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或在公共場所禁用人臉識別五年 用於安全項目和科研的除外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0-01-17T17:48:41+00:00

未來的三到五年內,歐盟或將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以防止可能的技術濫用。歐委會認為,在歐洲,人工智慧已經受制於各種法律,包括隱私權法律、產品安全和責任賠償法律等,但是這些法律並沒有完全覆蓋新技術的潛在風險。

南都訊 記者馮群星 據外媒報導,未來的三到五年內,歐盟或將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以防止可能的技術濫用。

外媒消息稱,歐盟委員會(以下簡稱歐委會)在一份有關人工智慧的白皮書草稿中提出了該禁令。草稿顯示,歐盟或將制定全新的法規來約束人工智慧開發者。歐委會認為,在歐洲,人工智慧已經受制於各種法律,包括隱私權法律、產品安全和責任賠償法律等,但是這些法律並沒有完全覆蓋新技術的潛在風險。

去年4月,歐盟發布了《可信賴的人工智慧倫理準則》,旨在從倫理角度規範人工智慧應用。草稿稱,在歐盟現有規定的基礎上,未來的監管框架可以「更進一步」,例如,設立三到五年不等的有時限的禁令,禁止公共或私營機構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政府可以利用禁令實施的時間評估人臉識別技術的影響,並確定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同時,草稿提出,禁令允許例外情況,安全項目和科研活動或將享有豁免權。

去年12月,南都記者曾專訪歐委會副主席兼競爭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e Vestager)。按照計劃,她需要在100天內提出歐洲發展人工智慧的應用框架和倫理標準。她告訴南都,為了實現這個短期目標,她正在探索如何利用歐盟現有的法律,而不是憑空建立一個可能要等上數年才能落地的全新法案。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