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銀行卡不歸還盜刷錢財獲刑罰

光明網 發佈 2020-01-17T18:30:36+00:00

正陽縣一男子王某因一時貪念,取走他人遺落的銀行卡中的5000元錢,心存僥倖以為只是占小便宜,誰知竟觸犯刑法。

常言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正陽縣一男子王某因一時貪念,取走他人遺落的銀行卡中的5000元錢,心存僥倖以為只是占小便宜,誰知竟觸犯刑法。1月3日,正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信用卡詐騙案件,法院以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王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2019年12月12日,王某到正陽縣某銀行外面的ATM機取款時,發現ATM機內有一張他人遺落的銀行卡。因一時貪念,見四處無人,遂取走卡中5000元。失主李某發現銀行卡被盜用後報警,警方通過調取監控錄像找到王某並將其抓獲,後將贓款退還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冒用他人銀行卡竊取現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王某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且將贓款退還被害人,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故對王某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當今時代,銀行卡、信用卡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由此帶來的銀行卡安全和信用卡犯罪問題也不容忽視。由此,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在銀行ATM機上取錢後一定要仔細檢查,將銀行卡取走,以免給別人留下可乘之機,給自己帶來財產損失。同時,若發現帳戶異常變動後,要做到三個儘快:儘快致電銀行客服,核實原因,立即辦理臨時掛失。儘快到最近的ATM機、銀行營業場所或者大型商場,用卡交易,如查詢、消費等,證明真卡與本人未分離。儘快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另外,在撿拾到銀行卡時,最好將銀行卡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去處理,切莫因一時貪念悔終生。 (楊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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