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的失誤:大麻店老闆泰國獲釋正在回國途中

一網荷蘭 發佈 2020-01-17T18:05:26+00:00

被判103年徒刑 約翰·范·拉霍芬是荷蘭大麻店The Grass Company的創始人和前東主,但是,自2008年以來,一直住在泰國。

被關在泰國監獄五年多的前大麻店老闆約翰·范·拉霍芬(Johan van Laarhoven)已經獲得釋放,正在返回荷蘭,消息已經得司法部和他的律師的證實。

被判103年徒刑

約翰·范·拉霍芬是荷蘭大麻店The Grass Company的創始人和前東主,但是,自2008年以來,一直住在泰國。2014年7月14日,荷蘭司法部要求泰國當局配合對約翰·范·拉霍芬進行調查,泰國警察就以逮捕范·拉霍芬及其泰國妻子作出回應。隨後,范·拉霍芬被控利用大麻店收入在泰國洗錢而被泰國判處103年徒刑,必須服刑20年。他的泰國太太也被判入獄。



事件引起荷蘭國會的關注,多個國會中的政黨在第二議院提問,詢問范·拉霍芬在泰國被捕和判刑一案中,荷蘭政府的作用。一些社會名人也致力與他的釋放,國家監察專員還特別寫了一份批評荷蘭政府的報告。荷蘭司法部的做法受到廣泛批評。


2019年4月,荷蘭司法部長費迪南德·格拉珀豪斯(Ferdinand Grapperhaus)承諾,將范·拉霍芬帶回荷蘭服刑。同年8月,他親自前往泰國與泰國當局進行談判。



去年11月,荷蘭阿納姆(Arnhem)法院裁定,根據其罪行,對約翰·范·拉霍芬泰國刑期必須轉換為荷蘭的刑期10年零8個月。


在范·拉霍芬可以回到荷蘭服刑的消息傳出後,他的律師在一份新聞稿中寫道:「在有辱人格的條件下被監禁五年多後,范·拉霍芬病重,身體虛弱。因此,他必須立即去醫院接受治療。」


不過,格拉珀豪斯向第二議院致信說,范·拉霍芬抵達荷蘭後將被移送到監獄中,家人和朋友可以在那裡探望他們。


范·拉霍芬的泰國妻子仍然被關押。范·拉霍芬斯的兄弟說:「她也是荷蘭檢察部的受害者。司法部長格拉珀豪斯也答應為她做泰國方面的工作,因此我們希望她也能儘快來荷蘭。」


根據《刑事判決移交法》(WOTS),范·拉霍芬必須在荷蘭服完餘下的刑期。



但司法部長格拉珀豪斯向第二議院致函說,范·拉霍芬的妻子具有泰國國籍,因此根據WOTS法例無法引渡, 荷蘭只能「繼續酌情致力於關注其在泰國的情況。」

荷蘭政府「吃不了兜著走」

考慮到范·拉霍芬在泰國監獄中關押的66個月時間,和荷蘭通常的服刑三分之二時間之後可望獲得有條件的提前釋放,估計還有19個月的徒刑。


如果范·拉霍芬符合所謂的「拘留各階段的條件」,在監獄服刑後期,將獲得更多的自由,因此可能會更早獲釋。


他的律師Sidney Smeets也提交了請求其當事人在服刑剩餘時間獲得特赦的信件,還有一項針對荷蘭國家的民事訴訟,認為荷蘭政府也應承擔責任。



荷蘭國家監察員去年認為,荷蘭司法部門的行為是有過失的,對范·拉霍芬在泰國被判刑和監禁作出了「貢獻」。據監察員的說法,荷蘭檢察部也「非常了解在泰國進行毒品相關刑事調查的風險」。


第二議院也特別批評荷蘭政府在這事件中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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