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人要知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5個原則

德根律政 發佈 2020-01-17T20:29:16+00:00

很多夫妻在離婚時會為財產分割問題爭執不下而選擇訴訟離婚,希望通過法院得到公正的判決分隔財產,也希望通過法院結束無法繼續的婚姻。

很多夫妻在離婚時會為財產分割問題爭執不下而選擇訴訟離婚,希望通過法院得到公正的判決分隔財產,也希望通過法院結束無法繼續的婚姻。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遵循以下幾項原則的:

1. 平等原則。這一原則凸顯了男女權利與義務的平等,也就是夫妻不論是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還是共同債務的償還義務都是平等的。

2. 照顧婦女、孩子的合法權益。考慮當下各種因素,對處於弱勢的婦女和兒童會給予較多的補助。

3. 照顧無過錯方。導致夫妻離婚的因素很複雜,有時候是因為一方的過錯導致了婚姻的破裂,所以在財產分割時理應照顧無過錯方。

4.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需注意不損害財產的使用價值,使該財產在分割後能「物盡其用」。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注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實踐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全都會對半分,法院會遵循以上原則最大限度給予公正的判決。總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在婚姻中遭遇暴力、背叛等不幸,訴訟離婚時可以諮詢律師,爭取到自己該有的利益。

本文作者:A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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