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歷州縣不擬台省:唐朝開元盛世的另一種解讀

凌小柒 發佈 2020-01-17T15:09:40+00:00

說起唐朝,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富強二字,這其中又以開元之處的開元盛世最為人所稱道,那時候整個唐朝蒸蒸日上,國力強盛,萬國來朝,可謂盡顯華夏文明的魅力。

說起唐朝,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富強二字,這其中又以開元之處的開元盛世最為人所稱道,那時候整個唐朝蒸蒸日上,國力強盛,萬國來朝,可謂盡顯華夏文明的魅力。關於對唐朝開元盛世的解讀雖然有很多,但絕大多數都是從政治清明、社會安定、邊患減少、文化繁榮等角度出發的,或者集中在個別英雄人物上。因此,這裡想另闢蹊徑,以唐朝開元年間對選官制度的改革為主題,和大家談談「不歷州縣不擬台省」對開元盛世的影響,提供另一種視角的解讀。

一、 張九齡的「不歷州縣不擬台省」:對傳統思路的改進及創新

  • 「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理論的提出

根據《新唐書·選舉志》的記載,在開元三年,當時擔任左拾遺的張九齡向唐玄宗李隆基上書,請求改革選官制度,希望能做到「凡官,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簡單說,要求中央官員想升遷時必須先到地方進行任職鍛鍊。

所謂不歷州縣就是指沒有擔任過地方的州、縣等官員,不擬台省其實是個相對廣泛的稱呼,大致就是指不具有擔任中央御史台、三省、六部等官員的資格。


其實在張九齡上書以前,唐朝的有識之士就已經認識到中央與地方官員的流動不暢會導致中央官員不了解具體實務、地方官員晉升無望而怠於行政,並進一步影響到整個社會治理水平。比如唐中宗景龍年間,當時的兵部尚書韋嗣立就主張希望給予地方刺史、縣令等優先提拔的資格來促使有才能的人去擔任地方官。但是當時並沒有形成具體的制度和機機制,收效甚微。

  • 對傳統思路的改進與創新

上文提及到唐朝有識之士發現了選官制度的問題,但是他們的傳統思路是從解決地方官員選任困難和地方官員普遍素質低的角度入手。比如唐中宗李治就下了詔令,說出任地方官的官員根據才能可到中央任職:

內外之職,出入須均,更遞往來,始聞政治。京官中有才幹堪治人者,量與外官;外官中有清慎著稱者,量與京職。

到了張九齡的時候,他吸取了先前收效甚微的教訓, 儘管也是與韋嗣立一樣,是從地方官選任困難及素質相對不足的角度出發,但是他在原因分析上卻截然不同。

張九齡認為,地方官員的素質地下只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就算中央政府再怎麼重視,提高對地方官的選拔標準,可是也無法扭轉中央官員升遷快的情況,人才照樣會逐漸流向中央,這是天然的由中央和地方官員升遷機會的不平等造成的。

於是張九齡對傳統思路做了大膽的創新,設計了個雙層結構體制,直接指向問題:

第一層的矛頭直接指向中央官員不願意到地方任職的情況,要求擔任某些顯要職位的中央官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到地方進行任職的履歷;

第二層的矛頭則是指向了地方官員難以到中央任職的客觀情況,直接建議以強制規定,要求地方官員不得連續在地方擔任多年,而應該在年限到後要到中央任職。

張九齡這種對選官制度的改進與創新得到了唐玄宗的重視,唐玄宗在很短的時間內先後頒布了兩條詔令:

《冊府元龜》:京官不曾任州縣官者不得擬為台省官。

《冊府元龜》:刺史宜兼於京官中簡擇歷任有善政者補置。

至此,唐朝的中央及地方的官員選任,從原本的柔性政策變成了剛性的制度規定,從而極大提高了這一機制的執行力。

二、「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的具體規定及其執行情況

  • 「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的具體規定的變遷

上文提及,唐玄宗早期基本形成了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的機制,但這還是比較粗獷的。不過,唐玄宗畢竟還是個有為的君主,開始著手對這一機製作出具體的規定,比如:

開元八年,唐玄宗頒布敕令,擴大了地方官員擔任中央官員的範圍,從州縣長官(縣令)擴大到州府的上佐等。這是對前文所提到的州縣概念的具體細化;

又有開元九年,唐玄宗頒布敕令提到,地方官員擔任中煙官員不應當受到文學水平的限制,而應當以行政治理能力為標準。這是對當時普遍出現文學與吏治之爭的一個回應;

再到開元十三年,唐玄宗再次下發敕令,說三省如果侍郎職位空閒下來的話,要先從擔任過刺史的官員里進行選拔,郎官缺的話,則要先從擔任過縣令的官員中進行選拔。

由此可知,通過這一連幾次的敕令,「不歷州縣不擬台省」逐漸完備並成為唐朝官員選拔的重要準則。

備註:以上敕令出自於《冊府元龜》。

  • 執行情況

張九齡在獲得唐玄宗的支持後,大力推進唐朝官員的選任工作制度改革,在具體規定出台後執行力度還是比較大的,甚至在唐玄宗病逝以後依然得到了較強的執行。

比如詩人王維在731年狀元及第後,擔任太樂丞後,後來到地方擔任了濟州司倉參軍,而後再被提拔到中央擔任右拾遺。

唐玄宗病逝以後,詩人韓愈、柳宗元等人也是按照這樣的選官原則,在高中後就被任命到地方擔任官員。

比如韓愈在792年考中進士後不久,就先後出任了宣武節度使、徐泗節度使推官等一些地方官職,後來才被調動到宰相的行軍司馬。柳宗元也是類似此情況。

備註:(所謂司倉參軍其實就是主管倉庫,右拾遺其實就是負責供皇帝諮詢及提供建議的人員)

三、不歷州縣不擬台省:中央與地方官員的流動使得唐朝走向開元盛世

  • 地方治理水平上升

上文提及,張九齡要求擔任某些顯要職位的中央官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到地方進行任職的履歷,這就使得很多本來都是在中央的人才出於升職的目的而主動到地方任職,有效的緩解了唐朝初期的地方官員治理水平普遍不高的的情形。

這些本來應該安排在中央的人才,往往是兩種情況:

一種是長期在一個部門,對全國情形在某一個細分領域深耕多年,比如對全國農業領域了解較深,這樣的專業人才到地方後就能將一些其他地方的經驗應用到自己任職的地方,從而提高地方的農業水平;

另一種人才則是剛通過科舉進入官僚隊伍的讀書人,他們儘管實踐經驗不足,但是他們分析和概況能力往往較強,在安排到地方工作後,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總結自己到地方的所得,並應用到地方治理上。

此外,由於在中央官員的選拔中,會根據地方治理水平的高低選拔人才,所以使得地方官員爭先提高地方的政績和民生,地方治理水平顯著上升,比如:

開元十三年唐玄宗再次下達敕令完善選任規定後,依據《舊唐書》、《冊府元龜》等從開元十四年到開元二十八年人口增長速度較快:


此外,還體現在耕田技術在地方的普及和推廣及產量來看來看,據歷史記載,當時的粟分布區域已經擴大到北方的廣大地區,江北郡縣貢獻了約520萬石;而麥則從秦嶺、淮河以北逐步擴展到江南地區;水稻則從江淮嶺南地區向北方地區擴展,到開元二十五年就已經擴散到京兆地區附近。

  • 中央官員具有地方實務經驗,在統籌全局上明顯提高

在科舉制的體系下,大多數讀書之人在進入官僚隊伍之前,都是飽讀經史子集,理論基礎不可謂不雄厚。但這樣的人才普遍缺乏基層的歷練,如果直接參與中央政策的制定,不免有與現實脫節之虞,甚至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根據張九齡設定的框架下,在一些處於顯要之位的中央官員任命上必須要從擔任過地方官的官員中選拔,這就使得這些讀書人都會多少具有地方治理經歷,從而更切實了解情況,在統籌全局的水平上明顯提高。

比如唐玄宗時期,有官員充分認識到興修水利和維持土地肥力對農業生產的重要性,比如會稽刺史李俊「以畜水溉田」,這一地方經驗後來被帶到了中央,從而唐朝還專門在全國領域推廣,足可以說明在統籌全局上明顯提高。

另外,唐玄宗時期儘管也有乾旱災害等,但各地饑荒較少的原因其實是因為從地方調任上來任職的官員了解各地農業情況,能夠及時安排調撥賑濟等,從而避免了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結語與思考

唐玄宗前期的開元盛世堪稱中國史上最富強的時期,是盛唐最生動的註腳。這其中固然有唐玄宗本人的英明神武、文臣武將各司其職、社會穩定、文化繁榮等原因,但也離不開玄宗朝時期對選人、用人的大幅創新和改進。正是在「不歷州縣不擬台省」的規定下,唐朝實現了中央與地方官員的良性流動,在中央宏觀層面的政策制定上能夠充分考慮地方實際,又能通過人才到地方任職提高地方治理水平,真正實現了縣積而郡,郡積而天下。郡縣治,天下無不治。也正是中央統籌與地方治理的良性活動,開元年間才會走向一個封建王朝下的盛世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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