的骨盆骨折,特別是發生在多發性創傷的患者時。

⒉適當地試用非手術治療後發生的延遲癒合。

⒊即將發生的病理性骨折。

⒋不穩定的開放性骨折。

⒌伴有複雜軟組織損傷的骨折(Gustilo 3B型開放性骨折、骨折表面有燒傷或原有的皮炎)。

⒍患者經長期制動會導致全身併發症增加的骨折(如老年患者的髖部和股骨骨折,患者嚴重程度評分小於18的多發骨折)。

⒎不穩定的感染性骨折或不穩定的感染性骨不癒合。

⒏伴有需要手術修補的血管或神經損傷的骨折,包括合併有脊髓、圓錐或近端神經根損傷的長骨骨折。

手術後功能改善的可能性較低的情況包括:

⒈為不損害功能的骨折畸形做整形。

⒉因經濟上的考慮而進行手術固定,讓患者儘快離開急救護理病房,但在功能上與非手術療法相比並沒有明顯的改善。

二、手術復位及固定的禁忌證

Body、Lipinski和Wiley指出,好的手術判斷來源於經驗,而經驗則來源於錯誤的手術判定。正如骨折手術治療沒有絕對的適應證一樣,也同樣沒有絕對的禁忌證。因此當手術發生並發證和失敗的機率超過了成功的可能性時,就建議採用非手術治療。手術治療有較高的失敗機率的情況如下:

⒈骨質疏鬆骨太脆弱而不能承受內或外固定。

⒉由於瘢痕、燒傷、活動性感染或皮炎導致骨折或計劃手術部位的軟組織覆蓋太差,此時如行手術內固定將破壞軟組織覆蓋或使感染惡化,這種情況適於外固定。

⒊活動性感染或骨髓炎:對這類情況,目前最流行的治療方法是外固定,同時結合生物學方法控制感染。偶爾採用髓內釘固定並結合生物學措施控制感染,也能成功地獲得骨折的穩定。對這類感染性骨折,由專家採用髓內釘進行固定可以作為最後的手段,但建議不要常規使用。

⒋已不能成功地進行重建的粉碎性骨折。這情況最常見於由衝擊暴力破壞了關節面的嚴重關節內骨折。

⒌一般來說,如果患者的全身情況不能耐受麻醉,那麼骨折的手術治療也是禁忌證。

⒍無移位骨折或穩定的嵌入骨折其位置可以接受時不需做手術探查或復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嵌插的或無移位的股骨頸骨折)行預防性固定會有好處。

⒎當沒有足夠的設備、人力、訓練和經驗時。

骨折手術治療的缺點:


對任何外傷來說,採用手術治療都會增加進一步的創傷,此時外科醫生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改善損傷的整體結局。如果需要切開復位,所採用的技術應儘量減少感染和傷區血管遭到進一步損壞的危險,減少骨折修復生物學過程中止的可能性,否則會導致延遲癒合或不癒合。雖然術中的任何解剖均會產生瘢痕使切口癒合,但解剖本身也會造成與肢體恢復功能有關的肌肉肌腱單位的削弱和攣縮。手術入路應當沿著神經間的介面進入,並應避免橫斷肌肉—肌腱單位。對任何手術入路來說,損傷神經血管的可能性始終是存在的。外科治療也涉及麻醉的應用及與之相伴的危險。 患者及手術人員發生血源性感染的風險日益受到重視。輸血有帶來肝炎、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徵(愛滋病)和免疫反應等危險。手術人員必須盡力減少術中失血和血液污染(見第1章)。美國骨科醫師學會曾發表在骨科手術實踐中防止人免疫缺陷病毒的(HIV)傳播的建議,專門小組建議所有的保健人員均應定期進行自願檢查,經適當的商討和患者自願同意後了解每個患者的HIV感染狀況。他們指出「理論上講,如患者有晚期的HIV感染,免疫狀況會遭到嚴重損害,如果進行外科手術,就有增加醫院內感染的危險」。 植入物或外固定系統經常需要去除,從而有第二次手術所伴隨的危險。曾有去除植入物和外固定後發生再骨折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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