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民辦中學也要搖號,廣東中小學生減負新政來了

大洋網 發佈 2020-01-17T22:24:33+00:00

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了《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提出27條具體舉措,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聯動推進家庭教育、強化政府監督管理、加強組織保障。

重磅!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了《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27條具體舉措,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聯動推進家庭教育、強化政府監督管理、加強組織保障。《實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有哪些亮點?

❖從2020年起,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域內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面試、評測)等方式選拔學生

❖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嚴禁「掐尖」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舉辦重點班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

❖嚴肅查處義務教育學校使用境外教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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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有關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1.堅持正確辦學方向。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堅持改革創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2.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面試、評測)等方式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堅決整治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的行為。

3.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

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審批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錄取工作,並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

4.規範學校編班行為。

義務教育學校各年級學生實行常態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義務教育學校在編班時,要嚴格執行省定標準班額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對均衡原則和隨機原則進行編班,均衡配置各班師資力量。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生選課情況,合理排課編班,科學制訂選課走班指南和課程實施方案。

5.加強學校課程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科學編排課程,按要求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並按規定在校務公開欄、學校網站上公布課程安排表。規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管理,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學校和教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難度,特別要保證按規定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課、藝術課(或音樂課、美術課)、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確保學生每天體育鍛鍊1小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儘量安排在戶外。優化義務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結構,確保勞動教育課時不少於一半。專題教育項目實行教育部門歸口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學校增加專題教育內容。

6.從嚴管理教材教輔。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中小學教材教輔材料管理相關規定,加強中小學教材和教輔材料管理,嚴格執行編寫、評議、選用、發行、代購、使用等相關政策。嚴禁濫派、濫訂、濫發和搭載各種教輔材料,嚴肅查處義務教育學校使用境外教材行為。加強教輔材料進校園檢查管理,堅持學生自願購買教輔材料原則,實行「一教一輔」,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規範校園學習類APP使用管理,凡未經審查備案的中小學校園學習類APP,學校、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使用。

7.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各學校要落實教學常規管理要求,做好教學計劃制定、備課、上課、作業批改、教學反思和評價等教學基本環節的整體設計與落實。建立以學生髮展為本的新型教學關係,大力開展課堂有效教學研究與實踐,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率,堅決杜絕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後講」行為,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堅決查處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嚴禁學生將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使用電子螢幕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

8.科學合理布置作業。

學校要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督促學生完成好基礎性作業,強化實踐性作業,探索彈性作業和跨學科作業,不斷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強化面批講解,及時做好反饋。嚴禁教師布置懲罰性的作業,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學校要建立完善學生各學科作業量情況摸查制度,並及時將摸查結果反饋給任課教師。

9.規範統一考試及評價。

嚴格控制統一考試次數,除國家、省、市和縣(市、區)組織的學業質量監測外,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小學其他年級及初中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鈎的統一考試。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強學科組協調,控制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次數。

10.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

嚴格控制中小學生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教育教學時間分別不得超過6小時、7小時和8小時;原則上學校統一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含早讀)時間,小學不早於8:00,初中不早於7:40,普通高中不早於7:20。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合理安排學生離校時間。教師不得採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學生中午休息間隔時間不少於1.5小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嚴禁學校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學校和家長要保障小學、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分別不少於10小時、9小時和8小時。

11.規範教師從教行為。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格落實《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學校要與教師簽訂規範教育教學行為承諾書。教師在教育教學中,要落實素質教育要求,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不做「刷題機器」。教師不得組織、介紹、誘導學生參與校內外有償補課,不得課後有償輔導、有償家教,違規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

二、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發展

12.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

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切實規範校外培訓秩序。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13.強化在線培訓監管。

參照校外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切實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按照國家要求建立中小學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的備案管理制度,重點審查學科類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機構簡介、培訓宗旨、業務範圍、保障條件、服務承諾、資金管理等),以及線上學科培訓班的培訓內容、師資隊伍、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收費情況等,督促中小學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業務。

三、聯動推進家庭教育

14. 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正確認識孩子成長規律,尊重孩子個體差異和天性,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標,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加強家庭交流互動,注重言傳身教,培育好家風,傳承好家訓,幫助孩子樹立學習信心,增強學習動力。根據孩子的興趣和現狀謹慎選擇適合的培訓,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

15.培養孩子健康生活習慣。

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鍊,鼓勵支持孩子參加各種形式體育活動,培育1—2項體育運動愛好,引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鍊習慣,積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拓寬孩子視野,培養積極樂觀的心理品質。經常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和心理健康,採取措施進行有效疏導。有意識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裡的事情幫著做。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路遊戲,不用手機刷屏,不長時間看電視。

16.強化家校社協同育人。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聯動的家庭教育工作體系。學校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會、家訪、家長學校、家長課堂等途徑,建立良性的家校互動關係和溝通機制,為家長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婦聯組織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導,促進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教育、婦聯等部門要統籌協調社會資源支持服務家庭教育,推動建立街道、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服務體系,組織舉辦家庭教育培訓講座及體驗活動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

四、強化政府監督管理

17.克服片面評價傾向。

各地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堅決破除「唯分數、唯升學」的頑瘴痼疾,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單純以升學率或平均分等作為評價學校辦學質量的標準,注重對學校開展增值性評價。學校不得將學生考試升學情況作為教師考核、績效和獎勵的唯一依據。

18.嚴格活動競賽管理。

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全省性競賽活動。教育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對未經批准違規舉辦的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堅決查處或取締「山寨社團」「離岸社團」違規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賽事。任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不得將競賽結果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19.加強「進校園」活動管理。

各地要建立完善各類「進校園」活動的備案管理制度。對各類進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的活動,要對活動內容、具體方案、舉辦單位和參加人員等進行備案審查。對經批准的各類「進校園」項目實行清單式管理,在每學年初向社會公布活動清單。凡未經批准的「進校園」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

20.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監管。

各地要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落實年檢年報制度。地方社會綜合執法部門每年對培訓機構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的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1.支持做好校內課後服務。

積極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學校主責、社會參與、家長支持的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機制。各地可根據課後服務的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學校教職工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外單列管理。

22.深化考試招生改革。

完善入學制度,統籌設計小學入學、小升初招生辦法。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等舉措,將熱點小學、初中分散至每個學(片)區,確保各學(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建立健全初中、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積極運用信息平台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五、加強組織保障

23.健全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將減負工作作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紀委監督、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工作協調及配合,明確分工、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落實中小學生減負工作責任。

24.開展自查自糾。

2020年4月30日前,各地要針對區域內中小學生學業負擔情況全面開展摸底分析,制定出台減負工作方案,對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問題工作檯帳,及時銷號整改。各地要通過多種手段全面掌握學生學業負擔情況,探索建立學生學業負擔監測系統,適時委託第三方開展學生減負工作評估。

25.強化督導檢查。

各地要把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納入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內容。教育督導部門要把減負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通過自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地方開展減負工作進行督導,並將督導結果作為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減負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26.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學校教育等多種途徑對國家、省中小學生減負政策宣傳解讀,多層次、多角度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努力消除「搶跑文化」「超前教育」「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

27.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各學校要向社會公布監督、投訴電話和郵箱等,暢通反映情況渠道,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共同監督減負工作,切實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對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零容忍,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本實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來源 | 廣東教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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