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使:如果滇案談判再次破裂,那麼英國政府就可以指定條件

作家李書緯 發佈 2020-01-17T00:49:30+00:00

1874年,英國派出以柏郎上校為首的探路隊,在近二百人的武裝士兵護送下,探查緬滇陸路交通。本文根據《晚清官場的洋大人》改寫威妥瑪為造成撤使斷交的假象,於1875年秋天跑到上海,向國內匯報,實際上是給清廷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清廷只好讓海關稅務司、英國人赫德幫助李鴻章談判。

1874年,英國派出以柏郎上校為首的探路隊,在近二百人的武裝士兵護送下,探查緬滇陸路交通。英國駐華公使派出翻譯馬嘉理南下迎接。1875年1月,馬嘉理到緬甸八莫與柏郎會合後,他們在未得到中方許可的情況下,向雲南邊境進發。2月21日,在雲南騰越地區的蠻允附近與當地的少數民族發生衝突,馬嘉理與數名隨行人員被打死。次日以柏郎為首的英國探路隊又在班西山被阻,這兩起案件合稱「滇案」。滇案發生後,雲貴總督岑毓英拖延矇混,致使事件第一時間沒有得到妥善處理,英方反應強烈,不惜提出撤使斷交的伎倆,甚至開戰的威脅,來迫使清廷就範。

威妥瑪為造成撤使斷交的假象,於1875年秋天跑到上海,向國內匯報,實際上是給清廷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清廷只好讓海關稅務司、英國人赫德幫助李鴻章談判。1876年7月,赫德啟程前往天津會見威妥瑪,但是,在赫德啟程赴津的同時,威妥瑪已經到了上海。受總理衙門的指示,他將赴上海與威妥瑪會談。總理衙門讓赫德到上海,一方面是希望他就滇案交涉繼續從中調停,二來是要他與威妥瑪就商務問題進行會商。

前往上海之前,赫德先在天津就滇案交涉及商務問題與李鴻章進行了商談。總理衙門希望他勸說威妥瑪能夠改變態度。赫德則說,勸說威妥瑪只有一二分的把握,如果威妥瑪仍然拒絕商談,那麼希望總理衙門速派大員前往倫敦,與英國外交部設法交涉。赫德甚至保證說,如果總理衙門打算派人前往,他即電告金登乾和英國外交部,無論威妥瑪打算採取什麼樣的態度,都希望英國政府在中國欽差到達倫敦後,英國了解實在情形後再做決定。[1]

與李鴻章的這次商談後,赫德即於7月11日登輪前往上海。此時,威妥瑪正在上海向國內匯報交涉滇案的情況,他在給英國外交大臣德比的電報中說:根據了解,對於滇案,「中國政府是準備提出條件,據我的意見,這對於女王陛下政府的接受或無不便」。但是,如果談判再次破裂,那麼「女王陛下政府就可以指定條件」[2]。但是,威妥瑪在發出這封電報後,國內向他發出了儘快了結滇案的指示。德比在給威妥瑪的回電中說:「非常盼望雲南問題從速了結。」[3]

英國政府為什麼會態度大轉彎地做出這樣的決定呢?因為此時英國與俄國為爭奪巴爾幹半島及近東的霸權較1875年之時變得更為激烈。1876年5月,俄、德、奧三國簽訂《柏林備忘錄》,要求停止土耳其內戰,但英國為了維持自己在土耳其的利益,反對這個備忘錄。此時,在巴爾幹半島接連發生塞爾維亞、蒙特尼格羅等國積極對土耳其宣戰並發生土耳其蘇丹被廢黜等事件。巴爾幹半島發生危機後,歐洲各大國軍艦齊集君士坦丁堡附近海面,英、俄之間頗有由外交角力升級到軍事衝突的的態勢,這使得英國政府根本無暇顧及馬嘉理案這樣的小事件,更不希望在這個時刻與中國發生戰爭。

此刻,各國公使也在關注著「滇案」的談判進展情況。也希望大清與英國「和平」解決滇案,都不希望發生軍事衝突。威妥瑪的一再加碼,各國公使當然也不希望英國的勒索威脅到本國的在華利益,也聯合向威妥瑪施加壓力。早在1875年底,俄、美、德、法四國公使就採取聯合行動,照會總理衙門,表示四國拒絕聽任自己的利益由別人支配而不和他們商量,反對英國公使單方面同清廷談判與西方各國利益攸關的權益問題。

各國公使的關注,英國國內及國際形勢的新變化,使英國人急於了結滇案。但從威妥瑪提出八點要求到離京赴滬,這期間他既拒絕了總理衙門,也拒絕了李鴻章要求談判的苦苦哀求。現在,國內要他儘快了結滇案,威妥瑪還真感到有些為難。在這樣的壓力下,清廷與英國在煙臺完成了《煙臺條約》的談判。中國將所謂「兇犯」正法,向英國賠款、道歉;允許英國人開闢印藏交通;開放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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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張志勇:《赫德與晚清中英外交》第89頁。

[2][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二卷,第329頁

[3]王繩祖:《中英關係史論叢》,第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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